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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斌: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式探索”的几个基本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2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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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斌: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式探索”的几个基本问题

·石斌

标签: 国际关系理论


    作者简介:石斌,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主要从事国际关系理论、美国外交及国际安全与战略研究。目前在哈佛-燕京学社从事访问研究。
    
    【内容提要】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式探索”当以学习和借鉴为基础,以创新为目的,以实践为思想源泉和检验标准。需要注意的是:理论有不同的内涵和类型:科学哲学所定义的理论;阐释性理论;本质上属于思想“主张”的“理论”。对后两类必须注意分辨,有选择地借鉴;理论的不同类型与方法有关,而方法的选择与研究的层次与论题的性质有关,没有普遍适用的方法,只有对研究目的与研究对象而言更有针对性、相对更有效的方法,故而方法之价值不在于新旧,科学主义与传统主义各有长短,互为补充;理论创新离不开方法论的自觉,自己的问题与价值以及必要的话语载体与言说方式,但必须顺应世界潮流,兼顾人类共同的问题与价值。理论探索的理想境界是科学精神、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的结合。
    
    【关键词】国际关系理论 中国式探索 方法论 理论类型 伦理思考
    
    关于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式探索”(或曰“中国化”、“本土化”)的必要性,国内学术界经过多年的争论,看来正在形成共识,但究竟如何做好这一点,其中需要注意哪些基本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厘清。笔者在此不揣浅陋,谈谈自己对几个具体问题的看法。
    
    一、此“理论”非彼“理论”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看似清楚、实则相当含糊的问题:究竟什么是“理论”?更重要的是,人们在使用这一术语时,指的是同样性质的东西吗?在实践中,主要由于研究方法和目的不同,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实际上至少有三种不同的内涵和功能。
    首先是科学哲学所定义的“理论”,即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假设,其中还包括定义、法则、定理和公理等。理论提出一系列旨在说明各种变量之间关系的命题或假设,基本目的是通过系统阐述关于各种现象的观点,对现象做出解释与预测。与此相一致,社会科学理论首先也是指旨在解释与预测一定研究领域之变量间关系的一组具有逻辑联系的命题。理论不仅要发现和证明命题所指称的事物间的某种联系,还要解释何以会有这种联系。简言之,作为严格意义上的科学解释和预测工具的理论必须通过提出假设或命题并通过严密的论证与验证程序来获得。这样的理论无疑是科学研究的基础,甚至可以超越国界,成为人类共享的“知识晶体”。
    
