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制度的社会治理作用——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
发布时间:2021-08-30 14:47
本文基于民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从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出发,考察了基层党组织制度的社会治理作用,并区分了不同企业社会责任层次下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差异。同时,本文进一步识别和分析了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机制及其异质性。研究发现:(1)设立在民营企业内部的基层党组织有助于推动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2)基层党组织对民营企业承担较低层次的职工关怀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的促进作用,要大于其对民营企业承担更高层次的公益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的促进作用。(3)基层党组织主要通过发挥监督和引领作用来推动民营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4)基层党组织有效推动了政府干预程度较高地区和非改制的民营企业承担更多公益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
【文章来源】:经济评论.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8 页
【部分图文】:
2000—2012年民营企业设立党组织情况
此外,本文参考Chen等(2018)采用置换检验的做法,将党组织变量视为处理变量,通过随机抽取若干样本并赋予党组织处理状态进行回归,将上述过程重复500次可以得到500个随机系数差值(即图2中的β2-β1与β3-β1)。在500次的随机模拟试验中,关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指标和公益发展社会责任指标的随机估计系数差值仅出现一次大于实际回归中二者估计系数差值(0.292)的情况;而在关于员工关怀社会责任指标和公益发展社会责任指标的估计系数比较中,则始终未发现随机模拟试验中的估计系数差值大于实际回归中二者估计系数差值(0.394)的情况。这说明,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推动民营企业承担更高层次社会责任和更低层次社会责任的异质性效果在统计上是小概率事件,并非随机发生的,进一步支持了假说2。五、进一步分析
前述理论分析指出,基层党组织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促进作用主要源自其监督和引领功能。为检验这种作用机制,本文进一步根据民营企业家是否为党员(1),将企业分为未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非党员、未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为党员、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非党员和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为党员四组,分别占全样本48%、17%、13%和22%(见图3)。据此,依次生成四个类型虚拟变量Type1、Type2、Type3和Type4,并替代模型(1)—(3)中党组织和企业家党员变量进行回归。由于未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非党员的民营企业最少受到基层党组织制度的影响,回归中Type1作为基准组,被删除。表9报告了相应的回归结果。Type2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总体上,相对于没有设立党组织也没有企业家党员的民营企业而言,未设立党组织但具有企业家党员的民营企业在三个维度的社会责任表现上并未出现有效的提升。这表明,在民营企业内部仅吸收发展企业家党员而未设立党组织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和“引领”作用可能并不明显。一方面,尽管企业家党员必然从属于某个层级的党组织,参加其党建活动,但是由于这种党组织设在企业外部,企业家和所在企业受到的监督作用较小;另一方面,由于党组织设在企业外部,企业家党员可能无法方便及时地参加其定期举办的党建活动,同组织内其他党员的关系相对生疏,受到党内的精神文化和政治引领效果也较为有限。Type3的估计系数在三个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均显著。对于所在企业设立党组织的非企业家党员而言,一方面由于企业家不具有党员身份,缺乏机会参与党内活动,受到党内先进精神文化感染和政治引领的可能性较低;另一方面,尽管企业家并非党员,但是基层党组织作为一种制度力量,亦可以遏制民营资本的非社会责任行为(梁建等,2010)。因此,这一结果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基层党组织发挥的监督作用。Type4的估计系数在三个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上基本显著。鉴于所在企业设立党组织的企业家党员有更多机会参加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受到党内先进精神文化熏陶和政治引领效果应更强,更有可能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此外,通过进一步细分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为党员的样本时可以发现,当企业内部设立党组织并且民营企业家为党员时,民营企业家有超过一半的概率担任企业党委书记(如图4所示)。对于身兼企业党委书记的民营企业家,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通常较为明显。因此,这一结果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基层党组织发挥的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多层次整合:基层社会治理中党组织的行动逻辑探析——以北京市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例[J]. 张勇杰.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6)
[2]形式主义产生的制度根源及治理进路[J]. 房静雅.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23)
[3]从传统城市基层治理到现代城镇化社区发展:70年的变迁与启示[J]. 苏爱萍. 山东社会科学. 2019(11)
[4]民营企业党组织治理参与对企业绿色行为的影响[J]. 王舒扬,吴蕊,高旭东,李晓华. 经济管理. 2019(08)
[5]环境司法专门化促进了企业环境治理吗?——来自专门环境法庭设置的准自然实验[J]. 翟华云,刘亚伟.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9(06)
[6]党组织嵌入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投入的影响研究——基于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的分析[J]. 徐光伟,李剑桥,刘星. 软科学. 2019(08)
