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文书误校原因探析——以《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为例
发布时间:2021-07-18 20:08
今人在整理契约文书时,常对文书中书写有误的地方进行校勘,以促进文书的阅读和研究。但是,有时文书本身书写无误,只是由于整理者不明文字、词汇、体例等原因而误校。今举《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一书为例,通过对书中误校之处进行辨正,探析出契约文书误校的两点主要词汇原因是:不明异形词而误校,不明同义词而误校。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0,33(05)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不明异形词而误校
(一)已(以)前—以前
(二)界趾(址)—界趾
(三)朦(蒙)混—朦混
(四)番(反)悔—番悔
(五)蔽(弊)端—蔽端
(六)股分(份)—股分
二、不明同义词而误校
(一)正(整)—正
(二)打(搭)救—打救
(三)播(拨)弄—播弄
(四)平(便)易—平易
(五)毋(无)论—毋论
(六)土(地)名—土名
三、结语
本文编号:3290277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20,33(05)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不明异形词而误校
(一)已(以)前—以前
(二)界趾(址)—界趾
(三)朦(蒙)混—朦混
(四)番(反)悔—番悔
(五)蔽(弊)端—蔽端
(六)股分(份)—股分
二、不明同义词而误校
(一)正(整)—正
(二)打(搭)救—打救
(三)播(拨)弄—播弄
(四)平(便)易—平易
(五)毋(无)论—毋论
(六)土(地)名—土名
三、结语
本文编号:329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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