    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所说的理论,多数情况下并不限于科学哲学的定义。
    
    按照《简明牛津辞典》的定义,理论有两种(实为三层)含义:一是指“旨在解释某种事物的一种假设或一套观念体系(a system of ideas)”,也可引申为“用以说明某个事物或证明其合理性的某种思想观念(idea)”;二是指“作为某种活动之基础的一套原则”,如“教育理论”,有时仅指特定范围的教育活动所遵循的原则。1这个定义主要着眼于理论的实际功能而不是其建构方式。
    一些西方学者还认为,有两种思想方法塑造了包括国际关系研究在内的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第一种源于力图解释研究的现象的自然科学。这种方法被称为“科学的”,其核心是因果解释;第二种源于历史研究和人们寻求理解现象之意义的努力。这种方法被称为诠释性的(hermeneutic/interpretive),其核心在于诠释与理解。2
    肯尼思?汤普森等人把国际政治理论概括为三种类型:(1)规范或价值理论:主要“从伦理上的迫切需要出发来研究政治”。这类理论产生于政治哲学。(2)国际政治的一般理论:即“经验主义的”或“因果的理论”。(3)作为行动基础的理论:即“政策科学”或关于行动诀窍和治国方略的理论,它不同于脱离历史的纯概念理论方法,而与历史紧密联系并应用于历史。3由于缺乏严格的分类标准,这种概括未必准确,例如“政策科学”理论中也可能包含“一般理论”,“规范理论”也不是一种单一的、独立的理论范式,传统理论大多带有规范性质且与“政策科学”有关。
    但诸如此类的定义或看法已然透露出理论的第二种内涵:从方法上看主要依靠传统方法,从功能或目的上看,除了解释现象,也有约束、指导或规定行为体行为的作用或意图。这类理论不妨姑且称之为“阐释性理论”。也就是说,国际关系理论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事实上人们很少把国际关系研究视为纯粹的“社会科学”),从其来源(思想依托与建构方式)看,至少有两种类型:“科学的”与“人文的”(或者毋宁说一种是西方人所说的狭义、纯粹的“社会科学”理论,一种是与我们所说的包括“人文学”在内的广义的“社会科学”理论),它们大致相当于主要靠行为主义-实证主义方法和主要靠传统方法建构的两种理论类型。例如,沃尔兹曾称英国学派的理论并不是“科学哲学家所认可的那种理论”4,但这不等于说它不是理论。
    然而,我们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实际接触到的一些“理论”,有时还有另一种人们并未言明、不愿承认或没有意识到的第三种涵义:一种思想主张或“理论主张”。这种所谓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上述第二种理论派生而来,或者说是缘于第二种理论在概念、命题和论证过程上的非严密性和非实证性所提供的主观发挥的空间。这类理论往往带有更多的规范性质(第二种类型已然具有这种性质),在方法上同样与传统主义有关。
    但此种“理论”的产生并不完全是方法使然,也与实际需要或研究目的有关。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理论并不总是或并不完全是跟在实践之后,作为经验主义式的概括或“后理论建构”。“理论前行”在一定意义上不仅是可能的、有时甚至是必要的(这还不包括完全依靠逻辑演绎建立的理论)。为了推行某种主张,追求某种目的,作为行动原则的理论也可能先行提出,用来规定、指导实践活动,尽管为了保证其有效性它仍需通过实践检验并逐步完善和修正,在这种情况下,它无疑只是或者主要是(鉴于它也可能基于若干经验的和逻辑的前提)一种思想或政策主张。一些“理论家”未经小心求证的“大胆假设”,一些国家在内政外交上具有引导或探索性质的“理论”即是如此。尽管这已非一般意义上的“理论”,但在实践中却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且常常贴着理论的标签。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需要“慎言理论”,因为理论并不总是客观、超然、“科学”、“中立”的。对于通常具有深刻现实政治指向和实践意蕴的国际关系理论来说,尤其如此。有些理论,尤其是宏观理论或总体理论,也包括大部分“中观”理论,其实往往兼具多重性质。试想,诸如“霸权稳定论”,“历史终结论”、“文明冲突论”之类,究竟是“科学的”解释和预测工具,还是某种判断甚至立场、主张?是一些经过充分验证的纯学术命题,还是同时反映了研究者(乃至部分群体)的某种预期甚至“情绪”?此外,除了一些具有较多“技术”特征的局部理论(下文将指出,在应用过程中也并非纯技术问题),有哪一套理论“范式”纯以揭示、解释或预测事物间的因果联系为目的,而没有出于直接或间接的现实政治关怀或政策指向而预置的规范性内涵。
    既然如此,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需要进行“中国式探索”,联系中国的对外关系实践,解决中国人关心的问题,体现中国立场、中国价值甚或“中国经验”,其必要性还有什么疑问呢?
    从原则上讲,作为思想、学术资源,对包括西方学术成果和思想传统在内的世界优秀知识遗产的学习和继承是必不可少的,对这一学术领域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尤其如此。这实际上也是一些人强调多谈学习和借鉴,少谈或不急于谈创新、“特色”的初衷。但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对于性质不同的各色理论,不能等量齐观、混为一谈。对于那些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理论,不但必须学习,甚至可以直接利用,但对于具有第二、特别是第三种内涵的所谓“理论”,则需谨慎对待,认真分析和鉴别,有选择地借鉴。
    
    二、“新”方法抑或“旧”方法?
    
