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政党论文 >

和平县彭寨镇村规民约实施效果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09 13:22
   建设美丽乡村,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国力持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的水平不断改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农村社会也处于一个急速发展和转型时期,在这背景下我国乡村一部部,一条条村规民约也应运而生。但村规民约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本文从非正式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理论入手,来研究河源市彭寨镇村规民约实施效果,以此来提升河源市彭寨镇村规民约的实施效果,皆在为我国农村地区村规民约建设提高有效的参考。本文从河源市彭寨镇村规民约的实施效果入手,首先对文章的研究背景、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为论文后面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紧接着对文章的相关概念以及理论基础进行了剖析论述,从概念和理论出发,来进一步对彭寨镇的村规民约进行阐述;在前两章的基础上,文章以河源市彭寨镇为具体的研究对象以及案例进行实证调查,通过对个案的调查对象的选取,以及问卷个案的调查,得出了彭寨镇在村规民约实施的具体情况,对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结果分析。紧接着在实证研究和调查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了河源市彭寨镇村规民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彭寨镇村规民约的提升提出了五点提升的对策,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组织建设职能;二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内容;三是规范和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四是进一步提升村规民约的内在效果;五是建立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本文力求在两个方面进行创新。其一,本课题基于在美丽乡村、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对村规民约进行专门的系统性研究,聚焦村规民约的实施效果这一较小切入点,建立在村规民约的相关理论基础上,通过具体详细深入的实地调查,大胆地探索美丽乡村、和谐社会背景下村规民约的提升路径。其二,本课题在研究思路和逻辑上,注重微观与宏观的结合,实证与价值分析范式的结合,改变了以往侧重于对村规民约的历史厘清和村规民约建设微观层面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的主流动态,构筑了一个清晰的完整的体系以指导实践,拓宽了研究村规民约建设的视野。
【学位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422.6
【部分图文】:

村规民约,内容


图 3.1 村规民约各内容所占的比例在调查的数据来看,与人们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内容相对比例较高,比如人们生活这方面内容占了 27%,其次是文化建设和事务管理,分别占的比例是23%和 20%。从村规民俗内容可以看出,主要的功能还是集中在人们的生活以及文化建设,因为这涉及的利益比较直接。3.3.2 村规民约执行效果调查在乡村社会中,村规民约最终落实与执行主要是通过村民的遵守以及执行机关的执行。村规民约的最终有效执行对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和谐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村规民约具有整合农村社会文化资源、弥补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以及教化民众作用,但在执行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效果有好有坏,因此对村规民约执行效果的调查显得很有必要。(1)本村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

村规民约,执行力,执行机关


图 3.2 本村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在调查中发现,认为村规民约很好执行的人数为 40 人,占 36.4%;占总的 31.8%;总体执行的比例为 68.2%。认为没有执行力占总体的 22.7%;不清的人数为 10 人,占总数的 9.1%。从数据来看,总体上对于村规民俗的执行力是认可的,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还是不满意,认为规民约是没有执行力的。(2)村规民约执行的机关调查针对村规民约的执行机关,笔者在调查问卷中,对调查对象关于有哪些行机关进行了问题设计,主要考察调查对象对于村规民约执行机关的知晓程根据调查,结果如下:

村规民约,执行机关


图 3.2 本村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在调查中发现,认为村规民约很好执行的人数为 40 人,占 36.4%;占总的 31.8%;总体执行的比例为 68.2%。认为没有执行力占总体的 22.7%;不清的人数为 10 人,占总数的 9.1%。从数据来看,总体上对于村规民俗的执行力是认可的,但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还是不满意,认为规民约是没有执行力的。(2)村规民约执行的机关调查针对村规民约的执行机关,笔者在调查问卷中,对调查对象关于有哪些行机关进行了问题设计,主要考察调查对象对于村规民约执行机关的知晓程根据调查,结果如下: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汤玉权;徐勇;;回归自治:村民自治的新发展与新问题[J];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06期

2 姜裕富;;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村规民约[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5年05期

3 陈永蓉;李江红;;论村规民约中经济处罚约定的规制[J];理论与改革;2015年05期

4 裘有度;;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软法作用[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03期

5 赵旭东;朱添谱;;乡规民约与新乡土秩序的建构——乡规民约在中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意义[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5年07期

6 冷蓉;杨金洲;;法治建设视域下少数民族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06期

7 章荣君;;乡村治理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解析[J];行政论坛;2015年03期

8 邓大才;;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条件研究——从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视角来考察[J];政治学研究;2014年06期

9 谢秋红;;乡村治理视阈下村规民约的完善路径[J];探索;2014年05期

10 龙圣;;“乡规民约与乡土社区建设论坛”综述[J];民俗研究;2014年04期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条

1 谢晖;;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N];中国民族报;2015年



本文编号:281502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dllw/281502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2f4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