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电子档案发展元年
发布时间:2021-11-13 06:49
<正>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自1988年1月1日施行以来首次修订的《档案法》,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规定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档案法》对电子档案的合法要件、地位和作用、安全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2020年,可谓电子档案发展的元年。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20,(09)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49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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