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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中的“国家”概念

发布时间:2015-05-05 12:03

    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首先需要把“国家安全”一词中所含的两个概念搞清楚,这就是“国家”与“安全”。多年前,在《国内关于“安全”是否具有主观的分歧与争论》一文中,我们专门分析了“安全”概念,本文则专门讨论“国家”概念。

    关键词:国际安全,国家,概念,国际政治关系专业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
    对于没有深入到国家安全学理论内部的旁观者来说,常常会觉得只要把政治学的“国家理论”直接引入国家安全学便可解决问题,然而对于稍稍接触和思考过英语世界中“国家安全”概念与中华汉语文化中“国家安全”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的人来说,如果不是有意回避,那么就会在这里发现一个重要问题:汉语“国家安全”中的“国家”,在英语中的对应语词究竟是state,还是nation,抑或country进一步来说,国家安全学理论中的“国家”,究竟是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民族国家”(nation),还是普通政治学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国家”(state),抑或当代中国讲到国家统一时提出的“一国两制”标准英译中的地理国家(country)也许有人会说这要根据具体语境和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但是在建立国家安全学理论体系时的一个最基本的逻辑要求是:必须有一个前后一致的“国家”概念,而不能在这个科学理论中根据所谓的具体情况来不断变换这个学科中最基本的概念“国家”,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甚至是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从而使“国家安全学”从一开始就丧失其应有的逻辑严密性和科学性。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的实际存在及其重要性,我们不妨先看一下中美两国官方文献中关于“国家安全”的两种不同表述。
    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布的标准英译是“Security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一2〕除此之外,一些重要的学术网站,如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的“北大法宝”网等等,所采用的英文译名也都是这样。与此相对应的是,美国也有一部“国家安全法”,其英文名称是“NationalSecurityActof1947显然,在法律和法治的层次上,中美两国对“安全”主体或安全“指涉对象”的理解是不完全一样的。虽然这个主体或“指涉对象”的汉语表达都是“国家”一词,但在英语中却成为两个不同的语词,其中一个是“state”—这是中国法律的用词,另一个则是“national”—这是美国的法律用词。
    此外,中美两国的中央政府机构中都有国家安全部门,它们的英文表达同样存在着这样的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所属的“国家安全部”,官方英译是“MinistryofStateSecurity”。英文“全球安全,,网根据中国官方文件译中国国家安全部为“MinistryofStateSecurity”。与此不同,美国“国家安全委员,,的英文表达只是“NationalSecurityCouncil”,v'〕美国“国家安全局”的英文表达也是“NationalSecurityAgency”由此又可以看出,在中国官方表达的“国家安全”中,需要安全的“国家”是“State”,而在美国官方表达的“国家安全”中,需要安全的是“Nation”或“National”。那么对于国家安全学理论,安全的主体应该是哪个?是state,还是nation?