    如前所言,理论的不同类型与研究的方法大有关系。如果进一步推究,研究方法的选择又与研究的层次和研究对象或论题的性质有关。
    西方学者将方法论的发展脉络大致归纳为分别盛行于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传统主义、60-80年代的行为主义-实证主义和80年代以来的后实证主义等几个主要“阶段”。但这不是说后者取代了前者,也远未涵盖局部理论所采用的种种具体方法。在多数情况下,它们实际上是并存、互补的。
    虽然“方法”同样因为定义不同和学科间的相互渗透而五花八门,但就理论的来源和建构方式,尤其是概念的界定、命题的提出和验证方式而言,归根结底,基本的方法仍不外两种:一是主要借助历史、哲学、法律等传统人文学的思想资源,在论证过程中主要依靠研究者的直觉、“常识”、判断力或洞察力的“传统方法”;一是仿效、借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精确界定基本概念,提出假设并运用数理、逻辑等手段加以严格验证的“科学方法”。其他所谓的“方法”(包括被笼统地称之为“后实证主义”的各种研究取向)皆离不开对这两种基本方法各有侧重、或多或少的吸收,它们的新颖之处往往主要不在于方法论上的全面创新,而主要在于提出的问题、观察的角度、考察的变量或研究的目的与价值取向不同,实际上主要体现了不同的研究途径(approaches)。
    60年代这两种主要方法之间曾产生过激烈争论,但事实证明它们各有长短,只能互相补充,根本无法彼此替代。争论双方各执一端,除了对“理论”的理解不同,对国际政治研究是否能够建立类似于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理论有严重分歧以外,从根本上讲,乃是由于“传统派”和“科学派”各自研究的领域和关注点不同,具体地说,是因为理论抱负(构筑总体理论还是局部理论)、研究层次(宏观、中观还是微观)和研究对象或论题性质(是纯“技术性”问题还是带有伦理性质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大不相同。
    
