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压力型环境治理模式的自我调适—一项基于内容分析法的案例研究
发布时间:2024-10-03 02:19
本文旨在利用内容分析法全面展示中央环保督察这一中国环境治理场域下的最新治理实践。中央环保督察的启动是中央政府对压力型环境治理实践中失衡的央地关系、府际关系和政社关系的主动调适,并试图消解因上述关系失衡可能引致的合法性风险。环保督察的实施一方面实现了环保压力的再传导,并通过引导地方政府的注意力来塑造其对环境治理的长期偏好,另一方面也通过建立督查信息链改善了央地间的信息不对称。但由于环保督察内生于压力型体制,因而其领导、组织和运行的微观机制还无法摆脱对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这反映了转型期中国环境治理实践的特点:复杂繁重的环境治理任务呼唤进一步完善以法治化为核心的常规治理,但替代性治理机制的匮乏使中央在短期内仍需借助高规格的环保督察来倒逼地方政府完善常规治理。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4006637
【文章页数】:12 页
【部分图文】:
图2环保督察信息链
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的常态化,这一治理机制已经开始显现出其对压力型环境治理模式的深刻影响。首先,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对地方政府的“二次加压”。压力的逐级传导是压力型体制的核心特征,但正如督察组指出的,很多地方政府环保压力的传导却遭遇了“层层递减”的窘境,这说明“减压”机制广泛存在于地方....
图1中央环保督察的发生逻辑
杜尔凯姆认为认识一个特定社会现象的发生需要回到该现象所处的内部社会环境中,而环境构成的核心要素则是环境中的各行动主体(27)。对于环保督察这一触发于中央,实施在地方的治理行为,本文通过内容分析基本理清了它的发生逻辑,即压力型环境治理模式下“央地关系”、“府际关系”和“政社关系”的....
本文编号:400663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dangjiandangzheng/4006637.html
上一篇:浅析新时代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