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政策性金融体制下资金来源断想
发布时间:2021-04-21 08:48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提出,今年要研究设立国家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一个可能的方向就是由公积金经办机构改为住宅政策性金融性机构。如果在改革中取消公积金强制缴存政策,那么如何保证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笔者就此问题提出断想,以便借鉴。
【文章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9,(16)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住房公积金仍应该是今后相当一个时期“资金池”的主要来源
二、将住建系统管理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专项资金纳入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池”
三、争取引入社会保险基金为长期资金提供者
四、争取引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长期资金提供者
五、争取经办职业年金或者成为其管理人之一
本文编号:3151445
【文章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9,(16)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住房公积金仍应该是今后相当一个时期“资金池”的主要来源
二、将住建系统管理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专项资金纳入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池”
三、争取引入社会保险基金为长期资金提供者
四、争取引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为长期资金提供者
五、争取经办职业年金或者成为其管理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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