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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市2015-2018年城区未成年人犯罪实证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5:57
  通过对Z市城区2015年-2018年未成年人犯罪样本的分析,提炼出以下观点或建议:在犯罪主体方面,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人员年龄趋小化、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突出、未成年人低学历者较多等特点;在犯罪手段方式方面,呈现作案手段暴力化、共同犯罪现象突出、作案方式智能化等特点;在犯罪地域方面,呈现校园周边犯罪现象频发、娱乐性场所犯罪突出、城乡结合部犯罪不断增多等特点;在罪名方面,呈现以侵财类犯罪为主、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数量居高不下、毒品犯罪频发等特点。究其成因,在未成年人心理方面,未成年人情绪调节能力弱、可塑性强但辨识力弱、逆反心理严重、性发育逐渐成熟;在家庭环境方面,家庭氛围不佳、家庭结构不全、教育方式不当等对未成年人走向社会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在学校方面,教育理念有偏差、教学内容不全面、教育结构不合理、部分教师存在心理问题等影响了育人效果;在法律层面,对涉罪未成年人惩处和震慑力度不够、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比较混乱、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不够完善,影响了犯罪防治效果。社会因素方面,不良价值观念错误引导、文化市场监管不力、有关部门怠于履职等导致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佳。根据该市城区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建议强...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Z市2015-2018年城区未成年人犯罪实证调研报告


015-2018年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情况统计

未成年人,文化程度,小学,情况


Z市2015-2018年城区未成年人犯罪实证调研报告6表2.22015-2018年外地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情况统计年份外地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本年度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人数占比201529人60人48.33%201629人91人31.86%201728人101人27.72%201820人99人20.2%2.2.2.3犯罪未成年人低学历、辍学者较多校园是获取知识的圣殿,是成长成才的摇篮。通过在校园学习,不仅仅能够获取文化知识,更能在老师的引导下明白做人的道理、感受生活的真谛。但是,有的未成年人认为学习是强加在身上的枷锁,从内心反感读书,总想早日摆脱学习的“束缚”。在学校读书期间,经常逃课、玩游戏,有的甚至直接辍学。不学习、不懂法,行事冲动、任性而为,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Z市城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调查情况看,2015年至2018年城区所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共有75人,占城区所有涉嫌犯罪未成年人总数的21.36%。其中,2015年9人,占当年城区所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总数的15%;2016年22人,占当年城区所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总数的24.17%;2017年21人,占当年城区所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总数的20.79%;2018年17人,占当年城区所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总数的17.17%。见图2.2。如Z市T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吴某某、游某某、宋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中,未读书的1人,小学毕业2人,初中毕业3人。这些犯罪嫌疑人由于读书不多,法制观念淡薄,在其他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唆下,主动介入Z市两个服装市场的纠纷,甚至还模仿电视剧片段,戴白手套、持砍刀、警棍、狼牙棒等管制刀具对Z市某服装市场进行打砸,造成服装市场损失数万元。图2.22015-2018年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情况统计

照片,未成年人,比例,犯罪嫌疑人


Z市2015-2018年城区未成年人犯罪实证调研报告8系唐某、姜某某和犯罪嫌疑人杨某用摩托车将盗窃来的电缆线运到了偏僻地区进行烧线,烧线后,犯罪嫌疑人谢某和犯罪嫌疑人杨某、唐某、姜某某将盗窃来的电缆线烧线后剩下的铜芯卖到了Z市一家比较熟悉的废品站,这一盗窃团伙多次采用该方式作案。图2.32015-2018年未成年人涉嫌结伙作案比例统计2.2.3.3作案方式智能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未成年人的知识面越来越广、实践操作能力也越来越强。很多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时使用的作案工具也不再是简单的原始工具,其能够熟练掌握电脑、手机等高科技产品;在逃逸过程中也不是无头脑的乱跑而是使用摩托、小轿车等交通工具进行有计划撤离;犯罪类型也不仅仅是偷盗、抢劫等犯罪,更有越来越多的高科技犯罪。如通过网络制作、传播淫秽视频,通过网络交友工具骗取他人财物,通过木马病毒窃取他人银行卡等账号密码、利用微信二维码骗取财物等等各种高科技犯罪。如,王某、柳某、杨某等人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其表哥刘某的组织下,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一行四人实施QQ诈骗。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杨某、王某四人分工明确:由刘某负责购买机票,刘某某负责带作案用的手机,刘某、杨某负责去租笔记本电脑,刘某负责购买或盗取他人QQ账号和密码、收款用的微信账号以及手机卡,并负责技术指导两个新手杨某、王某如何操作QQ、微信进行诈骗,刘某还负责用微信转账收款并安排其亲哥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取款。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杨某、王某四人分别在各自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上登陆购买的QQ、微信,进行聊天,以朋友受伤住院为由,利用虚假转账截图和虚假受伤、住院照片,骗取QQ、微信好友的信任,进而实施诈骗。诈骗成功后由犯罪嫌疑人?


本文编号:358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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