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31 01:2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现代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市场主体。通过分析国内农田水利工程先进管护经验,以及浙江省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模式,构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户管水、以大带小、合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新模式,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业节水潜力、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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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394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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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模式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现代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市场主体。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水、管水及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建立以使用者为主体的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浙江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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