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合作模式对出租车公司利润的影响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17 05:43
【摘要】:随着专车的长足发展,出租车行业逐渐进入寡头垄断时期。出租车公司提供的传统服务在便捷的专车平台以及优质服务的挤压下,不断失去市场,使其利润严重受损。同时,由搜索摩擦造成的种种问题又加重了其负担。本文在双寡头、考虑搜索摩擦、多寡头三种情境下为出租车公司提出两种平台合作模式,分别为基于有偿分享平台需求信息的共享信息模式以及基于概率性服务的联合行动模式。从相对运营效益(ROE)、价格决策等不同层面分析平台合作模式对利润的影响。在双寡头垄断情境下,本文分析了相对运营效益层面下的出租车公司利润情况。通过将相对运营效益应用于Hotelling模型,分析了不同运营模式对出租车公司利润的影响。尽管两种模式均可以使得出租车公司利润提升,但本文研究发现两种模式对其利润影响略有不同。当相对运营效益较差时,出租车公司面临较大的盈利压力,需要共享信息模式带来一部分不需要与专车公司共享的份额以及利润,因此这时共享信息模式相对可以提升更多利润。反之,联合行动模式表现更优。考虑到出租车公司业务受搜索摩擦影响较大,本文同时在搜索摩擦情境下重建出租车公司运营模式,帮助其获得由于搜索摩擦损失的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使用Hotelling模型对价格决策层面下的运营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发现两种模式均可在提升出租车公司利润的同时提升专车公司利润以及乘客效用。且当出租车价格较高时,共享信息模式为满足三方利润最大化的最优模式。本文引用了旧金山市与深圳市的真实数据,验证了相关结论,同时分析了乘客未得到服务比率以及出租车空载率对于出租车公司利润的影响,并进一步验证了两种运营模式的有效性。最后,基于改进的Salop环形城市模型,本文研究了多寡头出租车行业中,出租车公司为改善利润水平,可采取的两种运营模式。综合考量出租车公司与专车公司的服务价值差异、平均运营成本差异,构成相对运营效益对出租车公司运营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与完全竞争模式相比,两种基于平台合作的运营模式均可使出租车公司利润上涨,同时提升行业总利润。但面对出租车公司的共享信息提议,专车公司需要收取足够的平台使用费,才能弥补失去市场份额带来的损失。将两种模式对比,发现当出租车公司有较好的相对运营效益时,合作程度更深的联合行动模式能带来更多收入。本研究提出两种平台合作模式并分析其对出租车公司利润的影响,帮助出租车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利润水平。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F572.6;F570.5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F572.6;F570.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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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曹yN;陶z延
本文编号:2717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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