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协议视野下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之重构研究pdf.pdf 全文免
发布时间:2016-11-16 13:31
本文关键词:TRIPs协议视野下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之重构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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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TRIPs协议视野下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之重构研究姓名:郑仕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指导教师:罗静20120514TRIPs协议视野下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之重构研究摘要根据TRIPs协议第22条的规定,缔约国有采取法律措施制止侵犯地理标志相关权益行为的义务。协议同时允许缔约国可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模式进行选择,选择的依据是各国特殊国情,如人文地理资源的丰富程度,或者地理标志的多寡程度。TRIPs协议下的地理标志是一种集体性的私权,处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内。由于地理标志产品绝大多数为涉农产品,因此其问题的实质在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欧盟国家大多数在人文和自然因素方面占据优势,拥有丰富的传统资源,故采用专门立法保护模式,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其地理标志资源;以美国为首的移民国家在地理标志资源方面并不具有太多的优势,采用商标法保护方式足以应付;日本经济法传统比较悠久,主要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与地理标志相关的法律关系。各国的历史文化、地理资源因素对立法模式的选择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反映了各国经济利益的博弈。在地理标志资源的丰富程度方面,中国和欧盟最为类似,因此欧盟专门法模式对中国最有借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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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7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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