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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快照侵权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30 20:37
【摘要】:搜索引擎快照能够给网络信息获取提供辅助手段,避免网络拥堵不畅所带来的信息访问困难。从技术上看,搜索引擎快照是独立存储网页的行为,在法律上则属于复制行为。由于搜索引擎程序抓取快照的行为可能并未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因而会产生侵权争议。搜索引擎服务商提出的抗辩事由包括缓存信息避风港规则、著作权人默示许可、合理使用等。在这些抗辩理由中,系统缓存避风港规则并不能适用于搜索引擎快照侵权的抗辩;著作权人默示许可则缺乏法律依据,且会导致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人权利的过分限制,不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以合理使用作为抗辩理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搜索引擎快照著作权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应区分不同的情形,应考察受到快照抓取的网站是否存在Robots协议,并主要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协调著作权人和搜索引擎服务商之间的利益关系。搜索引擎快照抓取的方式与程度是否构成侵权的难题,则需要通过立法层面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完善才能有效解决。建议我国在《著作权法》中完善合理使用制度,可以借鉴美国《版权法》第107条确立的四项标准,建立开放式的、以司法判断为主要形式的合理使用判断标准,从而解决网络环境下日益涌现的新型著作权争议难题。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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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2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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