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思考
发布时间:2020-07-19 13:22
【摘要】: 以法治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做法。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我国宪法,这是中国法治发展的里程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把国家的一切管理活动都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必然要实现法治化。本文就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工作进行了思考,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现阶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形势;第二部分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工作从必要性和可能性分别作了阐述;第三部分分析了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就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某些方面的单行法规的建议和对策;第五部分就党的领导、党的政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论述;第六部分强调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即“德治”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631.4
本文编号:2762475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631.4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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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6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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