    因此,有必要从另一个角度来辨析理论的不同类型及其基本特征。
    理论就其研究范围的大小和内容本身的规模而言,可以大致分为三种类型:总体理论、局部理论以及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中等规模的理论。在一定意义上,也不妨称之为宏观、中观与微观理论。中观理论的边界较为模糊,但弄清楚反差较大的两个极端,其意自明。
    “总体理论”通常试图以某一单个概念、或某一套紧密相关的概念来解释国际政治的大部分内容或至少其主要方面。例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摩根索的“权力”,布尔的“国际社会”,便是这样的核心概念。“总体理论”的特点是命题的简洁性,它简明、雄辩、准确地表述少数几条基本命题;内容的系统性与一贯性,其丰富的思想内容具有内在、有序、一贯的逻辑联系;宏伟性和开放性,它属于“宏大叙事”,往往囊括国际政治的绝大多数重要内容或至少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而且一般都具有丰富的伦理内涵和明确的伦理取向。
    但“总体理论”也有一些固有的缺陷和容易滋生的弊病:对于因果关系的解释有单因论倾向,给人的印象是“片面的深刻”;其概念的界定略嫌粗糙,命题的验证不够精确;它往往缺乏微观的预测能力,在这方面远不如局部理论;此外,总体理论的一些追随者或末流由于不具备其学术前辈和思想大师的那种学术功力和学术智慧,还容易产生迂阔空疏的毛病。加上学术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和综合能力的衰退,思想家类型的总体论创立者已日渐稀少。
    “局部理论”在当代、尤其是在美国占了绝大多数。这类理论家主观上无意构筑总体理论,而是主要采用行为主义方法对国际关系的某些特定方面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力图精确描述某些国际现象。其方法论特征是实证性,针对总体理论(在方法上多半属于传统主义)的缺陷,强调运用系统的证据(数据、资料或事实论据,英文统称为data),遵循类似于自然科学研究的科学规则或程序来验证命题、论点的真实性。局部理论的优点非常明显:它使得国际政治的研究对象、论域、论题大大扩展;使研究方法日益多样化;更重要的是,它充分显示了局部理论的长处,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大为深入,从而获得了局部的准确性和较大的预测能力,产生了诸如决策论、博弈论等一大批论证细密、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理论或理论模型。5
    局部理论及其主要依赖的行为主义方法也有不容忽视的弊端。这导致一些研究者规避国际政治的一些核心问题,专注于边缘问题,甚至完全脱离复杂的经验实际,落入以“科学”为标签的形式主义泥潭;这种“唯科学主义”倾向还使得研究者对自己的结论过分自信,把社会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从而漠视认识的相对性,缺乏必要的自我怀疑与自我批判精神;6行为主义方法的过度运用不仅使研究过分繁琐化,以至于见树不见林,导致宏观综合能力的退化,还常常导致对传统理论成就和人类历史经验与政治常识的轻视。此外,由于历史视野与哲学思考的缺失,对许多国际问题显而易见的伦理内涵视而不见,也使得一些研究者丧失了应有的人文精神、道德勇气与目标感。
    总之,由于研究层次不同,问题性质不同,基本方法也不同,这两种理论各有长短。一般而言,宏观研究较难严格运用行为主义的实证方法,总体理论多半依靠传统方法,带有浓厚的人文学色彩;局部理论则主要属于国际关系的“社会科学”,倾向于“科学方法”,微观层次的研究最能体现行为主义方法的优势。
    因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方法的价值不在于新旧,也不在于是传统主义还是行为-实证主义。没有最好的、普遍适用的方法,只有对研究的领域、具体问题的性质和研究目的而言更适切、更有针对性(relevant)的方法。讨论的问题涉及不同的性质(例如是实证问题还是价值问题,定量还是定性)、不同的层次(宏观问题还是微观问题,战略问题还是策略甚至技术问题),完全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这就要求在方法论上有一种自觉。
    以“英国学派”为例,他们主要采用传统方法,既是基于对理论之性质与功能的主观认识,也是由其研究的范围和关注的问题所决定的。传统方法自然不是什么新方法,也并非英国学派所独有。但在英国学派那里表现得最鲜明、最成熟、最自觉。他们明确主张并有意识地运用传统方法。这与没有认真思考过方法论问题而习惯性地沿用传统方法不可同日而语。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也是传统方法,但通常是不自觉的,因此对之理解未必透彻,运用未必自如。在许多论述中我们常常看不到历史的经纬与哲学的精神,而这恰恰是传统主义的基本养料和思想精髓。如果(借用袁明教授的话说)“历史隐匿了,特性消失了,是非没有了,思辨能力退化了” 7,那么传统方法还剩下什么呢?
    另一方面,英国学派力图揭示国际体系的演进脉络和国际社会的衍生机理,构筑一套具有宏观历史意识和全球视角的大时空整体论,而其中所涉及的主权、人权、干涉、正义战争、文化以及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等问题,既是国际政治的一些基本问题,也是具有丰富伦理与人文内涵,涉及价值判断,需要定性而较难定量分析的问题,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必须依靠传统方法。
    但传统学派不那么看重的许多新现象、新问题,特别是局部、微观问题,无论是从理论自身的发展还是从指导国际关系和对外政策实践的目的来看,都需要借助更为严谨、科学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以获得更好的解释力、精确性和预测能力。
    既然宏观与微观问题都需要研究,总体论与局部论、传统方法与科学方法各有长短,那么便不宜厚此薄彼,偏于一隅,而应该联系实际,协调发展,多元互补。
    长期以来,我们的理论研究,率多大而无当的“高谈阔论”(即使在宏观概括的层面,由于疏于挖掘理论学说的思想源流,忽视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对于各种理论的发展脉络及其精神实质的把握亦不无偏差),较少结合外交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理论探究。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正如资中筠教授所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理论无不与实践相联系。脱离实际,从概念到概念的理论只能在书斋里自我循环。中国学者短期内要提出自己的“系统理论”殊非易事,如能就某些领域的问题做一些概括和抽象,解释当前的现象,多少能够帮助预见未来的状况,已属难能可贵。8
    哲人有云:纵然目光远大,也得先看清脚下的路。理论可以高于实践,但不能脱离实践。理论研究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要求,抽象的基础理论研究(如沃尔兹那种高度简约、“有骨无肉”的理论框架)必不可少。但联系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结合具体案例的分析也很有必要,这既可以印证理论的描述、分析和预测功能,反过来也可以丰富、深化理论的内容。西方学者在这方面多有尝试,,提出了一些具有较强针对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微观理论。实际上,许多著名理论家都非常重视具体问题领域的研究。例如许多国际政治经济学家,都曾对某个地区、某个经济领域或某些政治经济行为体做过深入研究。他们提出的许多理论并不完全依靠逻辑演绎,而是基于一定的经验依据。如果一种理论或理论模型完全经不起经验事实的检验,遇到实际问题便轰然坍塌,恐怕就很成问题。冷战结束后,一些学者鉴于国际关系理论未能很好的解释(更遑论预测)这一重大国际体系变迁,因而对理论的价值、对理论工作者的“失职”提出了严重质疑9,就是一个很值得反思的教训。
    但需要注意的是,微观研究的成果在实际运用时必须与宏观判断相结合。这方面的一个杰出范例,当首推克雷格与乔治的《武力与国家谋略》一书。10该书由一位历史学家和一位政治学家合作写成,前者对17世纪以来国际体系和大国外交的演进历程作了相当简洁、准确的概括,为具体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背景;后者则在吸收大量个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非常深入地探讨了一些具体的外交问题,如威慑、谈判、强制外交、危机控制。但即使是论述这些“技术性”问题,也是与宏观思考紧密结合,实际上是把一些具体的外交策略问题置于国家大战略的框架内加以审视,真正的意义在于战略上的思考。也就是说,“技术”问题在对外关系实践中可能会成为“政治”问题,不能单纯从技术层面着眼,而必须进行目标与手段的辩证思考,服务于战略目的。正是这种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以大揽小、以小见大、史论结合的研究思路,使得该书不但成为国际关系史家的必读书籍,也成为战略研究的经典之作。
    这个例子说明,理论家、史学家和时政分析家等相关领域的学者在各司其职、各尽其长的同时,应注意相互借鉴和相互协作。对于国际关系这种学科边界极为模糊的跨学科或边缘学科来说,“分工不分家”,恐怕尤为重要。在这方面,我很赞同王逸舟教授的意见:“我们的研究领域太窄”(或许也太粗),“学科的交叉、边缘地带的结合”,做得还不够。11例如对海湾危机、台海问题、朝核危机等具体问题,理论家或分析家有时完全可以借助外交史家提供的事实,联系当前的形势,运用危机控制、威慑、强制外交等局部理论,就其中的某些重要方面进行精细的个案研究,或许可以提出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如果研究者仅仅依靠个人掌握的有限信息进行简单的概括和仓促的推断,不仅认识难以深化,还难免出现判断全凭直觉,预测形同猜谜的现象。
    
