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弱化
发布时间:2021-07-20 19:31
国内外关于著作权保护的立法之所以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其原因主要是:1.立法没有考虑网络的特性;2.以传统著作权的观点解决网络著作权的问题。因此,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规则的建立只有充分地考虑了这两个因素,才可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网络著作权的侵权问题。 网络特性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1.网络改变了作品与载体的联系,网络作品与网络电子通讯技术融合在一起,不可分离;2.网络改变了传统的营销方式,中间商退出了历史舞台,网络销售是终端销售;3.网络经济该变了以往物以稀为贵的规律,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奉行物以多为贵的规律。网络的特性为法律的更新提出了如下信息:1.传统的邻接权被网络著作权吸收;2.因为网络作品与网络技术融为一体,网络版权人支配著作权就是利用网络技术,而网络技术是公众所共享的,因此网络版权人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公众;3.利用网络物以多为贵的规律能使版权人与使用者双方获利,解决了利益问题,就能寻求到最佳的平衡点。现有的版权立法因为没有考虑上述因素而被事实证明是失败的,我国新的网络版权立法就必须正视网络带来的改变,在网络领域内,采取弱化对版权人保护的立法定位。弱化定位经法经济学原理的分析被证明...
【文章来源】:贵州大学贵州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导言
第一部分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弱化的定位
一、弱化定位的背景分析
(一) 网络改变了什么
(二) 改变影响了什么
(三) 现有著作权保护立法的偏差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定位
(一) 弱化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二) 弱化定位的理由
三、弱化定位的法经济学分析
四、弱化定位的现实意义
第二部分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弱化的内容
一、弱化的界定
二、网络著作权人的权利
(一) 网络信息传播权
(二) 网络著作权人的其他主要权利
三、网络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
(一) 法定许可使用制度
(二) 合理使用制度
原创性声明
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将责任限定在适当程度——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J]. 薛虹. 国际贸易. 2000(02)
[2]纳入版权保护体系的网络传输[J]. 薛虹. 中国法学. 1998(03)
本文编号:3293446
【文章来源】:贵州大学贵州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导言
第一部分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弱化的定位
一、弱化定位的背景分析
(一) 网络改变了什么
(二) 改变影响了什么
(三) 现有著作权保护立法的偏差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定位
(一) 弱化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二) 弱化定位的理由
三、弱化定位的法经济学分析
四、弱化定位的现实意义
第二部分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弱化的内容
一、弱化的界定
二、网络著作权人的权利
(一) 网络信息传播权
(二) 网络著作权人的其他主要权利
三、网络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
(一) 法定许可使用制度
(二) 合理使用制度
原创性声明
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将责任限定在适当程度——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J]. 薛虹. 国际贸易. 2000(02)
[2]纳入版权保护体系的网络传输[J]. 薛虹. 中国法学. 1998(03)
本文编号:329344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chubanfaxing/3293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