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环境协作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11 15:51
本文关键词:京津冀区域环境协作立法研究
【摘要】: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地方协作立法来实现,同时也要保证该法在效力上高于地方行政法规,一方面为了打破该地区环境治理的分割式管理,另一方面以保证该协作立法的执行力。文章全面分析京津冀区域环境立法协作的动因、必要性与可行性。从制度上协调京津冀环境治理的矛盾与冲突,以期实现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 华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立法协作 分割式 管理 监督机制
【基金】: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级别:省级,编号:X2016049
【分类号】:D922.68
【正文快照】: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审议通过,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在三地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同时,环境治理一体化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京津冀三地针对环境问题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如《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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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83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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