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级费率制度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31 19:25
国内现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普遍采取的是统一基准费率,即不管身体健康状况如何及年龄如何,都采取同样的保单设计。但是,由于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的发生与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年龄密切相关,统一基准费率制却没有将老年人的风险与保险费用挂钩,不利于增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个人的风险意识,也不利于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因此,为了加强养老机构及老年者个人风险意识,建立等级化的保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本文的意义所在。本文基于逆向选择理论及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理论,采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查法,结合现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通过对收养老年人逆向选择突出、养老机构参保积极性不足和保险公司承保极性缺乏等现象的分析,认为其直接原因在于投保费用的无差别性。本文通过对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级费率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探讨,提出关于等级费率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基本构想及建议,以求实现政府、保险公司、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四位一体”的共赢发展。具体建议如下: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级费率制度政策规定,涉及等级费率划分规定、实行浮动费率规定以及意外伤害责任认定规定等;提高政府补贴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扩大保障范围完善险种内容;强化养老机构风...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沈阳市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自理程度情况图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级费率制度的研究造成了困扰,更加剧了这部分老年人家庭养老的压力。2.公办及民办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逆向选择对养老网所列举的沈阳市 163 家养老机构类型进行统计整理,可以看出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中,收住老年人自理程度也是不同的,进一步发现在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中,逆向选择问题相对严重的养老机构类型(详见图 3-2)。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级费率制度的研究、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问题存在的原因一)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标准单一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保费标准单一,自理老年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采取同样收费标准、同样的赔付限额,养老机构出于自身利益驱动,会歧视性接收老年,导致逆向选择问题无法彻底解决。目前大多数地区都采取了统一化保险费用。通过对较早实施养老机构责任保的北京市、上海市,以及同属于东北地区的吉林省、黑龙江省等地进行统计和析,可以看出,虽然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及社会环境存在差异,保险方案和险费用不同,保险费补贴比例和方式不同,但各地基本遵循“机构自愿、政策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基本原则(详见图 3-3)。图 3-3 中列出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等地老机构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用、政府补贴费用以及养老机构自付费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意外伤害保险的意外伤害认定问题研究[J]. 王静静. 知识经济. 2015(11)
[2]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运作困境及对策分析[J]. 庄泽宁. 企业导报. 2015(01)
[3]养老机构运营中老人意外事故风险防范[J]. 马瑄,李波,胡珊珊. 现代商业. 2014(21)
[4]完善我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机制的政策建议研究[J]. 张军. 现代经济信息. 2014(07)
[5]养老机构意外事件分类研究[J]. 邹华,马凤领. 老龄科学研究. 2014(03)
[6]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体系地方立法研究——以宁波市为例[J]. 朱晓卓. 老龄科学研究. 2014(03)
[7]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风险规避研究[J]. 符敏.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 2014(03)
[8]“保机构”还是“保老人”——论养老服务机构对风险转嫁技术的选择[J]. 黄万丁,谢勇才. 社会保障研究(北京). 2013(02)
[9]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 穆光宗.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02)
[10]养老机构老年人安全问题及影响因素调查与分析[J]. 陈小萍,何路明,周芙蓉,王建华,俞铮铮,郭靖,潘越芳. 中国民康医学. 2010(19)
硕士论文
[1]吉林省养老机构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D]. 李石.长春工业大学 2015
[2]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探析[D]. 谢晶雪.华东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60831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沈阳市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自理程度情况图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级费率制度的研究造成了困扰,更加剧了这部分老年人家庭养老的压力。2.公办及民办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逆向选择对养老网所列举的沈阳市 163 家养老机构类型进行统计整理,可以看出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中,收住老年人自理程度也是不同的,进一步发现在民办和公办养老机构中,逆向选择问题相对严重的养老机构类型(详见图 3-2)。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级费率制度的研究、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问题存在的原因一)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标准单一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保费标准单一,自理老年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采取同样收费标准、同样的赔付限额,养老机构出于自身利益驱动,会歧视性接收老年,导致逆向选择问题无法彻底解决。目前大多数地区都采取了统一化保险费用。通过对较早实施养老机构责任保的北京市、上海市,以及同属于东北地区的吉林省、黑龙江省等地进行统计和析,可以看出,虽然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及社会环境存在差异,保险方案和险费用不同,保险费补贴比例和方式不同,但各地基本遵循“机构自愿、政策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基本原则(详见图 3-3)。图 3-3 中列出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等地老机构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用、政府补贴费用以及养老机构自付费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意外伤害保险的意外伤害认定问题研究[J]. 王静静. 知识经济. 2015(11)
[2]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运作困境及对策分析[J]. 庄泽宁. 企业导报. 2015(01)
[3]养老机构运营中老人意外事故风险防范[J]. 马瑄,李波,胡珊珊. 现代商业. 2014(21)
[4]完善我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机制的政策建议研究[J]. 张军. 现代经济信息. 2014(07)
[5]养老机构意外事件分类研究[J]. 邹华,马凤领. 老龄科学研究. 2014(03)
[6]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服务体系地方立法研究——以宁波市为例[J]. 朱晓卓. 老龄科学研究. 2014(03)
[7]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风险规避研究[J]. 符敏.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 2014(03)
[8]“保机构”还是“保老人”——论养老服务机构对风险转嫁技术的选择[J]. 黄万丁,谢勇才. 社会保障研究(北京). 2013(02)
[9]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 穆光宗.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02)
[10]养老机构老年人安全问题及影响因素调查与分析[J]. 陈小萍,何路明,周芙蓉,王建华,俞铮铮,郭靖,潘越芳. 中国民康医学. 2010(19)
硕士论文
[1]吉林省养老机构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D]. 李石.长春工业大学 2015
[2]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探析[D]. 谢晶雪.华东政法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5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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