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论述
发布时间:2014-07-29 21:32
由于当前能够进入会计核算体系的主要是微观财务成本,因此,环境成本的计量和披露范围在会计系统中被限制和缩小了。为了全面反映企业与其所在的社会系统之间的环境交互关系,首先要拓展环境成本研究的主体,即在关联视角下,重新界定环境成本。与关联视角下的环境成本计量相对应,笔耕论文新浪博客,为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环境成本信息的披露也应在上述三个层面上分别进行,由国家统一规范,并将信息汇总为一份综合报告。
(一)定量披露
关联视角下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应首先包括定量信息,如微观环境成本费用、外部环境成本费用。环境成本报告可以采取环境成本与经济效益比较型模式(如日本富士通公司)或环境成本与环境负荷比较型模式(如日本理光公司)。
(二)定性披露
与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有关的信息可采取定性披露为主的方式,在定性披露部分,可直接采用文字表达法进行叙述性反映,即以非正规形式或用文字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承担了哪些环境社会责任等,或者以附注形式反映。
(三)综合披露
以关联整体作为报告主体,还需要披露宏观环境成本信息,定量计算绿色GDP等或定性分析整个社会的环境责任履行现状。
成本动因的特殊性导致对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与披露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成本。当环境问题成为全球焦点问题之一时,对环境成本的量化必然突破单一的企业边界,需建立起多层次、多维度、综合性的开放计量系统。会计的关联法恰恰契合了这一需求。为此,本文从关联视角入手,深入探讨了与环境成本有关的要素及其影响关系,在关联视角下重新界定了环境成本的范畴、计量主体,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环境成本计量系统,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关联视角下,环境成本的计量主体为各关联体、关联体间关系及内涵了价值体系的整个关联网络;
第二,关联视角下构建的环境成本计量系统,其计量目标、计量对象、计量方法均有所变化和拓展,整个计量系统分为基础的微观环境成本计量层、多维交互的外部环境成本计量层以及整合的宏观环境成本计量层;
第三,与三层次的环境成本计量系统相对应,对环境信息可采用定量披露、定性披露以及综合披露等不同的方式。
本文编号:6488
(一)定量披露
关联视角下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应首先包括定量信息,如微观环境成本费用、外部环境成本费用。环境成本报告可以采取环境成本与经济效益比较型模式(如日本富士通公司)或环境成本与环境负荷比较型模式(如日本理光公司)。
(二)定性披露
与企业社会责任成本有关的信息可采取定性披露为主的方式,在定性披露部分,可直接采用文字表达法进行叙述性反映,即以非正规形式或用文字说明企业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承担了哪些环境社会责任等,或者以附注形式反映。
(三)综合披露
以关联整体作为报告主体,还需要披露宏观环境成本信息,定量计算绿色GDP等或定性分析整个社会的环境责任履行现状。
成本动因的特殊性导致对环境成本的确认、计量与披露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成本。当环境问题成为全球焦点问题之一时,对环境成本的量化必然突破单一的企业边界,需建立起多层次、多维度、综合性的开放计量系统。会计的关联法恰恰契合了这一需求。为此,本文从关联视角入手,深入探讨了与环境成本有关的要素及其影响关系,在关联视角下重新界定了环境成本的范畴、计量主体,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环境成本计量系统,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关联视角下,环境成本的计量主体为各关联体、关联体间关系及内涵了价值体系的整个关联网络;
第二,关联视角下构建的环境成本计量系统,其计量目标、计量对象、计量方法均有所变化和拓展,整个计量系统分为基础的微观环境成本计量层、多维交互的外部环境成本计量层以及整合的宏观环境成本计量层;
第三,与三层次的环境成本计量系统相对应,对环境信息可采用定量披露、定性披露以及综合披露等不同的方式。
本文编号:648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qitalunwen/6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