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商标间接侵权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25 02:08
本文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商标间接侵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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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域外的知识产权领域,间接侵权规则在理论与判例中发展迅速,并逐渐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我国的知识产权法领域也深受影响。为了应对迅速发展的网络新型侵权案件的挑战,版权法与专利法中的间接侵权规则都先后得到发展,而商标法的间接侵权制度相关研究却较为薄弱。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纠纷日益增多。这种新类型的商标侵权使得我国现有法律在解决网络商标侵权的问题上捉襟见肘。近年来我国才出现网络环境的商标间接侵权的案例。虽然法官参考了国外间接侵权制度的相关理论进行裁判,但是立法上却只有零散、笼统的规定,存在立法空白,导致法官判案没有统一的适用标准,或者判决理由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论支撑。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引入间接侵权理论,以更好地解决网络环境商标侵权这种新的商标侵权类型。本文的引言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并引入网络环境下两种典型服务主体的商标间接侵权纠纷案例,通过对“大众搬场”诉百度案与“衣念”诉淘宝案的案情梳理,提出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商标间接侵权的基本理论。首先笔者简要地阐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与间接侵权的基本概念以及间接侵权的特征。在介绍网络服务提供者这一主体时,本文主要论述了搜索引擎服务商“竞价排名”服务与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的法律定位。了解这两种主体的法律定位对两者的商标侵权责任认定有着重要的作用。接着该章介绍了网络环境中商标侵权理论的重要突破“初始混淆”理论,阐述了我国适用该理论的理由:该理论是区分新型商标侵权案件中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重要理论工具。同时该章论述了间接侵权与其他相似概念的关系,厘清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共同侵权、传统侵权法中帮助侵权的不同,指出我国应建立与著作权和专利权接轨的商标间接侵权规则,形成独立的间接侵权制度。第二章介绍了商标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形态,阐述了学界中认为适用商标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形态的类型,并论述了“过错”的认定标准以及笔者认为商标间接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并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原因。第三章介绍了避风港规则以及其适用,该规则的设计目的是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予以限制。在该部分中笔者介绍了该规则的由来、立法体现以及“通知”的适用,比较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论述了避风港规则下应当承担的合理注意义务类型和降低“通知”的形式要件标准的建议以及不适格“通知”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的观点,进而提出商标法应吸收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对避风港规则的适用进一步细化。最后总结中再次强调传统的商标侵权理论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利益,建议我国法律引入“混淆”理论与间接侵权理论完善我国商标法。我们在这过程中还要注意维系互联网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关键词】:商标间接侵权 网络服务提供者 “混淆”标准 避风港规则 “通知删除”规则
【学位授予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3.43
【目录】: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9
- 引言9-11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商标间接侵权基本理论11-19
- (一) 相关概念11-13
- 1、商标间接侵权的概念11
-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11-13
-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商标间接侵权的特征13-14
- 1、间接侵权行为不受专有权利控制13-14
- 2、构成间接侵权以直接侵权的存在或者将要实施为前提条件14
- 3、构成间接侵权要求主观具有过错14
- (三) 商标间接侵权与其他相似概念的关系14-19
- 1、“混淆”理论在网络商标侵权问题上的突破14-16
- 2、间接侵权与直接侵权的关系16-17
- 3、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的关系17-18
- 4、间接侵权与帮助侵权、引诱侵权的关系18-19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商标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以及责任形态19-23
- (一) 商标间接侵权的归责原则19-21
- 1、关于归责原则的争议19-20
- 2、过错的判定标准20-21
- (二) 商标间接侵权的责任形态21-23
- 1、国内外连带责任的适用现状21
- 2、间接侵权适用连带责任的弊端21-22
- 3、间接侵权适用其他责任形态的探讨22-23
- 三、避风港规则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商标间接侵权中的适用23-31
- (一) 避风港规则的发展与立法体现24-25
- 1、避风港规则的由来与设计目的24
- 2、美国法中的避风港规则24
- 3、我国法律中的避风港规则24-25
- (二) 避风港规则下的合理注意义务25-28
- 1、“红旗标准”设定的合理注意义务26
- 2、可实施性的审查义务26-27
- 3、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27-28
- (三) 避风港规则中“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28-31
- 1、“通知”的原理28-29
- 2、“通知”的形式要件29
- 3、不适格“通知”的法律效力29-31
- 结论31-32
- 参考文献32-34
- 致谢34-3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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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9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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