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1-03-27 08:57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成为新经济的重要模式和发展驱动力,以共享为特征的新兴企业逐渐形成了"互联网+劳务"的全新用工模式,演化出新型的社会契约及用工关系,并孕育出以网络平台为载体、合作契约为链接、自我管理为中心的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但同时也对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传统雇佣关系形态形成冲击,使得新兴从业者陷入劳动者社会保障缺失的困境。利益相关者视角下,该群体社会保障陷入困境的原因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监察管理部门和平台企业法律政策的缺位。为缓解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有必要在借鉴国内外对新兴非标准从业者法律身份界定、制度调整与创新和技术资金支持等举措的基础上,通过制度的顶层设计,技术和资金池的双重保障,打造各利益主体多元化参与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格局。
【文章来源】:长白学刊. 2020,(0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现实境况与问题
(一)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现实境况分析
1. 社会保险覆盖面狭窄、参保率低
2. 社会保障维权渠道少、维权效率低
3. 社会保障相关立法滞后
(二)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现实境况所映射的主要问题
1. 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法律依据缺失
2. 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责任界限模糊
三、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困境”的原因剖析
(一)政府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二)监察管理部门劳动监管滞后与缺位
(三)绩效偏重下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虚化
四、我国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国际借鉴及路径优化
(一)政府、劳动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力度
1. 确定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法律身份的合法性
2. 加强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优化与补充
3. 加固制度调整的双保障
4. 对平台企业实施动态监管,推动平台自我管理
(二)平台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三)行业协会、工会组织推动创新性保护
(四)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回归个人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灵活就业、新型劳动关系与提高可雇佣能力[J]. 肖巍.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2]APP平台用工中的网约工身份认定与劳动关系重构[J]. 王健. 兰州学刊. 2019(06)
[3]网约车平台与不稳定劳工——基于南京市网约车司机的调查[J]. 齐昊,马梦挺,包倩文.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9(03)
[4]“互联网+”背景下灵活就业者的工伤保险问题研究[J]. 李坤刚. 法学评论. 2019(03)
[5]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化治理[J]. 肖红军,李平. 管理世界. 2019(04)
[6]英国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思路、困境及启示[J]. 林欧.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9(04)
[7]关于我国共享经济新就业形态的研究[J]. 汪雁,张丽华.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9(02)
[8]“网约工”劳动权益难享受:身份“虚化” 社保“悬空”[J]. 徐新星,王珮璇. 决策探索(上). 2019(03)
[9]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J]. 谢增毅. 中外法学. 2018(06)
[10]国际视野中的非标准就业与中国背景下的解读——兼论中国非标准就业的规模与特征[J]. 王永洁. 劳动经济研究. 2018(06)
本文编号:3103230
【文章来源】:长白学刊. 2020,(0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现实境况与问题
(一)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现实境况分析
1. 社会保险覆盖面狭窄、参保率低
2. 社会保障维权渠道少、维权效率低
3. 社会保障相关立法滞后
(二)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现实境况所映射的主要问题
1. 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法律依据缺失
2. 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的社会保障责任界限模糊
三、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困境”的原因剖析
(一)政府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二)监察管理部门劳动监管滞后与缺位
(三)绩效偏重下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虚化
四、我国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社会保障国际借鉴及路径优化
(一)政府、劳动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力度
1. 确定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法律身份的合法性
2. 加强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优化与补充
3. 加固制度调整的双保障
4. 对平台企业实施动态监管,推动平台自我管理
(二)平台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三)行业协会、工会组织推动创新性保护
(四)新兴非标准就业群体回归个人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灵活就业、新型劳动关系与提高可雇佣能力[J]. 肖巍.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2]APP平台用工中的网约工身份认定与劳动关系重构[J]. 王健. 兰州学刊. 2019(06)
[3]网约车平台与不稳定劳工——基于南京市网约车司机的调查[J]. 齐昊,马梦挺,包倩文.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9(03)
[4]“互联网+”背景下灵活就业者的工伤保险问题研究[J]. 李坤刚. 法学评论. 2019(03)
[5]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态化治理[J]. 肖红军,李平. 管理世界. 2019(04)
[6]英国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思路、困境及启示[J]. 林欧.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9(04)
[7]关于我国共享经济新就业形态的研究[J]. 汪雁,张丽华.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9(02)
[8]“网约工”劳动权益难享受:身份“虚化” 社保“悬空”[J]. 徐新星,王珮璇. 决策探索(上). 2019(03)
[9]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关系认定[J]. 谢增毅. 中外法学. 2018(06)
[10]国际视野中的非标准就业与中国背景下的解读——兼论中国非标准就业的规模与特征[J]. 王永洁. 劳动经济研究. 2018(06)
本文编号:310323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hehuibaozhanglunwen/3103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