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水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2017-12-19 06:36
本文关键词: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实施水资源管理
【摘要】:现代水资源管理强调水的可持续利用,而近年来国内外连续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我国当前在水环境污染的执法处罚方面,尤其是生态环境赔偿的制度设计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文章以兰州市自来水污染事件为案例,基于博弈分析,通过对责任方和追责方的博弈过程分析与论证,探究在现代水资源管理中对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设计中较为良好的约束条件。结果表明,必须在提高损害者污染成本的同时降低索赔方索赔的成本,才能对污染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由此,在现代水资源管理中适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所裨益。
【作者单位】: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分类号】:X52;TV213.4
【正文快照】: 水资源管理是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在水资源及水环境的开发、治理、保护、利用过程中,所进行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协调控制、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规范性活动的总称[1]。从经济学观点看,即以最小的水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从社会学的观点看,即要保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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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07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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