    三、“镜头”与“焦距”:独特的眼界造就独特的风格
    
    对于复杂多维的国际政治现象,任何一种理论,都只能对应其中的某些侧面,解决其中的部分问题。如果独尊一家,片面发展,难免有盲人摸象、坐井观天之虞。就取长补短而言,不同的研究取向可谓“合则俱利,离则俱伤”。
    国际政治研究过去曾有“高政治”、“低政治”之分,政治问题与经济、社会问题也曾长期割裂,各自经营,自说自话。这种倾向由于欧美国家的专业分工和学科“碎化”趋势,在20世纪上半期达到高潮。这种前后绵延近百年的倾向,弊端已日益明显。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兴起(或者毋宁说是新形势下的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即是对这一弊端的匡正。人们还逐渐意识到,国际问题研究,需要从宏观到微观,从历史到现实,从抽象到具体,从政治、经济到社会、文化等视角,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探讨。
    但这也意味着理论的发展需要百家争鸣,不能指望哪一家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就此而言,虽然不同的研究取向各有得失,从理论创新的角度看,理论眼界、观察角度或关注焦点(或曰视界、视角与视点)的新颖独特却是必不可少的。不同的理论范式、学派、学说在这方面往往有明显的区别并因此自成一家之言。由于“镜头”大小不等,“焦距”长短不一,所见之宽窄、深浅、粗细必不相同,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其意义也非同小可,因为这往往还影响到它们对国际秩序的变革问题的看法。例如:
    均势论、地缘政治论,属于典型的权力政治论,基本上只是考察军事安全问题、即“高政治”,其历史哲学或国际秩序的变革模式是循环论。甚至主要反映美国和跨国资本利益的“霸权稳定论”,虽较前两者视野有所扩大,考察了经济问题,但重心仍基本限于政治权势领域,尤其是大国兴衰与霸权更迭问题。
    依附论则基本上是一种经济取向,强调的是经济的等级结构,对依附关系、一定意义上也即对世界秩序的看法则是静止的、僵化的。世界体系论考察的重点也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等级制结构。但由于同时受到马克思主义和法国年鉴学派的浸润,视野要远为开阔,它通过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因素的全面结合,对资本主义生成与扩展的历史过程提出了一个全景式的但并非简单粗糙的描述,在此基础上进而认为核心-半外围-外围的等级关系有可能相互逆转,因此它强调的是演进的趋势而非静止或循环的模式。
    世界政治的大循环理论或“长周期”论则是一种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意识形态等多层面、多要素的整体论,并对近现代世界历史作了具体描述和总体把握,进而才得出循环并非简单、机械的重复,而是创新性循环这一重要结论。
    “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也是一种整体论,它既研究西方世界,也研究非西方世界,既研究古代、中世纪国际体系,也研究现当代国际体系;既考察国际政治要素,也考察广义的国际文化联系;它还具有发展的眼光,既考察国际社会在空间上的扩展,也研究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念、共同机制、共同规则在内涵和规模方面的演进,在这方面甚至带有建构主义色彩。“英国学派”近年来身价陡增,颇有“大器晚成”之势,诚非偶然。盖因时势移易,国际环境在若干重要方面印证和凸显了英国学派思想家们的博洽、深刻与睿智。如果说“英国学派”有什么特点的话,从大处着眼,一是方法论上的自觉,二是独特的理论视域。三是丰富的伦理内涵与独特的价值取向。最后一点对于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当代价值尤为重要。在思想理论渊源的层面,英国学派是欧洲文化的产物,也是英国自身历史经验和政治文化传统的结晶。英国学派所光大的基于自然法观念的格老秀斯理性主义传统,是一种介于保守的现实主义与激进的革命主义之间的一种具有温和、中庸色彩的国际政治哲学与国际伦理传统;在现实的层面,则在总体上曲折反映了战后英国等一些中等强国(因此既有别于超级大国也有别于发展中国家)的独特处境、视角和国际政治诉求。
    由此可见,理论要独树一帜,有赖于独特的视界、视角或视点。这实际上还意味着需要提出独特的问题,坚持独立的立场,进行独立的判断。
    
