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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现实之需、实施困境及其应对

发布时间:2021-11-09 14:26
  社会保险费的强制征缴既是社会保险强制性的体现,也是保费征收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机制保障,更是实现社保征缴规范化,保障参保人社保权利的应然要求。中国当前社保费率过高、普遍化的低基数缴费、职工参保动力不足以及保费补缴困难是落实社保费强制征缴机制的主要困境。困境之源在于社保制度设计存在以下问题:社保转制以及扩面中政府财政责任缺位、费基的变相调整导致社保基数难以做实、缴费与待遇关联性弱降低了参保群体社保遵从度以及社保补缴实体内容立法缺失。透过政府财政责任归位降低社保费率、缴费基数的法定化、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制度激励机制构建以及保费补缴主体与补缴时效的法律明确,可实现困境突破,最终确保社保费强制征缴机制的落实。 

【文章来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21(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提出
二、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理论基础及其现实所需
    (一) 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理论基础:社会保险的强制性
    (二) 落实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现实背景:企业不合规缴费现象普遍存在
    (三) 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现实法要求:税务机关法定职责之履行
三、中国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实施困境及制度成因
    (一) 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难以落实的现实困境及其体现
    (二) 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落实困境的制度成因
四、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的困境突破及实现路径
    (一) 降低社保费率的现实选择:政府社保财政责任的归位
    (二) 做实社保基数的应然路径:缴费基数的法定
    (三) 社保激励机制的构建原则:待遇权利与缴费义务相一致
    (四) 保费补缴实体内容的明确:补缴主体与补缴时效的确定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保险欠缴保费适用对价抗辩规则的问题研究[J]. 房海军.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2]社保征收改革还需配套性政策加以平衡[J]. 常华.  科技智囊. 2018(10)
[3]费率水平、费率结构:社会保险缴费的国际比较[J]. 杨翠迎,汪润泉,程煜.  经济体制改革. 2018(02)
[4]社保“降费”,空间在哪里?[J]. 刘建军,许丁才,付奉义,李树华,尚芳.  中国社会保障. 2016(04)
[5]我国企业社会保险逃费现象的实证检验[J]. 赵绍阳,杨豪.  统计研究. 2016(01)
[6]“区间征缴”抑或“强制足额征缴”——我国养老保险费征缴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完善[J]. 冯辉.  东方法学. 2015(04)
[7]各国社会保险费率比较[J]. 刘燕斌.  中国社会保障. 2009(03)
[8]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现象成因剖析[J]. 王芳.  经济研究导刊. 2006(01)



本文编号:348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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