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区制”到“街区制”:行政公权力介入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17-07-01 06:00
本文关键词:从“小区制”到“街区制”:行政公权力介入的法理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街区制”改革是2016年国务院确定的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改革项目。然而,如何合法、合理地推进“街区制”改革,是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必须回答的基础性重大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难以适用于“街区制”改革,因而难以成为行政公权力介入“街区制”改革的合法性依据,须进一步修订完善。应将现行的以“小区”为基本单元的基层社区治理模式改革为以“楼栋”为基本单元,从而为推广“街区制”奠定合理性基础——更安全的物业管理服务、更配套的街区公共设施等;实际操作上,行政公权力介入必须符合行政目的,对现有小区合理分类,推进渐进式改革。
【作者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关键词】: 街区制 行政公权力 法理
【分类号】:D921.1
【正文快照】: 2016年初国务院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第十六部分指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将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此意见一出,便引发社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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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习记者 黄金生;小区制水机没“制”了[N];消费日报;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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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0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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