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局协同育人机制构建路径
发布时间:2021-02-21 23:30
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校局协同育人贯穿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研究、教学过程等各个环节,是公安院校加强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也是提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路径。虽然在实践中各地校局协同育人的紧密程度、形式与制度架构可能存在差别,但是校局协同育人在公安院校人才培养中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文章来源】: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0,32(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校局协同育人存在的困境
(一)协同育人深度不够
(二)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公安机关工作需求
(三)基础不牢固
二、公安院校开展校局协作育人的必要性
(一)是协同打造公安铁军的需要
(二)是推动公安院校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协同培养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的需要
(三)是培育公安后备人才的需要
(四)是公安院校专业建设的必由之路
三、校局协同育人的特征与原则
(一)校局协同育人特征
1.校局协作育人具有动态性。
2.校局协作育人具有双向性。
3.校局协作育人具有全面性。
4.校局协作育人具有战略性。
(二)校局协同育人原则
1.目标共同原则。
2.机制共建原则。
3.资源共享原则。
4.责任同担原则。
四、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校局协同育人的创新模式构建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范有序推进校局协同育人基地建设
(二)夯实多元化校局协同平台、共商协作内容
(三)构建公安专业实践教官与专任教师组建的教学科研团队
(四)构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新模式
1.深化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的专业建设。
2.强化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学组织形式。
3.多元化开展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校局协同育人教学。
(五)筑牢公安专业学生忠诚教育模式
(六)共同构建公安专业实践育人新机制
1.共同着力开发理论与实战并轨训练项目。
2.构建学生见习、实习一对一教官指导制。
3.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研讨会。
(七)构建协同育人督导与评价机制
1.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2.第三方机构评价。
3.构建自我评价体系。
4.合理使用考核结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创新公安教育训练模式的几点思考[J]. 刘鸿儒. 辽宁警专学报. 2012(03)
本文编号:3045082
【文章来源】: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0,32(06)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校局协同育人存在的困境
(一)协同育人深度不够
(二)学生毕业后难以适应公安机关工作需求
(三)基础不牢固
二、公安院校开展校局协作育人的必要性
(一)是协同打造公安铁军的需要
(二)是推动公安院校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协同培养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的需要
(三)是培育公安后备人才的需要
(四)是公安院校专业建设的必由之路
三、校局协同育人的特征与原则
(一)校局协同育人特征
1.校局协作育人具有动态性。
2.校局协作育人具有双向性。
3.校局协作育人具有全面性。
4.校局协作育人具有战略性。
(二)校局协同育人原则
1.目标共同原则。
2.机制共建原则。
3.资源共享原则。
4.责任同担原则。
四、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校局协同育人的创新模式构建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范有序推进校局协同育人基地建设
(二)夯实多元化校局协同平台、共商协作内容
(三)构建公安专业实践教官与专任教师组建的教学科研团队
(四)构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新模式
1.深化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的专业建设。
2.强化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学组织形式。
3.多元化开展公安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下校局协同育人教学。
(五)筑牢公安专业学生忠诚教育模式
(六)共同构建公安专业实践育人新机制
1.共同着力开发理论与实战并轨训练项目。
2.构建学生见习、实习一对一教官指导制。
3.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研讨会。
(七)构建协同育人督导与评价机制
1.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2.第三方机构评价。
3.构建自我评价体系。
4.合理使用考核结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创新公安教育训练模式的几点思考[J]. 刘鸿儒. 辽宁警专学报. 2012(03)
本文编号:304508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ongan/3045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