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法学教育中学生法律思维的提升途径探寻
发布时间:2016-03-06 08:05
论文摘要 本科的现状检讨——以法律思维的培养为视角
如前所述,高等法学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与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那么以此为基点,我们来检视一下我国当前的高校法学教育现状,可以发现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在课程设置上,缺少专门培养和训练学生法律思维与法律技能的课程。
从2012年教育部修订的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可以看出,现行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共16门,而这16门核心课,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注重法学基本理论与法律知识的传授的课程。这样的课程设置是很难满足培养与锻炼学生法律思维的需要。因为法律知识仅是法律思维的基础之一,而法律思维的另一个前提是实践阅历。现在课程设置没有给学生实践阅历的增长提供空间。没有一定的实践阅历,学生毕业之后是无法很好地从事法律职业的。同时法律思维是一种思辨性的思维,是不可能通过学生自发形成的。法律思维是需要经过一定的训练才能形成的,而现今的课程设置几乎没有以训练学生法律思维的技能课。
第二,在具体教学过程中,重知识的传授轻法律思维的培养的观念普遍。
虽然现在很多课程在设置上都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但在具体课程的教学中,很多老师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压缩实践课时,增加理论课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是因为很多老师认为上课就是要充分利用每一分钟,不遗余力地向学生阐释法学概念、法律规定等,以期尽可能将更多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实践课是可有可无的。殊不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法律知识是非常丰富的,即使老师拼尽全力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知识都教授给学生,更何况法律还是不断修改和变化的。
第三,在教学方法上,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方法阻碍法律思维的形成。
传统的教学方法老师是课堂的主角,是知识传授的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知识。课堂上,既没有师生之间的沟通,也缺少学生表达的机会。在这样的教学方法下,学生不会主动思考,遇到问题就期待老师给出答案。而法律思维作为一种思辨性思维,有时候在结果与理由之间更强调理由。“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怠于思考,更谈不上培养与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了。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在观念上,未树立将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作为法学教育的核心目的的观念;二是还不清楚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本文前面已对法律思维应作为本科法学教育的核心目的进行了论证。接下来谈一下,如何提高本科法学学生的法律思维的问题。
四、提升法学本科学生法律思维的具体途径
第一,在理念上树立培养与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的的认识。
法学教育不仅为法律职业培养未来人才,还为社会输送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法治社会建设人才。美国法学者庞德就曾经指出,法学教育不是传授法律知识,而是培养法律思维,无论传授了多少实定法知识,也无法赶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的速度。 因此必须摒弃那种认为法学教育就是教授法律知识的观念,将培养与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作为法学教育的核心。
第二,在课程设置上,改革现行的法学课程设置,在保证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对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增设提升与培养法律思维的技能课程,,同时合理设置理论与实践课时比例。
法律思维的形成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这是绝对的。因此在法学课程的设置上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的课程必须占到一定的比例,甚至是很大的比例,这也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思维是一种思辨性思维,是需要经过专门训练才能形成的,因此必须开设一些训练法律思维的技能课程,比如《法学方法论》和《法律逻辑学》,让学生通过这些技能课的学习,掌握法律思维的一般规律。法律思维还需有一定的实践体验基础。而培养本科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不能只停留在语言上,必须落到具体的课程设置上。比如在诉讼法课程中适当提高一下实践课时的比例,开设一些诸如审判实务、律师实务等实践类的课程,让学生通过这些课的学习,获得一些实践体验,从而为法律思维的培养与提升提供条件。
第三,在教学方法上,对现行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改变传统教学中学生总是被动的跟随老师思维的局面,多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让学生成为主动学习的主体。
法律思维能力训练的本质要求学生主动的进行自我训练,其目标是让学生具备主动运用已有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纠纷能力。离开了学生的积极主动思考,法律思维是难于形成与提升的。因此在法学的课程教学中,老师宜多采用启发式、发现式教学,通过各种方法调动学生主动思考的积极性,从而为法律思维的培养与训练提供一个好的思维环境。
第四,完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引入法律诊所,广泛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加强学生的职业模拟训练,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一定的法律实践体验是形成法律思维的前提和基础,而一定的法律实践体验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检验法律思维的形成程度。法律思维方式作为一种需要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与应用的思维方式,如果没有法律实践是不可能形成的。那么作为在校生的法学学生如何获得法律实践体验呢?除了让学生利用假期进入到法律实践部门进行实习外,法学教育还应在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上有所作为。比如引入法律诊所,开展模拟法庭等都是法科学生获得法律实践体验的途径和方式。同时在法学课程中广泛开展案例教学也能在一定程序上增强学生的实践体验。只有通过各种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学生才能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去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也才能形成自觉运用法律思维的习惯。因此,法学教育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尽可能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让学生获得充分的实践阅历,为法律思维的形成奠定基础。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一种职业品性,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是大学法学教育的核心任务,当下的法学教育在法律思维的培养与塑造上应有更大的作为。
本文编号:3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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