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09 17:01
人工智能技术的革新给个人生活、企业制造和国家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憧憬,但也增加了当前社会运转的复杂性,对国家的法律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已成为现实,迫使著作权法对应用人工智能进行内容生成做出回应。如何从法律层面认定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后续权利归属的关键。同时,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一种新的创作形式,现行著作权法是否能够应对其冲击也需要学界做出回应。本文先着手分析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技术原理,明确人工智能是如何生成内容的。继而从作品构成要件去分析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的法律属行。通过分析论证得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属于著作权法上作品的范畴。在确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以为现有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下,根据著作权取得制度的规定和产业发展的规律,得出使用者享有权利最为合理的结论。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概述
第一节 人工智能概述
一、人工智能的概念
二、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技术原理和特征
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技术原理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特征
第二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法保护的困境
第一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
一、肯定说
二、否定说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权利归属的争议
第三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认定
第一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有独创性
一、作品独创性的判定标准
(一)独创性中的“独”和“创”的含义
(二)版权法系国家和著作权法系国家的独创性标准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符合作品独创性标准
(一)独创性判断的方式是形式审查
(二)独创性判断的对象是作品本身
(三)独创性判断是一个客观过程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属于智力成果
一、人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创作主体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符合智力成果要件
第四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
第一节 人工智能不能成为权利主体
一、人工智能是人类创作的辅助工具
二、人工智能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要件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安排
一、当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学说及分析
(一)人工智能设计者说
(二)人工智能投资者说
(三)人工智能设计者和使用者共同作者说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应归于使用者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689015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概述
第一节 人工智能概述
一、人工智能的概念
二、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技术原理和特征
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技术原理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特征
第二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著作权法保护的困境
第一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
一、肯定说
二、否定说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权利归属的争议
第三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认定
第一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具有独创性
一、作品独创性的判定标准
(一)独创性中的“独”和“创”的含义
(二)版权法系国家和著作权法系国家的独创性标准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符合作品独创性标准
(一)独创性判断的方式是形式审查
(二)独创性判断的对象是作品本身
(三)独创性判断是一个客观过程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属于智力成果
一、人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创作主体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符合智力成果要件
第四章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
第一节 人工智能不能成为权利主体
一、人工智能是人类创作的辅助工具
二、人工智能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要件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安排
一、当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学说及分析
(一)人工智能设计者说
(二)人工智能投资者说
(三)人工智能设计者和使用者共同作者说
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应归于使用者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68901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kejilunwen/rengongzhinen/3689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