    中美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主体或指涉对象的这种不同用语,是否关系到国家安全研究和国家安全学科建设?虽然许多中国学者特别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者对此不屑一顾,甚至认为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但从本世纪初开始,我们就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理论或国家安全学建立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概念基础上的根本问题。故此,我们在2004年政法版的《国家安全学》中就明确指出了这一问题,并提出了我们的解决方案。国际上颇负盛名的安全研究领军人物巴瑞?布赞,在剑桥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其与琳娜?汉森合著《国际安全研究的演化》一书中,也谈到了这个问题。该书写道:“如许多观察家所指出的,‘国家安全’用‘StateSecurity’比用‘NationalSecurity’来指称更为恰当。由此,该书也把这样一个概念问题提了出来。
    显然,无论法律文本、政府部门,还是学术研究,都没有把country作为“国家安全”中安全主体合适的英文用词。排除country之后,在state和nation之间,我们应该选择哪个作为国家安全学理论中的安全主体的哈当用词?虽然巴瑞?布赞与琳娜?汉森在《国际安全研究的演化》一书中借用不确定的他人之口表示,用state作为“国家安全”的“指涉对象”更为恰当,但他们在其著作中还是更多地采用NationalSecurity一词,而不是StateSecurity一词,而且在说“国际”时,无论是说“国际关系”、“国际政治”还是“国际安全”,所用的也都是international而不是interstateo
    二、国家安全主体概念选用state的优与劣
    如同巴瑞?布赞与琳娜?汉森在《国际安全研究的演化》中所说,我们也认为“国家安全”用“StateSecurity”比用“NationalSecurity”来表达更为恰当,这是因为、tate是一个具有更广泛普遍性的政治科学概念,用这个概念来表达“国家安全”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第一,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国家之后,“国家”就有不同的历史形式,从而也形成了与这些不同形式相应的不同称谓,如在中国先秦时期有“诸侯国”,在古希腊有“城邦国”(polls),后来还出现了“王国”、“帝国”、“属国”等国家形式和称谓,再后来便在近代欧洲出现了“民族国家”(nation)。这些不同的存在形式和称谓,是“国家”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不同表现民族国家(nation)其实是近代欧洲的一种国家形式,这就如同城邦国家(polls)只是古代希腊的一种国家形式(即city-state)一样。所以,与nation比较起来,state是一个更符合几千年国家发展史实际的一个概念。
    第二,具有时空上的广泛可指性和普遍适用性。正是由于、tate更符合人类几千年来的国家发展史实际,因而它在时空上就能够用来指称古今中外一切形式的国家,因而具有广泛的能指功能,而不像nation那样只能用来指称近代以后的民族国家。反过来,把state用在国家安全研究中,由之形成的理论便具有适用于古今中外各种不同形式国家的普遍适用性。推而广之,具有全球史意义上普遍适用性的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等等,也不仅仅是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应是古今中外一切形式和形态的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因而在本质上应该用interstate来描述,而不是international来表达。
    第三,与政治学原理中的基本概念一致。政治学是关于国家的科学,国家是其最基本的概念,而政治学研究的国家,并不是在近代欧洲形成的民族国家nation,而是具有普遍概括性和适用性的政治国家state。由此来看,包括国家安全学在内的任何涉及“国家”的理论和科学,都应把、tate作为其基本概念。当国家安全学选择state作为表达安全主体的概念时,就与政治学原理相一致了。相反,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的国际关系学和国际政治学,由于其起源于西方,受美国英语的影响非常大,因而没有用interstate来表达“国际”,而是用international来表达“国际”,这就与作为这些学科之基础理论的政治学原理在概念使用上出现了差异。
    因此,从科学性上讲,只能选择state来表达“国家安全”中的“国家”概念。
    但是,这种选择在照顾到国家安全学理论科学性要求时,却弱化了国家安全学理论的人文关怀和民主精神,同时还造成了与国家安全理论原生语言环境的不相容,给相应的国际学术交流和政治对话造成语言上的障碍。
