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环境与微循环:中国社区公民的生成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8-11-19 19:03
【摘要】:"自由人联合体"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目标,它认为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应当是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在这个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中,"自由人"应当是基础的,由它组成的"自由人联合体"是以自由、融合为特征的人类和谐社会。在目前社会中,社区居民的发展应当是自由而全面的,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这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中,居民还没有公民意识和公共参与能力,真正的社区共同体也没有完全形成。基于此,本文的理论关怀在于如何促进居民转变为公民,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的"四微机制"和"微治理"如何可能。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作出了明确决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的情形下,适时提出的充分尊重历史、重视民意的治国方略。在这个治理体系中,城市社区应当是社会实践的核心与基础,也是彰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它更加全面的体现了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优越性。正如国外的著名学者吉登斯谈到的,"社区"是新兴政治的根本所在。本文以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典型个案为实例,以社区治理中居民转变为公民的生成机制为研究对象,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的"四微机制"和"微治理"如何可能,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首先是它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理论的实现,解决城市社区治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次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认识过程,即"实践—理论—再实践——再理论",它将促进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理论和自治理论的全面发展;再次是它将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本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该部分作为论文研究的首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缘起、本篇论文研究的主题,并对研究提出理论假设,同时指出主要研究资料的来源和出处,并分析论文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等问题。第二部分是作为论文的核心部分,它包括论文的第二章、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该部分主要探讨社区治理的微循环何以可能和居民如何转变为公民。第二章,论文首先立足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治理模式的变迁历程,揭示社区治理的大背景,为后面四微机制的论述做好铺垫。第三章,重点阐述社区治理主体面临的三重困境、原因及其影响。政府困境、居委会困境和共同体困境是社区治理主体困境的主要表现。由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不准,导致其"越位、错位与缺位"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导致社区居委会在组织的设置、自治章程的制定、人事决定以及工作制度、项目经费收支、项目运行方式、项目考核机制等方面趋于行政化。行政化色彩严重带来的后果是社区居委会负担重,具体表现为"七多"(承接的管理服务多、应对的检查考核多、完成的台账报表多、出具的证明盖章多、连接的信息网络多、承担的临时任务多、悬挂的各类牌子多)。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困境必然导致共同体困境,使社区有"形"无"实",使居民的公共精神难以形成,使社区的本质和目标不能实现。这三重困境严重阻碍了居民参与,进而影响居民自治的推进和制约了社区建设的进程,使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和社区治理中公共空间难以形成,进而对党的执政基础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第四章,论文从调整政府和居委会权力结构入手,通过多重赋权增能,摆脱社区治理的三重困境,促进社区居民向社区公民的转变。首先,需要进行行政赋权。政府可以通过三事分流机制、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公益创投机制等给社区居委会和居民进行行政赋权,即将社区自治权赋予社区居委会,将知晓权、行动权、决定权、监督权交给社区居民。其次,需要进行技术赋权。通过项目的形式,社区工作者先给社区社会组织技术赋权,将社团孵化流程运用到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过程中,进而提高居民的自治能力。社区工作者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尤为重要,他们将运用在能力培训中学到的社区治理的"六大技术和九种方法",以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培育出各类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以组织者、引导者、观察者的身份介入到项目的实施中,但秉着"今天的介入是为了明天的退出"的理念,不再包办居民的各项事务。多重赋权的过程,其实也是增能的过程,让社区工作者增强专业能力,让社区居民在参与中增强自治能力,从而逐渐向社区公民的身份转变,这将有利于社区治理中多方主体格局的形成,从而实现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循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主张从本土的实践"土壤"中去发掘本土的理论"营养",然后用来解决本土的实际问题。以此理论为出发点和着眼点,本文在第五章进行了实证的分析。主要是从互助类、治理类、志愿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典型案例分析中,找出了公民生成的事实逻辑,即居民从自助到助人,再到参与社区的公共事务,在这个过程中使社区居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公共精神得到提升,并锻炼社区居民的公共参与能力,从而提高社区居民的公共责任,并在以上条件成熟时,逐渐完成居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转变。第六章,论文从上文公民生成的事实逻辑中,进一步提炼出社区公民的生成机制——四微机制。社区治理的微循环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由微群体、微项目、微社团和微自治共同构成的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其中微群体是居民参与生成的主体,微项目是居民参与生成的载体,微社团是社区公民生成的组织基础,微自治是社区公民生成的目标,社区微治理在微循环的过程中得到发展。最后一部分是论文的结尾部分,即第七章。本部分不仅总结了论文的基本结论,还对本文的理论关怀"如何促进居民转变为公民,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区治理的'四微机制'和'微治理'如何可能"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笔者在论文分析论证后,得出了四个基本结论。首先是我国社区治理应重视内生型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的构建和发展;其次是社区治理的新理念应该转变成新的社区工作模式,使社区、社工、社团形成"三社互动"的机制;第三是社区服务应以公民需求、参与为导向,建立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提供机制,提升社区服务的供给水平;四是社区治理过程的社会化。笔者还讨论了社区自治和居民自治何以可能的问题,认为:社区治理应该是多元主体参与协调的过程,尤其是公民参与治理;四微机制不仅是社区治理的微循环机制,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操作性机制也是通过四微机制(即微群体、微项目、微社团、微自治)实现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国家向社会放权和赋权是社会成长的关键条件。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669.3
,
本文编号:2343167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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