    四、别人的“问题”未必是我们的“问题”
    
    “理论创新从研究新问题中来。”12诚哉斯言!从上述例子已不难看出,理论的不同风格不但来自不同的眼界、角度、着眼点,实际上也源于这背后不同的问题意识。理论家们所提出的问题,有的具有普遍意义,更多的则具有“特殊性”,这类问题往往与有关国家自身的国际处境、发展需求有关,说穿了,理论首先是出于解决自身问题的需要。而非西方世界的处境和需要通常并不在西方理论家的视野之内,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别人的“问题”未必即是我们的“问题”,对我们未必具有同样的意义,值得倾注同样的热情。
    例如,马汉海权论的精神实质,在于表现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对自身优势的自满自得,它总结英国霸权的历史经验,为后来居上的美国提供了凭借海上优势建立对世界政治的功能性网状控制,确立世界霸权的战略思路。麦金德的陆权论则体现了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可能丧失优势地位的忧患意识,并为遏阻主要依托大陆基地的大国甚至超级大国的崛起提供了地缘政治的战略框架。揆度今日,“民主和平”等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行时,反映了冷战后美国世界地位和美国人“情绪”的变化。约翰?加迪斯等人所主张的“新冷战史观”,在某种意义上实为“正统派”“旧冷战史观”的转世,背景亦相仿佛。13
    无疑,麦金德无意因铁路、通讯等工具的发展释放了欧亚大陆所蕴藏的潜能而为人类的技术进步喝彩。马汉的初衷,也不在于给全球民众普及新的地理政治常识。他们是为了解决自己关心的问题,对他们来说,那或许的确是一些值得重视的“真问题”。但对其他民族、其他国家而言,这即使算得上问题,其意义也全然不同。
    这再次说明,一度颇有争议的“特色”、“中国化”或“本土化”等提法,原则上并不是一个问题。只要我们承认,此类主张的内涵并不等于纯粹的意识形态宣示、“政策注解”或“官样文章”,也不等于拒斥外来理论,只要学者坚持起码的学术良知与科学精神,这样的追求不但无可厚非,而且非常必要。
    “本土化”、“中国化”的要义,一言以蔽之,就是使外来理论与本土资源都服务于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这个目的。对此,几句老话仍然管用。一是“食洋而化”、“洋为中用”。学习必不可少,但目的必须明确。学习不是亦步亦趋,而是为了创新与超越,结合中国的实际,遵循自己的方向,把理论融会贯通,赋予外来因素以实际的意义和价值,核心仍然是为了解决当代中国面临的问题。二是“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开发本土资源,利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合理成分,目的仍然是寻求启示,汲取营养,发挥长处,解决问题,而不是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去寻章摘句,生搬硬套,或者请古人来帮忙,证明你有的原来我也有,而且早就有了(正如我们不必以中国古代均势外交之发达自傲,因为“均势”作为一种政治常识和外交实践在世界历史上几乎所有文明生长点都不乏实例,且真正的理论总结仍要归功于战后一些西方学者),那恐怕舍本逐末,不得要领,也无济于事,因为问题的要害不在于争夺话语权,更非标新立异,而是如何赋予传统思想以现代的、现实的意义。
    对于“古今”、“中外”的关系,本国的先贤早有思考。鲁迅先生尝言:“我看一切的理想家,不是怀念‘过去’,就是希望‘将来’。而对于‘现在’这个题目,都缴了白卷,因为谁也开不出药方。”他还说:“我们常将眼光收得极近,只在自身,或者放得极远,到北极,或到天外,而这两者之间的一圈可是绝不注意的。”因此他主张“执着现在,执着地上”。14也就是说眼光不能只是“向外”或者“向后”,而恰恰遗忘了“现在中国”。要将眼光集中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将“现在的中国人的生存与发展”,作为一切思考与奋斗的起点与归宿。如果把研究变成外国理论与古代思想的简单搬弄,而没有当下中国问题意识,缺少必要的原创性,其意义和价值是可疑的,至少是有限的。
    总之,有问题,才有“主义”,“主义”因问题而产生,为解决问题而存在,而不是相反。“中国式探索”的关键,是从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发展中大国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通过独立思考,寻找自己的答案。有了自己的问题、思想、观点,进而提出自己的一些概念、命题或主张,这便已经有了实质意义上的“话语”。至于狭义的“话语”、即语言,倒在其次,这个意义上的中国话语或言说方式,与中国问题、中国立场或中国价值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本质上只是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特有的“声音”——中国人的国际政治思想和对外关系诉求。
    
