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协议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21 23:43
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是指知识产权的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为了有效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及时防止侵权的救济和进一步阻止侵权的救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英文简称TRIPS)在第三部分专门规定了知识产权执法的内容,包括总义务、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临时措施、与边境措施相关的特殊要求以及刑事程序。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庄严承诺“从加入之日起全面适用TRIPS协议”,因此我国必然要根据TRIPS协议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本论文主要以TRIPS协议对各成员的执法要求、我国现行的关于知识产权执法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的知识产权执法的实践作为研究对象,以TRIPS协议规定的五种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和程序为框架,采用了理论分析与综合比较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与TRIPS协议的差距,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提出对策和建议。 本论文内容共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该部分也是...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必要性
(二)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必须性
(三)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重要性
二、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应该遵循的原则和适用的方式
(一)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应该遵循的原则
(二)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应该适用的方式
三、 TRIPS协议对世贸组织各成员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要求
(一) 世贸组织各成员对保护知识产权执法活动的总义务
(二) 对民事程序和救济的要求
(三) 对行政程序的要求
(四) 对临时措施的要求
(五) 与边境措施有关的特殊要求
(六) 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要求
四、 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内容与完善
(一) 民事程序和救济
(二) 行政程序
(三) 临时措施
(四)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五) 刑事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TRIPS视野下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与限度性[J]. 高艳东.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05)
[2]TRIPs协定与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J]. 宋才发. 河北法学. 2003(05)
[3]TRIPs协议与商标犯罪问题析[J]. 喻晓玲. 行政与法. 2003(09)
[4]TRIPS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J]. 陈东升. 政法论丛. 2003(01)
[5]TRIPS协定的实施机制及对国际条约法的发展[J]. 杜燕.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01)
[6]WTO规则在中国法院适用的法律分析[J]. 林旋.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2(02)
[7]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与中国专利法的修改[J]. 王连峰.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06)
[8]加入WTO对中国司法工作的影响及思考[J]. 曹建明. 法学. 2001(06)
[9]TRIPs协定在国际上执行的理论与实践——兼评协定在我国的执行[J]. 邓永杰,刘德吉. 法学评论. 2001(03)
[10]WTO与知识产权法研究[J]. 郑成思. 中国法学. 2000(03)
本文编号:3045096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河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重要意义
(一)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必要性
(二)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必须性
(三)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重要性
二、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应该遵循的原则和适用的方式
(一)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应该遵循的原则
(二) 根据TRIPS协议建立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应该适用的方式
三、 TRIPS协议对世贸组织各成员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要求
(一) 世贸组织各成员对保护知识产权执法活动的总义务
(二) 对民事程序和救济的要求
(三) 对行政程序的要求
(四) 对临时措施的要求
(五) 与边境措施有关的特殊要求
(六) 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要求
四、 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的内容与完善
(一) 民事程序和救济
(二) 行政程序
(三) 临时措施
(四)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五) 刑事程序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TRIPS视野下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与限度性[J]. 高艳东.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05)
[2]TRIPs协定与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J]. 宋才发. 河北法学. 2003(05)
[3]TRIPs协议与商标犯罪问题析[J]. 喻晓玲. 行政与法. 2003(09)
[4]TRIPS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J]. 陈东升. 政法论丛. 2003(01)
[5]TRIPS协定的实施机制及对国际条约法的发展[J]. 杜燕.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01)
[6]WTO规则在中国法院适用的法律分析[J]. 林旋.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2(02)
[7]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与中国专利法的修改[J]. 王连峰.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06)
[8]加入WTO对中国司法工作的影响及思考[J]. 曹建明. 法学. 2001(06)
[9]TRIPs协定在国际上执行的理论与实践——兼评协定在我国的执行[J]. 邓永杰,刘德吉. 法学评论. 2001(03)
[10]WTO与知识产权法研究[J]. 郑成思. 中国法学. 2000(03)
本文编号:304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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