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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精神损害的法医学评价研究

发布时间:2018-03-09 03:11

  本文选题:创伤后应激障碍 切入点:道路交通事故 出处:《中国医科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 前言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项重要内容。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是精神损害的主要表现形式。道路交通事故(Road Traffic Accidents,RTA)作为现代社会常见的创伤性事件之一,又是导致PTSD的最常见因素之一。由于PTSD不如躯体损伤易于鉴别和评定,常不为人们所重视。因此,开展PTSD相关法医学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研究的主要内容:1.研究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的RTA受害人这一特殊群体中PTSD的发生情况;2.与PTSD发生有密切关系的因素,特别是伤残等级与PTSD的关系;3.PTSD对心理状态(包括抑郁和焦虑两类常见的心理反映)及生活质量的影响;4.PTSD的发生与转归与是否获得赔偿的关系。本研究主要目的:为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提供科学依据和司法建议。 对象与方法 2001年9月至2003年3月因RTA申请伤残程度鉴定的被鉴定人156例(排除颅脑损伤、拒绝合作者、身体情况不适宜临床精神病学检查者),年龄在18岁~60岁之间。通过临床精神病学检查确定PTSD的诊断,临床法医学检查评定躯体损伤的伤残等级,并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确定受害人的心理社会状态。应用t检验、卡方检验、等级资料秩和检验(Mann-Whitney检验)等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 结果 因RTA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156例被调查对象,经临床精神病学检查,,符合ICD-10诊断标准者81例,PTSD发生率为51.92%,其中男性41例(44.57%),女性40例(62.5%)。经卡方分析(x~2=7.126,P<0.01),男女PTSD的发生率具有统计学的显著性差异;PTSD与非PTSD两组在年 龄、文化程度上经过统计学检验,无显著性差异;PISD的发生率距离交通事 故发生的时间,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性差异(t二5 .600,P0.001);损伤部位 与PlsD的发生率经卡方检验(扩=4.755,P0.05),无统计学上的关系; PISD组与非川SD组的伤残等级构成经过Mann一Whi仇ey检验(等级资料 秩和检验)(U二2382.5,P0.05),两组有显著性差异,表明随着伤残程度 的严重性增加,发生PISD的可能性也随着增加;PISD组与非P路D组在生 活质量总均分和生理、心理、社会关系、环境四个维度以及焦虑、抑郁的各项 得分中都有显著性差异(Boffermni Correeted t tests,p蕊0.001);对获得赔 偿与未获得赔偿的两组对象,分别进行P玲D发生率的比较,其发生率分别 为:23/156 x 100%=14.74%、12辫8 x 100%=25%,经xZ检验(xZ=4. 117,P0.05),表明获得赔偿将明显降低PlsD的发生率。 结论 1.RTA作为创伤性事件,申请赔偿的RTA受害人存在较高的班SD发 生率,获得良好的赔偿可以明显地降低申请赔偿的RTA受害人班SD的发 生率。申请赔偿的RTA受害人中,女性PrSD的发生率明显高于男性,但与 损伤部位无明显关系。 2.随着伤残等级的增高,申请赔偿的RTA受害人发生PTSD的可能性 也随之增加。1下TSD的发生严重地影响RTA受害人的心理状态和生活质 量。 3.PISD作为精神损害的后果具有生物学基础,通过医学检查可以判定 精神损害的后果。 4.精神损害是人身损害的一项重要内容,精神损害与躯体损害一样可 以导致收益的减少和财产损失。在立法上,精神损害赔偿作为独立的诉讼 标的,应该允许单独进行诉讼;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 与精神损害的后果一致。RTA发生后,在明确赔偿范围、赔偿责任等的前 提下,尽快对受害人进行合理的赔偿完全有可能防止PTSD的发生,避免损 失的扩大。 5.为精神损害后果的评价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有助于防止精神损害赔 偿的司法滥用。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医科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4
【分类号】:D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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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58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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