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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贵族院司法权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7-06-26 17:10

  本文关键词:英国贵族院司法权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在奉行议会权力至上的英国,贵族院作为立法机关的一部分同时又具备国内最高司法职能,这样的权力混同的现象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是比较独特的,其形成和发展经历了几百年的历程,受到了英国传统法律习惯的深刻影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国内政治都产生了不同的作用,同时贵族院的立法司法高度集中也是英国议会本身进行司法实践和尝试的结果。 随着英国国内民主进程的发展以及整个欧洲大局势下法律的一体化对于司法权分离的迫切要求,英国议会对于权力混同这种尴尬现状也开始了自发的改革,并建立了一系列防止立法权和最高司法权互相影响的措施,这些措施在理论上可以避免贵族院的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本身立法权的作用,但在制度上依然保持了贵族院把持立法司法权利的现状。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英国国内世袭贵族阶级势力逐渐衰弱,由平民院、英国国会等不同主体主导了多次对贵族院的改革。1911年和1949年《议会法》的颁布,使贵族院对财政议案失去了所有的重要权力,并确立了下院高于上院的地位。1958年《终身贵族法案》,决定以后不再增添世袭贵族的人数,而由其自然消亡;同时开始册封爵位不可世袭的终身贵族,较大幅度地改变着贵族院的成分。1999年《上议院法案》废除了英国沿袭了上千年的世袭贵族制,它是将贵族院剥离贵族控制的一个起始符号。布莱尔领导的工党政府执政以后,对于贵族院司法权的改革被提上了国内政治改革的首要位置,2003年,布莱尔政府发表关于贵院司法权改革的协商文件,讨论了贵族院的性质作用、构成、规模及退出机制,并且提出了建立英国最高法院的具体步骤,在英国国内引发了广泛的讨论。2005年《宪政改革法》的颁布,对英国宪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按照《宪政改革法》的规定,英国将成立最高法院,贵族院将不再同时握有立法、司法两项权力,英国政治体制将出现议会、国王及政府、最高法院三方并立的新局面。随着司法权的剥离,英国贵族院的权力进一步被削弱,贵族院的权力设置也将会变得更加民主化。 英国和中国都是比较传统的国家,有自己悠久的司法传统和法律文化,虽然属于不同的宪政体制之中,但是随着国内民主法治的不断发展,在改革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都存在相似之处。通过对其司法改革过程的研究,可以对我国下一步推进的司法改革在制度建设和程序规范等方面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 贵族院 司法改革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756.1
【目录】:
  • 摘要5-7
  • Abstract7-10
  • 引言10-12
  • 第1章 英国传统司法与贵族院司法权力的形成12-20
  • 1.1 英国传统司法概况12-15
  • 1.1.1 议会的形成与发展12-13
  • 1.1.2 传统司法的相对独立13-15
  • 1.1.3 最高司法权的演变15
  • 1.2 贵族院司法权的确立15-18
  • 1.2.1 贵族院司法权的初步形成15-16
  • 1.2.2 贵族院司法权的复兴16-17
  • 1.2.3 最高上诉权的最终确立17-18
  • 1.3 贵族院最高上诉权的具体内容18-20
  • 1.3.1 上诉管辖案件范围18-20
  • 1.3.2 上诉案件审理程序20
  • 第2章 贵族院司法权改革的背景20-25
  • 2.1 宪政发展的内在要求21-22
  • 2.2 贵族势力的衰弱与平民力量的增强22-23
  • 2.3 执政党的大力推动23-24
  • 2.4 欧洲一体化的影响24-25
  • 第3章 《宪政改革法》对贵族院司法权的改革及影响25-34
  • 3.1 司法权变革的开始——2003年最高法院改革协商文件25-28
  • 3.1.1 建立独立的联合王国最高法院25-26
  • 3.1.2 最高院法官制度的确立26-28
  • 3.1.3 明确最高院审理范围28
  • 3.2 司法权变革的初步推行——2004年《宪政改革法案》提出28-30
  • 3.2.1 改革法案的基本内容28-29
  • 3.2.2 对于改革法案的争议29-30
  • 3.3 贵族院司法权改革基本完成30-34
  • 3.3.1 2005年《宪政改革法》的制定及内容30-33
  • 3.3.2 2005年《宪政改革法》的影响33-34
  • 第4章 英国贵族院司法改革带来的启示34-43
  • 4.1 对于贵族院改革的比较法思考35-39
  • 4.1.1 司法传统对于司法现代化的潜在影响35-36
  • 4.1.2 改革中对法治理念的创新36-39
  • 4.2 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借鉴意义39-43
  • 4.2.1 司法体制要符合社会发展需要40-41
  • 4.2.2 重视改革过程的透明度41-43
  • 致谢43-44
  • 参考文献44-4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江国华;朱道坤;;世纪之交的英国司法改革研究[J];东方法学;2010年02期

2 汪再祥;英国宪政的历史性转折——英国《2004年宪法性改革法案》述评[J];法商研究;2005年03期

3 李元俊;;英国新设最高法院研究——兼议其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借鉴作用[J];法制与社会;2010年08期

4 许鑫;;英国最高法院研究[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年05期

5 韩朝炜;王涛;;英国司法独立模式的历史性转变及其启示[J];法律适用;2013年06期

6 孙万胜;韦经建;石成军;;关于东欧四国司法制度变革情况的考察报告[J];当代法学;2006年01期

7 程汉大;12—13世纪英国法律制度的革命性变化[J];世界历史;2000年05期

8 阎照祥;20世纪英国世袭贵族的衰落[J];世界历史;2001年03期

9 张敏;英国法治的司法演进[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年04期

10 马玉丽;;关于“宪法司法化”的冷思考[J];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2009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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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8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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