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01 08:07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分别授予先进基层工会,基层工会下属先进工会或工会小组,基层工会优秀专兼职干部、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级以下优秀工会干部的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中国工运. 2020,(09)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评选表彰范围和基本条件
第三章评选表彰周期和基本程序
第四章监督管理服务
第五章附则
本文编号:3057193
【文章来源】:中国工运. 2020,(09)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评选表彰范围和基本条件
第三章评选表彰周期和基本程序
第四章监督管理服务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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