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以宁波某养老中心为例
发布时间:2021-03-02 01:56
在我国,随着医疗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不断提升,我国人均寿命已经达到了76岁,超过全球老年人口平均水平5岁。老龄化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社会问题,而是一个生态问题,甚至是严重的民生的问题,它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和谐、文化的繁荣、经济的发展、生态的平衡、国家的富强。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和人们的需求,智能技术的出现和推广却为老年人带来了转机。2017年2月6日,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将智慧养老模式推广到国家战略层面。将互联网和信息通信等技术与传统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智慧养老模式,不仅能够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还能有效弥补传统养老模式的不足,“互联网+”思维已经成为破解我国养老发展变革必要举措,是实现发展民生的重要手段。本文以宁波市某养老中心作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深度访谈法、比较研究法、个案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2017年9月上线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应用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探讨大数据下养老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带...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际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研究综述
1.3.2 国内研究综述
1.3.3 研究述评
1.4 研究思路
1.5 研究方法
1.5.1 文献研究法
1.5.2 深度访谈法
1.5.3 比较研究法
1.5.4 个案分析法
2 核心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
2.1.1 居家养老服务
2.1.2 “互联网+”
2.1.3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2.2 理论基础
2.2.1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2.2.2 委托代理理论
2.2.3 马斯洛需求理论
3 宁波某养老中心“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3.1 宁波某养老中心概况
3.2 宁波某养老中心“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3.2.1 海曙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
3.2.2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3.2.3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流程
3.2.4 智慧服务支撑的技术
4 “互联网+”居家养老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4.1 “互联网+”居家养老存在问题
4.1.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
4.1.2 服务委托代理主体服务质量差
4.1.3 “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反馈不畅
4.1.4 老年人购买服务的自主性不强
4.2 “互联网+”居家养老存在问题的原因
4.2.1 服务双边供需信息不对称
4.2.2 监管服务委托代理主体的机制缺乏
4.2.3 “互联网+”养老服务评价体系缺失
4.2.4 “互联网+”养老服务资金渠道单一
5 国内外“互联网+养老”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5.1 国内外“互联网+养老”模式介绍
5.1.1 德国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5.1.2 日本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5.1.3 国内“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5.2 国内外实践经验启示
5.2.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顶层设计
5.2.2 健康数据与远程医疗相融合
5.2.3 非营利组织参与
6 促进“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对策建议
6.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供求主体的有效对接
6.1.1 研发人性化“互联网+”养老终端设备
6.1.2 构建供需双边信息对称的养老服务链
6.1.3 大数据融合丰富“互联网+”养老服务内容
6.2 完善对服务委托代理主体的监管
6.2.1 严格审核服务委托代理主体准入平台资质
6.2.2 统一“互联网+”养老服务行业标准
6.2.3 严格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从业资质认定
6.3 建立健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评价体系
6.3.1 科学设定“互联网+“养老服务评价指标
6.3.2 发挥服务评价数据对服务主体筛选作用
6.3.3 拓宽“互联网+”养老服务反馈渠道
6.4 拓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渠道
6.4.1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扶持
6.4.2 优化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构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58388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际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外研究综述
1.3.2 国内研究综述
1.3.3 研究述评
1.4 研究思路
1.5 研究方法
1.5.1 文献研究法
1.5.2 深度访谈法
1.5.3 比较研究法
1.5.4 个案分析法
2 核心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
2.1.1 居家养老服务
2.1.2 “互联网+”
2.1.3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2.2 理论基础
2.2.1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2.2.2 委托代理理论
2.2.3 马斯洛需求理论
3 宁波某养老中心“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3.1 宁波某养老中心概况
3.2 宁波某养老中心“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3.2.1 海曙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
3.2.2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3.2.3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流程
3.2.4 智慧服务支撑的技术
4 “互联网+”居家养老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4.1 “互联网+”居家养老存在问题
4.1.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
4.1.2 服务委托代理主体服务质量差
4.1.3 “互联网+”服务质量评价反馈不畅
4.1.4 老年人购买服务的自主性不强
4.2 “互联网+”居家养老存在问题的原因
4.2.1 服务双边供需信息不对称
4.2.2 监管服务委托代理主体的机制缺乏
4.2.3 “互联网+”养老服务评价体系缺失
4.2.4 “互联网+”养老服务资金渠道单一
5 国内外“互联网+养老”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5.1 国内外“互联网+养老”模式介绍
5.1.1 德国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5.1.2 日本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5.1.3 国内“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5.2 国内外实践经验启示
5.2.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顶层设计
5.2.2 健康数据与远程医疗相融合
5.2.3 非营利组织参与
6 促进“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对策建议
6.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供求主体的有效对接
6.1.1 研发人性化“互联网+”养老终端设备
6.1.2 构建供需双边信息对称的养老服务链
6.1.3 大数据融合丰富“互联网+”养老服务内容
6.2 完善对服务委托代理主体的监管
6.2.1 严格审核服务委托代理主体准入平台资质
6.2.2 统一“互联网+”养老服务行业标准
6.2.3 严格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从业资质认定
6.3 建立健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评价体系
6.3.1 科学设定“互联网+“养老服务评价指标
6.3.2 发挥服务评价数据对服务主体筛选作用
6.3.3 拓宽“互联网+”养老服务反馈渠道
6.4 拓宽“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渠道
6.4.1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扶持
6.4.2 优化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构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5838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uojiguanxi/3058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