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博弈分析
发布时间:2021-07-31 21:37
农业生态面源污染是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生性障碍之一,如何有效治理生态面源污染是关系到农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命题。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辨识生态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的利益主体,明晰各方主体间体演化的角色定位。同时通过利益主体间的行为博弈分析,厘清农业生态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各方主博弈的现实图景。为此,嵌入合作治理路径,推动农业生态面源污染治理的动态调节和可持续,以期提升污染治理的有效性,旨在进一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农机化学报. 2020,41(1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8 页
【部分图文】: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
对于政府对个体农户的层级监督而言,监管力度呈现层级递减趋势。为了提升监管链条的监督效力,在政府与个体农户之间增设中间层级(委托——代理者),以期弥补监督体系中的缺陷。当下中国现行生态生产的模式存在“单干模式(一家一户)”和“农村合作社(组织+农户)”模式。前者的经营主体仍然是以农户为主,而后者的经营主体则是转换为农村合作社组织(经营性合作社、农企、农协)。农企农协作为个体农户的合作社组织,同时又作为理性的利益集合体,其与个体农户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最终的目的在于积极实现共同体的利益。客观维度上,作为个体农户的代理人——农企农协,直接面对政府,进而与政府进行利益谈判与沟通。因此,政府、农企农协以及个体农户在生态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构建出三位一体的双向互动委托代理机制,具体如图2所示。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民间协会(抑或社会团体)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这一角色定位有助于融合场域空间内个体农户与外部农业市场之间的耦合联系,使得农业生产的交易信息传递更为快捷与及时,以期降低双方互动博弈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最终目的在于增加多方主体合作社博弈过程中的基础收入。此外,作为利益集合体的农企农协,外嵌于农村生产活动之中,有利于改变分散化小农的弱势局面。但是,双向“委托—代理”机制,尽管农企农协作为基层政府的一方代理人,其在执行监督层面对“超量施肥”行为是需要具体责任归属认定,却因此未能获得政府层面的直接利益,忽略了其外部激励[12]。因而,一旦缺乏对农企农协的激励和惩罚约束机制,机会主义心理会肆意蔓延,农企农协组织内部的个体农户容易出现搭便车行为,代理效应的发挥呈现出低效性,生态面源污染及农村生态保护的未能实现治理效能。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建议[J]. 黎竹. 现代化农业. 2019(06)
[2]完善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四大关系——基于实地调研及微观数据的分析[J]. 李晓西,赵峥,李卫锋. 管理世界. 2015(05)
[3]三峡生态屏障区农业面源污染的排放效率及其影响因素[J]. 肖新成,何丙辉,倪九派,谢德体.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4(11)
[4]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J]. 付丽霞,李云乐. 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 2014(07)
[5]生态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比较研究[J]. 贺东航.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4(03)
[6]论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和应对[J]. 金书秦,沈贵银,魏珣,韩允垒. 农业经济问题. 2013(11)
[7]生态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协作:自京津冀都市圈观察[J]. 崔晶. 改革. 2013(09)
[8]政府生态治理、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与政治锦标赛[J]. 金太军,沈承诚. 南京社会科学. 2012(06)
[9]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经济价值——基于安全农产品生产户视角的支付意愿分析[J]. 唐学玉,张海鹏,李世平. 中国农村经济. 2012(03)
[10]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发生机制和对策研究[J]. 饶静,许翔宇,纪晓婷. 农业经济问题. 2011(08)
本文编号:3314230
【文章来源】:中国农机化学报. 2020,41(1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8 页
【部分图文】: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
对于政府对个体农户的层级监督而言,监管力度呈现层级递减趋势。为了提升监管链条的监督效力,在政府与个体农户之间增设中间层级(委托——代理者),以期弥补监督体系中的缺陷。当下中国现行生态生产的模式存在“单干模式(一家一户)”和“农村合作社(组织+农户)”模式。前者的经营主体仍然是以农户为主,而后者的经营主体则是转换为农村合作社组织(经营性合作社、农企、农协)。农企农协作为个体农户的合作社组织,同时又作为理性的利益集合体,其与个体农户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最终的目的在于积极实现共同体的利益。客观维度上,作为个体农户的代理人——农企农协,直接面对政府,进而与政府进行利益谈判与沟通。因此,政府、农企农协以及个体农户在生态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构建出三位一体的双向互动委托代理机制,具体如图2所示。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民间协会(抑或社会团体)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这一角色定位有助于融合场域空间内个体农户与外部农业市场之间的耦合联系,使得农业生产的交易信息传递更为快捷与及时,以期降低双方互动博弈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最终目的在于增加多方主体合作社博弈过程中的基础收入。此外,作为利益集合体的农企农协,外嵌于农村生产活动之中,有利于改变分散化小农的弱势局面。但是,双向“委托—代理”机制,尽管农企农协作为基层政府的一方代理人,其在执行监督层面对“超量施肥”行为是需要具体责任归属认定,却因此未能获得政府层面的直接利益,忽略了其外部激励[12]。因而,一旦缺乏对农企农协的激励和惩罚约束机制,机会主义心理会肆意蔓延,农企农协组织内部的个体农户容易出现搭便车行为,代理效应的发挥呈现出低效性,生态面源污染及农村生态保护的未能实现治理效能。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建议[J]. 黎竹. 现代化农业. 2019(06)
[2]完善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四大关系——基于实地调研及微观数据的分析[J]. 李晓西,赵峥,李卫锋. 管理世界. 2015(05)
[3]三峡生态屏障区农业面源污染的排放效率及其影响因素[J]. 肖新成,何丙辉,倪九派,谢德体.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4(11)
[4]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探析[J]. 付丽霞,李云乐. 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 2014(07)
[5]生态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比较研究[J]. 贺东航.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4(03)
[6]论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和应对[J]. 金书秦,沈贵银,魏珣,韩允垒. 农业经济问题. 2013(11)
[7]生态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协作:自京津冀都市圈观察[J]. 崔晶. 改革. 2013(09)
[8]政府生态治理、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与政治锦标赛[J]. 金太军,沈承诚. 南京社会科学. 2012(06)
[9]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经济价值——基于安全农产品生产户视角的支付意愿分析[J]. 唐学玉,张海鹏,李世平. 中国农村经济. 2012(03)
[10]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发生机制和对策研究[J]. 饶静,许翔宇,纪晓婷. 农业经济问题. 2011(08)
本文编号:331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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