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路径
发布时间:2017-09-07 03:25
本文关键词: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路径
【摘要】: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是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引领区域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机制。京津冀人大立法工作应当从确定立法规划到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再到立法的交叉备案与立法后评估,开展区域协同。在区域协同立法过程中,要充分挖掘现有立法体制下的互动合作空间,同时考虑制约当前协同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与法律制度,改革相应的财政与行政管理制度,积极消除区域内相关利益主体的认知差异,积极动员、促进广泛的公众参与,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京津冀人大 规划纲要 协同立法
【基金】: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立法权的科学配置”(项目批准号:15JJD820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624;D927
【正文快照】: 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三地复杂的资源整合、利益协调与社会统筹,《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发布标志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一个重大的国家战略。三地人大常委会适时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一项,
本文编号:80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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