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警务的介入机制初探
发布时间:2022-01-13 18:36
家事警务一直是警务研究的空白,也是警务实务中的痛点、难点。公安机关往往容易陷入"不介入就是不作为,介入则为越权"的双重困境。存在双重困境的原因在于缺乏家事警务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实务框架作为指引。在我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前,有必要探索并建立家事警务的理论体系,建立以"有困难找警察"的家事警务甄别机制,构建刑事、行政与民事一体化的与非家事警务相区别的家事警务的介入机制。这不仅是提升公安机关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前提基础。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家事警务的界定
二、家事警务的理论基础
三、家事警务的介入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家庭暴力的防治——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为视角[J]. 吕春娟.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1(04)
[2]丹麦警察对家庭暴力的干预[J]. 赵颖. 公安大学学报. 2002(06)
本文编号:3586942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1)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家事警务的界定
二、家事警务的理论基础
三、家事警务的介入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家庭暴力的防治——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为视角[J]. 吕春娟.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1(04)
[2]丹麦警察对家庭暴力的干预[J]. 赵颖. 公安大学学报. 2002(06)
本文编号:35869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ongan/3586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