    五、科学精神、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
    
    强调理论需要有独立思考、自我意识、自我关照、自身立场,不等于理论可以无需坚持科学精神,脱离实际,凭空杜撰,可以无视人类和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历史遗训与基本经验,目空一切,另起炉灶,可以不顾人类历史和世界政治的基本潮流与发展方向,一厢情愿,自以为是。换言之,理论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并处理好科学精神与现实关怀、民族(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
    
    这首先需要弄清楚理论研究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事实与规范、价值之间的关系。
    如前所言,国际关系理论并不仅仅研究事实,往往还涉及价值,带有规范性质。虽然此种认识在战后一度受到实证主义的冲击,但自20世纪后期以来,人们普遍感到理论实际上都有规范性的假定,区别只在于有的多,有的少,有的明确,有的是隐晦。15论者指出,把事实与规范对立起来,是一种令人吃惊的现象。科学的方法表明,道德和目的与实际问题相关,声称目的、意图和伦理的研究不属于理论范围显然是虚假的。16
    所谓规范,指的是行为或道德评价标准。规范理论就是一种具有伦理判断内涵与理想准则的理论。它提出了国际关系的道德层面的问题,指出了社会或国家间关系的伦理性质。17 而“赋予社会生活以意义的就是价值”。“价值”这一范畴适用于各门社会科学和不同的社会关系范围。在国际关系中,每当我们提出目的与手段的基本问题、制定与之相关的规范性原则时,都要直接或间接地涉及诸如主权、人权、平等、正义、自由、安全、民族自决、爱国主义等价值。就此而论,价值优于规范。“没有价值便没有科学,也就没有区别、评价、对比。”18
    伦理思考涉及价值判断,因而集中体现了研究者的主张,断不可等闲视之。理论家在力图回答“是什么”、“为什么”的同时,无法回避(事实上许多理论家也没有回避)“应该怎样”之类的规范性问题。正如如何成功研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本身是一个科学问题,只能遵循科学研究的规律;而是否应该研制则涉及价值问题,需要政治判断,也需要伦理判断;是否应该使用,则更是一个兼具伦理判断与政治权衡的重大问题。理论的“科学性”类似于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也是最起码的要求。而一个有理性的人,无论是理论家还是政治家一般都会考虑后两个问题。
    除了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科学原则可能具有超越时空的历史特性以外,特定时期的理论思潮往往反映了有关国家的对外政策目标与动向,鲜有没有任何目的的理论。而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价值体系,没有哪一个价值体系先验地具有优势,同时每个民族或国家都有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或亟待实现的抱负。因此理论家在坚持科学精神的同时,不能没有目标感与责任感,对本民族的利益、目标与价值的现实关怀属于题中之议。
    但理论家除了立足于本国的处境、立场和发展需求,还必须站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高度。中国问题与中国价值必须兼顾人类的共同问题与共同价值,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与本土意识,使自身的利益与人类的共同利益统一起来。撇开理想目标不谈,基本的现实理由是:其一,尽管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问题、利益和价值,但人类也有共同的问题、利益和价值。在这个相互依存(尽管是不对称的依存)与相互影响日益加深,需要共同关注、携手解决的全球性问题有增无减的全球化时代,拥有某种国际社会“共同体”意识,已不是什么高姿态的“觉悟”问题,而是一种客观需要。其二,人类历史和世界政治的发展潮流并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世界大势,既无法规避,更无法抗拒,只能顺应。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主张“顺应历史潮流,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可谓一语中的。
    面对涉及国家利益或人类共同利益的各种具体问题,中国应采取什么策略,坚持何种立场,不但需要进行攸关利弊得失的政治权衡,也需要做出涉及是非善恶的伦理判断。它们互为补充,前者维护利益,后者提高威望(并最终有利于维护利益)。如果只讲前者,“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与“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从何谈起?显然,在研究和实际处理国际问题时,伦理思考与价值取向绝非可有可无的东西。伟大的思想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理论,无不是时代精神和人类理想与智慧的反映。我们有理由认为,现代知识分子,不能只是工匠式的技术精英,也应该是人文知识分子;现代中国,不仅是追求先进物质文明的“技术中国”,也应该是追求高度发达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人文中国”。社会科学理论探索的理想境界是科学精神、本土关怀与世界眼光的有机结合。
    
