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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阳江市“南海Ⅰ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规定》

发布时间:2022-02-20 15:40
  "南海Ⅰ号"古沉船是1987年在广东省川山群岛阳江海域附近偶然发现的海外贸易商船。考古发掘确认,"南海Ⅰ号"属于我国古代三大船型之一的福船,已发掘器物包括陶瓷器、铜铁器、金银器、漆木器、朱砂、动植物残骸、人类遗骸等,计18万余件,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千年传承提供了重要佐证,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南海Ⅰ号"的保护和利用,阳江市制定了《阳江市"南海Ⅰ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南海Ⅰ号"古沉船及遗址的保护和管理。 

【文章来源】:客家文博. 2020,(03)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是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的关联点
    (一)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的背景
    (二)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关联点的“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
二、《阳江市“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规定》制定的现实要求及其重要意义
    (一)“南海I号”是人类历史文化的瑰宝,制定地方规章具有重要意义
    (二)立法是保护本地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南海I号”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要求
    (三)立法是积极开展文化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需要
    (四)立法是加强丝路文化传承的需要
    (五)立法的时机成熟,依据充足
三、《阳江市“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规定》条文
    (一)总则
    (二)规划
    (三)保护
    (四)利用
    (五)罚则
    (六)附则
四、《规定》的实施评估及其对文化遗产地方保护立法的启示
    (一)《规定》进一步推动了“南海I号”的保护和利用
    (二)《规定》促进了“南海I号”海丝文化景区的建设
    (三)《规定》加强了海丝文化的传承、丝路文明的传播
    (四)《规定》为文化遗产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素材和经验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从保护到认同与实践:《ICOMOS文化线路宪章》十年的回顾与实践——来自第七界ICOMOS-Wuhan无界论坛的观察与评述[J]. 马志亮,许颖,丁援.  中国名城. 2019(02)
[2]地方立法保护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以《南京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办法》为例[J]. 丁亮.  遗产与保护研究. 2018(08)
[3]海上丝绸之路:环境、人文传统与贸易网络[J]. 姜波.  南方文物. 2017(02)
[4]国家文物局: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J].   城市规划通讯. 2015 (07)
[5]宁波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立法的实践与理论思考[J]. 魏苏.  宁波经济(三江论坛). 2014(02)
[6]关注新型文化遗产——文化线路遗产的保护[J]. 单霁翔.  中国名城. 2009(05)



本文编号:363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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