    不同于民族国家nation与人性民主所具有的天然联系,state由于其在起源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具有强烈的暴力性和血腥味,因而在被用来指称安全的主体时,就使国家安全无形中聚集了更多的暴力与血腥,而少了当代民主政治所具有的人文关怀和民主精神。这是StateSecurity与NationalSecurity的一个巨大区别,也是用state指称国家安全主体的一个重要缺陷。
    此外,由于现代国家安全学理论与一般的“安全研究”、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学一样,都源于西方;“国家安全”概念也是在汉译英文NationalSecurity时形成的,因而从理论来源看,以汉语为工作语言研究国家安全问题时,理应把其理解为NationalSecurity,而不应理解为StateSecurity。但是,英文NationalSecurity一旦译成汉语“国家安全”,就必然在汉语文化环境中被理解为汉语中的国家安全,而汉语“国家安全”中的“国家”则是指古今中外存在的不同形式的国家,即所有的state,而不是特指欧洲近代形成的民族国家。这样一来,把汉语“国家安全”JI}}势解释为StateSecurity时,就与其发源处的NationalSecurity不相一致了。
    在国际学术交流和政治交往中,把汉语“国家安全”按其外延所指范围大小恰当地译成英文StateSecurity,虽然更为科学,但却无法与西方学者及政客常用的NationalSecurity相对应,这必然造成中国学者在不断地说StateSecurity,而英语世界的学者却在不断说NationalSecurity;中国党政领导在不断讲StateSecurity,而西方政客则在不断重复NationalSecurity,从而给中西方对话交流造成不应有的矛盾和摩擦。
    那么,我们放弃StateSecurity的译法,而把“国家安全”译成NationalSecurity,这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可惜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又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三、国家安全主体概念选用nation的优与劣
    这也就是说,在国家安全学理论中选择NationalSecur-ity,必然使这一理论在顾及人文性、民主性的同时,失去任何科学理论都应有的普适性、科学性。
    此外,在汉语环境中研究国家安全问题、建设国家安全学和国家安全理论时,汉语“国家”并不特指“民族国家”,因而把“国家安全”一词解释为特指“民族国家安全”没有汉语言学根据,也不符合汉语表达方式。同时,这样做也妨碍了国家安全理论和国家安全学对中国古代国家安全问题的追溯力和表达力。这一点其实也直接影响着汉语文化环境中的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研究。这是因为,汉语文化环境中的“国家利益”、“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等等,其语词本意和概念外延也不特指“民族国家利益”、“民族国际关系”、“民族国际政治”。
    总之,在国家安全学理论中,如果选择StateSecurity表达“国家安全”,必然造成这一学科理论在具有普遍性、科学性的同时,失去它当前理应具有的人文性、民主性;如果选择NationalSecurity表达“国家安全”,又必然使这一学科理论在具备人文性、民主性的同时,丧失了它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应有的普遍性、科学性。
    而对这样一种两难困境,我们是否有破解之法?这就需要我们跳出英语思维,以汉语特有的语词来表达汉语文化中的国家安全,进而把这种表达合理地推向在此问题上同样陷入困境的英语世界。
    民族国家nation是在近代欧洲人文主义迅速发展和民主观念迅速提升的过程中形成的一个新概念,它的发展不仅伴随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社会政治理想,而且还不断累积和凝聚着人文精神、人道主义、民主政治等现代政治理念,因而英语把国家安全表达为NationalSecurity,就很好地体现了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进步性、文明性,具体来说就是现代政治中的人文性和民主性。
    但是,把国家安全表达为NationalSecurity也有其内在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nation或national在国家安全、国际政治等领域的确切含义就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因而只能指称近代欧洲之后才形成的这种特殊形态的国家,而无法指称历史上存在过的其他类型的国家。把这样一个概念用到国家安全研究中,极大地限制了国家安全学理论的普遍概括性和普遍适用性,使其在时间上无法溯及古代国家,在空间上难以扩展到欧美之外的其他国家。这样一来,国家安全学就从根本上丧失了对全球不同文明区域曾经存在过的不同形式国家中的国家安全问题的解释力。
    四、“国家安全”就是“guojiasecurity”
