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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现实困境与法治对策

发布时间:2021-06-09 22:15
  个人破产制度是化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债权人公平受偿的重要制度。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完善我国破产法律体系,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面临传统文化束缚、司法资源配置紧张、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有的债务人"无产可破"等实际困难。直面现实问题,借鉴域外法治经验,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应采取单独立法的模式,循序渐进地建立破产免责、财产豁免、失权与复权等制度,完善个人财产登记、社会保障、文化宣传等方面配套制度。 

【文章来源】:中州学刊. 2019,(1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意义
    第一,个人破产制度缺失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个人破产制度是化解执行难的有效手段。
    第三,构建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完善民商事执行程序。
二、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面临的困境
    1.传统法律文化的束缚
    2.个人信用体系尚不健全
    3.司法资源配置不足
    4.有的债务人“无产可破”
三、域外典型的个人破产制度评介
    1.美国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第一,灵活实用的双轨制模式。
        第二,严格的破产清算程序。
        第三,有条件的破产重整程序。
    2.德国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第一,独特的消费者债务清理制度。
        第二,必要的前置和解程序。
        第三,严苛的剩余债务免责程序。
四、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法治路径
    1.关于立法模式与法律名称
    2.关于立法步骤
    3.关于立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建立财产豁免制度。
        第二,建立破产免责制度。
        第三,建立失权与复权制度。
        第四,设置必要的前置程序。
        第五,建立有条件的破产免责制度。
    4.关于配套制度和措施
        第一,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第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完善容错文化宣传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研究[J]. 沈俊森.  海南金融. 2018(09)
[2]个人破产制度的中国式建构[J]. 杨显滨,陈风润.  南京社会科学. 2017(04)
[3]德国消费者债务清理制度的新发展[J]. 丁启明.  司法改革论评. 2016(01)
[4]德国自然人破产法改革[J]. 马丁·阿伦斯,李步先.  中德法学论坛. 2016(00)
[5]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J]. 赵万一,高达.  法商研究. 2014(03)
[6]台湾地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之评析——兼展望中国大陆之个人破产制度[J]. 陈明珠.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08(06)



本文编号:32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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