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既要于法有据又要与民方便
发布时间:2022-09-17 14:16
<正>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这个文件的出台向困扰广大居民群众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宣战",对于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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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必须坚持于法有据
二、减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同时还应该做到与民方便
三、《意见》体现了社区治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
本文编号:367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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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必须坚持于法有据
二、减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的同时还应该做到与民方便
三、《意见》体现了社区治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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