青岛市典型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潜力分析及水质提升措施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07 04:06
本文关键词:青岛市典型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潜力分析及水质提升措施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再生水 水质 除锰 次氯酸钠 高锰酸钾 混凝
【摘要】: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对保护环境、发展经济无疑将产生重大的影响。青岛市淡水资源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青岛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缓解供水压力,解决当前再生水利用率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再生水的利用率,对青岛市主要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水质进行调查分析及研究进一步深度优化尾水水质方法非常必要。本文以青岛市五个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为研究对象,针对其回用率不足问题,通过两阶段的水质调查,对各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了水质状况评价及其再生利用潜力的评价,分析了各污水处理厂尾水在回用时存在的限制性指标。同时针对A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回用水时存在锰超标的问题,研究了次氯酸钠和高锰酸钾氧化法除锰的可行性及其关键影响因素,以减少其尾水回用于冲厕、车辆冲洗用水时带来的不良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一)青岛市典型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潜力调查分析。通过两阶段的各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调查,分析了各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现状,评估其尾水直接回用潜力并确定了各污水处理厂尾水中分别存在的影响其直接回用的限制性水质指标;(二)化学氧化法除锰的可行性及关键影响因素研究。针对A污水处理厂尾水常年出现锰超标限制了其回用于冲厕、车辆冲洗和工业用水的问题,研究了次氯酸钠及高锰酸钾氧化法除锰的可行性分析及各因素对除锰效果的影响,可以为A污水处理厂解决尾水锰超标问题提供参考方案。(一)青岛市典型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潜力调查分析结果如下:在本试验条件下,水温较高时,B、C、E污水处理厂尾水可以直接回用于城市杂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A污水处理厂尾水因为锰超标,限制其不能直接回用于冲厕、车辆冲洗用水,D污水处理厂尾水因为氨氮超标不适宜直接回用于城市杂用水;A、D污水处理厂尾水因为总氮超标不能直接回用于景观环境用水。水温较低时,各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有所降低,出现硬度、硫酸盐、锰、TDS超标现象,进一步限制了各污水处理厂尾水在城市绿化、冲厕、车辆冲洗用水等在城市杂用水上的回用。由于氯化物及水温低时硫酸盐、硬度、TDS、锰等水质指标超标的问题,导致各污水处理厂尾水不适宜直接回用于工业用水;A、D污水处理厂尾水因为总氮超标不能直接回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对青岛市市内五家大型污水处理厂尾水生物毒性指标调查结果表明,A、B、C、D、E污水处理厂尾水急性毒性分别为高毒、中毒、重毒、刺激作用、低毒;遗传毒性检测结果表明,A污水处理厂尾水为轻污染,其他污水处理厂尾水均为中度污染。(二)化学氧化法除锰的可行性及关键影响因素研究结果如下:pH值和温度越高,次氯酸钠氧化法除锰反应速率越快;次氯酸钠的投加量与A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中初始锰浓度的变化关系为Y=6.33063,
本文编号:63273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huanjinggongchenglunwen/632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