    (原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5期,发表时略有压缩。此为原稿)
    
      【注释】
    
      1 Judy Pearsall, ed.,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 10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486.
    
      2 多尔蒂等:《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24-25页。
    
      3 见[美]斯坦利?霍夫曼著,林伟成等译:《当代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1、26-33页。
    
      4 Tim Dunn, Invent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 London: Macmillan Press, 1998, p.16.
    
      5 关于总体理论与局部理论各自的特点,主要得益于时殷弘教授对笔者的启发。特此致谢。
    
      6 参见Hedley Bull, "International Theory: The Case for A Classical Approach", World Politics 18/3, April 1966, pp.361-377. 此文堪称传统学派方法论的一篇经典文献。
    
      7 袁明:《培育国际问题研究的精英舆论》,载《国际经济评论》2002年1-2期。
    
      8 资中筠:《理论创新从研究新问题中来》,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3期。
    
      9 例如W. Wohlforth, "A Certain Idea of Science: How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voids the New Cold War History", Journal of Cold War Studies 1.2,1999, pp.39-60; C. Elman and M. Elman, "Diplomatic History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2, No. 1, Summer 1997, pp.5-21; R. N. Lebow et al, ed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nd the End of the Cold War, New York, 1995, pp. 22-47.
    
      10 [美]戈登?克雷格和亚历山大?乔治著,时殷弘、周桂银、石斌译:《武力与治国方略》(Force and Statecraft)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书名中的statecraft一词,就其历史语境中的实际内涵而言,反映的是古老而稍嫌模糊的广义战略观念,非常接近于今天人们所说的“大战略”这一概念(笔者发现,台湾著名战略学者钮先钟先生也持类似看法,见其《西方战略思想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11 王逸舟等:《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关系理论与中国:比较与借鉴”研讨会发言选登》,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4期。
    
      12 资中筠:《理论创新从研究新问题中来》。
    
      13 笔者当然无意否定利用新材料和新方法重新研究冷战史的必要性。但向以结构现实主义解释冷战起源的加迪斯,在冷战后却以对中苏等国的道德批判来为西方的政策辩护,表现出严重的“道德主义”和“非历史”倾向,着实令人吃惊。尤其见John L. Gaddis, "On Moral Equivalency and Cold War History", in Joel Rosenthal ed., Ethics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A Reader, 2nd ed., Washington, D. C.: 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194-215.
    
      14 《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卷第20页,第7卷第387页。
    
      15 详见石斌:《“非道德”政治论的道德诉求——现实主义国际关系伦理思想浅析》,载《欧洲》2002年第1期;石斌:《国际关系伦理学: 基本概念、当代论题与理论分野》,载《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16 霍夫曼:《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第26-27页。
    
      17 Chris Brow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New Normative Approache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2, p.3.
    
      18 Kenneth W. Thompson, Understanding World Politics,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75,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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