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践教学创新途径探索——以成都大学法学综合改革为例
发布时间:2021-06-30 16:50
该文旨在说明,成都大学法学院定位于建设法治成都人才储备库,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断完善"双导师制"实践教学模式,定位于培养能够独立解决社会实际纠纷的依法为当事人服务的社会法治人才,为建设法治成都作人才储备。克服教学硬件设施配套不足的困难,探索教学方式创新,创立并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诊所,检验理论知识,训练法律实务能力,融合校内外法治资源,阶梯式孵化优秀法学实践型教师队伍。
【文章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0,(2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成都大学法学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经验总结
(一)目标定位于建设法治城市
(二)积极拓展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三)创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诊所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践教学面临的困难
(一)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主动性不强
(二)实践教学设备设施落后
(三)针对性强的实习基地建设困难
(四)阶梯式法学实践教学师资准备不足
(五)实训成绩评估困难
三、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践教学的建议
(一)建设多元化实践教学平台
(二)建设校园法学圆桌论坛
(三)阶梯式孵化优秀法学实践型教师队伍
(四)探索形成式考核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圆桌教学法对中国大学教育的启示[J]. 杜海. 继续教育研究. 2016(11)
[2]基于过程性评价的、多元的地方综合性高校课程考核方式[J]. 张蕤,徐鹏,方明峰.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4(04)
本文编号:3258120
【文章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0,(2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成都大学法学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经验总结
(一)目标定位于建设法治城市
(二)积极拓展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
(三)创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诊所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践教学面临的困难
(一)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主动性不强
(二)实践教学设备设施落后
(三)针对性强的实习基地建设困难
(四)阶梯式法学实践教学师资准备不足
(五)实训成绩评估困难
三、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实践教学的建议
(一)建设多元化实践教学平台
(二)建设校园法学圆桌论坛
(三)阶梯式孵化优秀法学实践型教师队伍
(四)探索形成式考核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圆桌教学法对中国大学教育的启示[J]. 杜海. 继续教育研究. 2016(11)
[2]基于过程性评价的、多元的地方综合性高校课程考核方式[J]. 张蕤,徐鹏,方明峰.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4(04)
本文编号:325812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hehuibaozhanglunwen/3258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