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23 10:03
当两次世界大战的硝烟散去,20世纪晚期,随着冷战的结束,人们曾产生一时的幻觉,似乎天下已是一片和平景象,但残酷的现实不得不面对战争的痛苦,21世纪的世界将不会象莎士比亚所梦想那样,是一个“美妙的世界”,人类还会继续承受战争的痛苦。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科索沃战争、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美英对伊拉克战争……以及大大小小流血冲突表明,战争并未远离我们而去,武力冲突和战争始终是国际社会面临的最大威胁,人类生存的最大危险。 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最终目的(国内法或国际法),都是保证其所支配的权利主体的安全。国际法是怎样用法律力量去防止战争呢?现代国际法对此的首要解决方法就是强制规定禁止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简称禁止使用武力原则)—《联合国宪章》第2(4)条。它是当代国际法的和平基石,作为一项强行法,它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保障。《联合国宪章》第2(4)条经历了五十多年的曲折发展过程,遭受了不少的曲解、歪曲甚至被滥用。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究该条款及其例外条款之真义,具有如何在禁止使用武力的理论和实践中正确适用该条款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本部分概括论述...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使用武力概述
一、 关于使用武力和战争
二、 现行国际法对使用武力和战争规范的表现
1 、 冷战时期现行国际法对使用武力和战争规范的表现
2 、 后冷战时代现行国际法对使用武力和战争的规范表现
三、 使用武力和战争规范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第二部分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
一、 国际法上使用武力从合法到非法的历史
(一) 正义战争论
(二) 对战争权进行某些限制的海牙公约
(三) 部分禁止战争的《国际联盟盟约》
(四) 普遍禁止战争的《非战公约》
(五) 全面禁止使用武力的《联合国宪章》第2(4)条
二、 《联合国宪章》第2(4)条的法理透规
(一) 第2(4)条国际法习惯法地位和强行法性质
1 、 宪章第2(4)条国际法习惯法地位
2 、 宪章第2(4)条的强行法性质
(二) 宪章第2(4)条的解读
1 、 对于“禁止使用武力”的解读
2 、 对于“禁止武力威胁”的解读
(三) 关于宪章第2(4)条解释上的理论分歧
1 、 限制说理论
2 、 一般说理论
3 、 对第2(4)条条文解释的正确理解
第三部分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例外之自卫
一、 概述
二、 行使自卫权的国际法问题
(一) 关于自卫
(二) 对宪章51条的解读
(三) 关于自卫与集体安全体制
(四) 反恐与自卫--对国际恐怖主义使用武力的国际法问题
1 、 国际恐怖主义概论
2 、 国际恐怖主义的特征
3 、 对国际恐怖主义以自卫为由使用武力的合法性
(五) 行使自卫权扩大化的趋势
(六) 中国反恐及适用自卫权的立场
结语
参考书目
后记
本文编号:3799495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使用武力概述
一、 关于使用武力和战争
二、 现行国际法对使用武力和战争规范的表现
1 、 冷战时期现行国际法对使用武力和战争规范的表现
2 、 后冷战时代现行国际法对使用武力和战争的规范表现
三、 使用武力和战争规范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第二部分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
一、 国际法上使用武力从合法到非法的历史
(一) 正义战争论
(二) 对战争权进行某些限制的海牙公约
(三) 部分禁止战争的《国际联盟盟约》
(四) 普遍禁止战争的《非战公约》
(五) 全面禁止使用武力的《联合国宪章》第2(4)条
二、 《联合国宪章》第2(4)条的法理透规
(一) 第2(4)条国际法习惯法地位和强行法性质
1 、 宪章第2(4)条国际法习惯法地位
2 、 宪章第2(4)条的强行法性质
(二) 宪章第2(4)条的解读
1 、 对于“禁止使用武力”的解读
2 、 对于“禁止武力威胁”的解读
(三) 关于宪章第2(4)条解释上的理论分歧
1 、 限制说理论
2 、 一般说理论
3 、 对第2(4)条条文解释的正确理解
第三部分 禁止使用武力原则例外之自卫
一、 概述
二、 行使自卫权的国际法问题
(一) 关于自卫
(二) 对宪章51条的解读
(三) 关于自卫与集体安全体制
(四) 反恐与自卫--对国际恐怖主义使用武力的国际法问题
1 、 国际恐怖主义概论
2 、 国际恐怖主义的特征
3 、 对国际恐怖主义以自卫为由使用武力的合法性
(五) 行使自卫权扩大化的趋势
(六) 中国反恐及适用自卫权的立场
结语
参考书目
后记
本文编号:379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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