    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任何一种语言与其他语言比较起来,都会有自己的优势,同时也会有自己的劣势。世界上还没有一种集中了其他语种的优势而没有任何比较劣势的语言。汉语是这样的语言,英语也是这样的语言。与国家安全学理论相关的中英文优劣问题是:哪种语言中存在着能把古今中外不同形态国家都概括进去的语词。
    在英语中,存在着一些能够从不同角度表达国家这一社会存在的名词,这就是statenationcountry,而汉语中不存在与它们相应的名词,有时为了对应这些名词,不得不造出“政治国家”、“民族国家”、“地理国家”这样一些难以顺畅使用的复合名词。这似乎是英语的优势与汉语的劣势。但是,在建立一种普遍的国家安全学理论时,英语的如上优势便转化为劣势,汉语的如上劣势反倒成了优势。这是因为,国家安全学理论要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和科学性,就不仅要在外延上把古今中外的不同类型国家的国家安全都概括进来,而且还要在内涵上把国家的政治性、民族性、人民性、地理性、领土性等等都概括进来并表达出来。就这一点来说,英语中的statenationcountry都无法实现,倒是汉语中的“国家”一词能够顺利做到。英语state一词表达的国家概念虽然在外延上与汉语“国家”一词表达的“国家”概念基本一致,在内涵上既能够表现国家的政治性又能够表现国家的地理性、人口性,但却难以表达并包容汉语“国家”在内涵上能表达和包容的国家之人文性、人民性、民族性、民主性等。至于nation或national,只能特指近代欧洲才形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国家,即nation-state。
    因此,在国家安全论域中,汉语中的“国家”一词所表达的概念,比英语中三个不同名词statenationcountry从不同角度所表达的不同内涵的三个“国家概念”,具有明显的优势。我们这些以母语汉语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安全研究者,没有必要费力地把“国家安全”解释为与statesecuritynationalsecuritycountrysecurity三个概念中的某一个相对应—因为它确实与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完全相同,而只需要以汉语“国家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学理论的基本概念来开展研究。
    现在的问题是,国家安全研究和国家安全学科建设并非汉语文化和中华文明的专利,而是世界各国都在做的一项普世性科学工作,由此便出现一个如何在其他语言中,特别是在目前具有世界语作用的英语中,找到一个精确对应汉语“国家安全”的语词的问题。statesecurity不是这样的语词,nationalsecurity不是这样的语词,countrysecurity更不是这样的语词。由于英语中缺乏这样一个与汉语“国家”完全对等的语词,因而就只能给它造新词,这个新词就是:guojia。由这个英语新词表达的英语“国家安全”,就是“guojiasecurity”。
    这种思路,在2004年政法版《国家安全学》中己初步形成。我们当时写道:“如果大胆地突破英语话语霸权的束缚,也完全可以在英语中创造一个新词guojia来表达汉语的‘国家’概念,并相应地把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一词译作‘guojiasecurity一词.
    这样一种思路和建议,一直都没有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更没有受到任何重视。但是我们现在越来越认为,在人们把英语作为科学研究的工作语言时,或者是在把其他语言中的相关概念翻译为英语时,如果遇到了找不到相应语词来表达相应概念的类似情况,完全可以通过给英语创造一个新词的办法来解决,而给一种语言创造新词的最轻省的办法,就是把其他语言中能够很好表达相应概念的语词直接照搬过来。当然,由中国人自己根据汉语特点和研究需要把汉语语词通过拼音方式推介到英语中去,使其成为一个英语新词,这既需要我们有比较强烈的文化自信和语言自信,更有待于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以及中国文化全球影响力的大幅度提升。
    2010年12月在杭州参加“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学术研讨会”时,本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当我们能够用汉语为世界命名的时候,我们的文化安全就有了根本的保障。”中央民族大学把校名英译由过去的Central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改为MinzuUniversityofChina,ma〕把汉语拼音的Minzu一词推向英语世界,就是这种自信的表现,这也给我们坚持向英语国家的安全研究领域推介“guojiasecurity”一词以鼓励。
