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的不作为性及其归责
发布时间:2021-02-25 23:31
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作为特殊的过失类型,强调过失竞合,作为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核心的注意义务认定复杂。文章以德、日刑法理论为基础,通过探讨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与不作为犯的关系,以作为义务为切入点,判断作为义务有无实现与注意义务的对接,从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成立与否,实现对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的有效归责。
【文章来源】:决策探索(中). 2020,(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的不作为性
二、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与不作为犯的关系
(一)采用新过失论的原因
(二)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的实行行为及其不作为性
三、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在不作为犯理论架构下的归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在犯罪构成中的关联性
(二)在不作为犯基础上对风险提高理论的适用
四、结语
本文编号:3051739
【文章来源】:决策探索(中). 2020,(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的不作为性
二、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与不作为犯的关系
(一)采用新过失论的原因
(二)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的实行行为及其不作为性
三、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在不作为犯理论架构下的归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监督过失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在犯罪构成中的关联性
(二)在不作为犯基础上对风险提高理论的适用
四、结语
本文编号:305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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