[7]政府培训补贴、企业培训外部性与技术创新——基于不完全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本投资的视角[J]. 孙早,侯玉琳.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9(04)
[8]自治到共治:中国乡村治理改革40年回顾与展望[J]. 袁金辉,乔彦斌. 行政论坛. 2018(06)
[9]私营企业家的时间配置与企业研发创新[J]. 刘一鸣,王艺明. 财贸经济. 2018(10)
[10]党组织、制度环境与私营企业研发投资[J]. 李翠芝,陈东.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8(08)
本文编号:3372976
【文章来源】:经济评论.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8 页
【部分图文】:
2000—2012年民营企业设立党组织情况
此外,本文参考Chen等(2018)采用置换检验的做法,将党组织变量视为处理变量,通过随机抽取若干样本并赋予党组织处理状态进行回归,将上述过程重复500次可以得到500个随机系数差值(即图2中的β2-β1与β3-β1)。在500次的随机模拟试验中,关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指标和公益发展社会责任指标的随机估计系数差值仅出现一次大于实际回归中二者估计系数差值(0.292)的情况;而在关于员工关怀社会责任指标和公益发展社会责任指标的估计系数比较中,则始终未发现随机模拟试验中的估计系数差值大于实际回归中二者估计系数差值(0.394)的情况。这说明,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推动民营企业承担更高层次社会责任和更低层次社会责任的异质性效果在统计上是小概率事件,并非随机发生的,进一步支持了假说2。五、进一步分析
前述理论分析指出,基层党组织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促进作用主要源自其监督和引领功能。为检验这种作用机制,本文进一步根据民营企业家是否为党员(1),将企业分为未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非党员、未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为党员、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非党员和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为党员四组,分别占全样本48%、17%、13%和22%(见图3)。据此,依次生成四个类型虚拟变量Type1、Type2、Type3和Type4,并替代模型(1)—(3)中党组织和企业家党员变量进行回归。由于未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非党员的民营企业最少受到基层党组织制度的影响,回归中Type1作为基准组,被删除。表9报告了相应的回归结果。Type2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总体上,相对于没有设立党组织也没有企业家党员的民营企业而言,未设立党组织但具有企业家党员的民营企业在三个维度的社会责任表现上并未出现有效的提升。这表明,在民营企业内部仅吸收发展企业家党员而未设立党组织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和“引领”作用可能并不明显。一方面,尽管企业家党员必然从属于某个层级的党组织,参加其党建活动,但是由于这种党组织设在企业外部,企业家和所在企业受到的监督作用较小;另一方面,由于党组织设在企业外部,企业家党员可能无法方便及时地参加其定期举办的党建活动,同组织内其他党员的关系相对生疏,受到党内的精神文化和政治引领效果也较为有限。Type3的估计系数在三个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均显著。对于所在企业设立党组织的非企业家党员而言,一方面由于企业家不具有党员身份,缺乏机会参与党内活动,受到党内先进精神文化感染和政治引领的可能性较低;另一方面,尽管企业家并非党员,但是基层党组织作为一种制度力量,亦可以遏制民营资本的非社会责任行为(梁建等,2010)。因此,这一结果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基层党组织发挥的监督作用。Type4的估计系数在三个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上基本显著。鉴于所在企业设立党组织的企业家党员有更多机会参加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受到党内先进精神文化熏陶和政治引领效果应更强,更有可能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此外,通过进一步细分设立党组织且企业家为党员的样本时可以发现,当企业内部设立党组织并且民营企业家为党员时,民营企业家有超过一半的概率担任企业党委书记(如图4所示)。对于身兼企业党委书记的民营企业家,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通常较为明显。因此,这一结果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基层党组织发挥的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多层次整合:基层社会治理中党组织的行动逻辑探析——以北京市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例[J]. 张勇杰.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6)
[2]形式主义产生的制度根源及治理进路[J]. 房静雅.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9(23)
[3]从传统城市基层治理到现代城镇化社区发展:70年的变迁与启示[J]. 苏爱萍. 山东社会科学. 2019(11)
[4]民营企业党组织治理参与对企业绿色行为的影响[J]. 王舒扬,吴蕊,高旭东,李晓华. 经济管理. 2019(08)
[5]环境司法专门化促进了企业环境治理吗?——来自专门环境法庭设置的准自然实验[J]. 翟华云,刘亚伟.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9(06)
[6]党组织嵌入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投入的影响研究——基于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的分析[J]. 徐光伟,李剑桥,刘星. 软科学. 2019(08)
[7]政府培训补贴、企业培训外部性与技术创新——基于不完全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本投资的视角[J]. 孙早,侯玉琳.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9(04)
[8]自治到共治:中国乡村治理改革40年回顾与展望[J]. 袁金辉,乔彦斌. 行政论坛. 2018(06)
[9]私营企业家的时间配置与企业研发创新[J]. 刘一鸣,王艺明. 财贸经济. 2018(10)
[10]党组织、制度环境与私营企业研发投资[J]. 李翠芝,陈东.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8(08)
本文编号:337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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