    近年来,英语世界的安全研究和国际问题研究,在理论上也遇到了把“国家安全”表达为nationalsecurity及把“国际关系,,中的“国际”理解为international造成的困境。例如,在《国际安全研究的演化》一书中,作者不仅认为“如许多观察家所指出的,‘国家安全’用`StateSecurity’比用‘NationalSecurity’来指称更为恰当”,而且还进一步强调:“冷战时期的‘国家安全’概念是‘国家’(state)与‘民族’(nation)两项安全的‘融合’(fusion)”o;ll〕但是,能够把state与nation很好融合在一起的“国家安全,,,并不是nationalsecurity,而是guojiasecurity。汉语旧词“国家”和英语新词“guojta所表达的“国家”概念,在外延上指向古今中外所有不同形式和类型的国家,在内涵上吸纳了现代民族国家出现后逐渐形成的人文性、民主性,因而能够很好地把国家理论及国家安全学理论的普遍性、科学性与人文、民主性统一起来。这是我们要在英语表达中推出“guojiasecurity”表达的根本原因。
    五、国家的“曾是”“现是”及“所是”“应是”
    当国家概念把传统国家的强制性、暴力性与现代国家的人文性、民主性统一到自己内涵中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国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集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确立一个观念:国家是变化发展的,国家与国家并不一样。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国家不一样,现实中不同性质的国家也不一样。历史上有诸侯国、城邦国、帝国、王国等等,现实中有专制国家,也有民主国家。因此,国家曾经是那样一种社会集团,而今天又是这样一种社会集团,‘已有过去的“曾是”,也有当下的“现是”。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确立的第二点是:国家与国家又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国家有相同的地方,这是它们统一被称为“国家”、被放在“国家”这一概念外延中的原因。古往今来不同类型国家的共同点在于:任何国家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暴力机器,同时又都是社会管理机构,发挥着社会管理的职能。这是所有国家的共同点。
    第三,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暴力程度是不一样的,其社会管理职能发挥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历史的发展和进步,使国家的暴力性不断弱化,国家的管理性不断强化。国家曾经更多地是对他者进行统治的暴力机器,现在则更多地是自我管理的自治机构。这种由“曾是”到“现是”的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
    第四,不同国家有进步与落后之分,有相对的好坏之别,其衡量的标准就是暴力性与管理性的比重。从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来看,“曾是”的专制国家相对于当下“现是”的民主国家来说,是落后的国家形态,而当下最文明进步的国家类型是民主国家。打个比喻来说,“曾是”的家天下专制国家相当于个体私有企业,而“现是”的公天下民主国家相当于大家公有的股份企业。由“曾是”的“一家私有独资国家”到“现是”的“大家公有股份国家”,是国家的重要进步。
    第五,国家除了“曾是”与“现是”的区别外,还有“所是”与“应是”的区别。从本质上讲,任何历史时期、任何类型的国家,都是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器,这一点是国家的“所是”,是国家无法改变的天然属性。但是,从人性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来看,国家应该少一些暴力性、专制性,多一些人文性、民主性。这就是国家的“应是”。无论是研究国家安全问题,还是研究与国家相关的其他问题,以及在政治学上分析和界定国家概念,都既需要看到国家的“所是”,也需要重视国家的“应是”。只有客观地了解国家之“所是”,才能使理论具有扎实的基础和科学的结论;只有重视国家之“应是”,才能使理论具有更高的理想目标和实践价值。现实主义通常关注国家及国际社会的“所是”,理想主义则更重视国家及国际社会的“应是”,而无论国际问题研究还是国家安全研究,都需要把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很好地结合起来,既认真研究和对待国家本质上的“所是”,又积极构建并推进国家发展中的“应是”。
    第六,国家与皇帝、皇家、朝廷、领袖、政府、政党等等既有不同的联系,也有根本区别。它们既非天然一致,也非天然对立;它们既可能极度分离、对立,也可能很好地融为一体。因此,爱国不等于爱皇帝、爱皇家、爱朝廷、爱领袖、爱政府、爱某党,但也不等于反皇帝、反皇家、反朝廷、反领袖、反政府、反某党。在朝廷、政府与国家、国民高度一致时,爱朝廷、爱政府基本上等于爱国家;而在朝廷、政府与国家、国民不相一致时,爱朝廷、爱政府便不等于爱国家;如果朝廷、政府与国家、国民极端对立,那么爱朝廷、爱政府便等于反国家,爱国家则必然反朝廷、反政府。只有把这几种情况完全说明,才能全而把握“爱国家”与“爱朝廷”、“爱政府”的真正关系。


本文编号: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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