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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16-06-23 23:00

  本文关键词:关于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现状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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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光雄等大连市调研组(2007)实地考察了“北三市”、金州区、旅顺口区、开发区、长海县,共7 个区市县及所辖的12 个乡、镇、办事处和16 个村、社区,与60 余名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乡村干部进行座谈,了解到了881 名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以自耕农为生活方式的约占70%。也就是说,被调查的残疾人中二分之一以上在维系着一家一户的传统耕作方式,生产观念陈旧、生产手段落后、生产项目单一,牛耕人种,靠天吃饭,多以玉米为生。其中有条件实行机耕或更新生产项目的不足15%。[17]

  以上事实说明,农村残疾人在面临就业或不就业的选择下,即便是就业了也是传统行业,收入微薄,生活惨淡,而若是不能就业则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的供养。面对我国农村残疾人本来就业率就很低的情况下,靠家庭供养无疑给家庭增添很大的压力,致使该家庭雪上加霜,所以对于由于身体原因不能适当就业的农村残疾人应该给予特别的生活补助。

  (3)受教育水平偏低,给就业增添阻碍

  我国15岁以上残疾人文盲率的城乡差异十分显著,城市有27.49%,农村却高达50.86%,也就是说,在农村,有一半以上的15岁以上残疾人是文盲,特别是在西藏、青海、宁夏、甘肃等西部省份,农村15岁以上残疾人文盲率均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调查数据还显示出农村残疾人在初中以上每个学历层次的比例都低于城市同类指标,60岁以上的农村残疾人、农村残疾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尤其低下,这些群体的生产、生活面临更多的困难。[16]

  许琳(2006)对陕西的渭南、咸阳、商洛三个地区中的其中三个县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有39.2%的农村残疾人为文盲,这一比例远远高于陕西省农村的平均文盲率8.95%。[1]

  农村残疾人由于身体原因,加上条件不便利,造成辍学早或未上学的比例较城市多很多,而且不同地区也有差异。这给他们成年后的就业带来很大障碍,本来由于身体缺憾就业就已不利,加上教育水平低,这无疑给他们就业增加更大的阻碍。这给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一个反省,解决农村残疾人就业问题,应该从残疾人的孩童时抓起,力争让每位残疾儿童接受不同程度的教育。

  (4)文化活动参与度低,信心不足

  残疾人由于相貌或器官障碍,尤其是听力及语言残疾和智力、精神残疾,使得残疾人与正常人之间的交流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困难。而农村残疾人由于农村文化娱乐场所少甚至没有,造成残疾人交流活动少之又少。许琳等对陕西的渭南、咸阳、商洛三个地区中的其中三个县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有17.3%的农村残疾人表示与其他人交流有一定的障碍,27.1%表示与其他人交流很困难或者根本无法交流。(这部分残疾人在接受调查时由其家人代为回答问题);交往范围仅限于家人的农村残疾人占总样本的22.5%,与亲戚交往占7.5%,与邻居交往的占10.8%,与村里人交往的占35.9%,与村以外的人交往的占22.5%,缺失值占0.7%。有43.8%的农村残疾人表示自己在健全人中没有朋友。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残疾人表示,由于自身的残疾遭受到别人的歧视。[1]

  除此以外,由于残疾人相貌或行动不便或讲话不畅,会遭到别人的歧视或不公正看待,并且由于一部分残疾人甚至没有参加工作或做事的机会,他们的社会价值得不到认可,这给他们心理涂上了阴影,他们中大多数或多或少会有心理问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或相关援助机构除提供相应物质援助外,还应定期给他们做心理辅导,使农村残疾人虽然身体残疾但是却有健康的心理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氛围。

  4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

  农村残疾人生存状况堪忧,社会保障尚未使他们的生活提供很大的改观。笔者认为造成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1)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仍然不够

  长期以来,农村是贫困的代名词,而残疾人作为贫困中的贫困人员,由于其缺乏实现社会价值的机会,没有受到社会的关注。相反,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倍受社会歧视和忽视。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贫困、农村、残疾人等等属于社会弱势或劣势地位的群体才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虽然,农村残疾人的生存被逐渐受到社会的关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仍然处于风口浪尖,仍然感到诸多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从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所享受到的保障水平可见一斑。

  (2)残疾人的社会地位仍未扭转

  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员,他们或者先天或者后天的残疾让他们失去了很多健全人所拥有的快乐,但是令他们更为痛苦的是还要承受社会对他们的偏见。他们被社会认为是无用的人,是社会的包袱。加上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条件就业或就业受限导致无经济收入,他们要生存则必须受靠于人,而大多情况下是受靠于家庭其他成员,这给家庭增加了很大的负担,他们往往又心细,又觉得对不起家人,有时候甚至无助到绝望。试想,如果社会承认他们的主体地位,给他们适当的生活保障,他们的生活或许会发生好转,而且兴许他们由于感恩社会而更多的造福社会。

  (3)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立法滞后

  这既是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保障的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改革和发展50 多年来,至今还没有《社会保障法》这样一部基本的法律,甚至连《社会保险法》也未出台。社会保障管理所依据的只是一些制度性决定、意见以及部门法规、条例等,致使社会保障制度不规范,不同地区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社会保障存在很大差别,特别是社会保险制度更是多种多样,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难以发挥,已形成的利益格局难以调整。这不仅影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而且无法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障关系,无法综合评价社会保障基金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从而直接影响到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17]

  (4)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社会支持体系薄弱

  目前农村残疾人的社会支持体系主要是依靠非正式社会支持体系,基本上是由亲戚、邻里和朋友组成的社会网络来对农村残疾人提供有限的支持和帮助。[1]农村残疾人多数接受教育水平低,对于自己所处弱势地位只会自叹倒霉,少有懂得寻求政府帮助的想法。这就造成即使政府有扶助措施但是残疾人自己并不知晓,这种信息不流通导致社会保障功能的弱化,目前可以发现,有过寻求经验或经常接受到帮助的农村残疾人或是由于亲戚介绍或是由于教育水平较高主动寻求,而那些相对信息缺乏的残疾人往往想受不到同等待遇。这就说明,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社会支持体系尚未建立或完善,由提供帮助方到受惠者之间缺乏互动平台。

  5 对策与建议

  (1)观念上

  第一,要改变对农村残疾人生存价值和生活权利的认识

  思想决定行动,如果没有将残疾人看作社会中平等的一员,没有对残疾人的生存价值予以认可,何谈帮扶?所以,更新观念,改变认识是重中之重,这就需要社会的关怀,需要社会的感化,需要社会的文化渗透和教育宣传,使大家逐步认识到残疾人虽处于弱势地位但绝对不是可以被社会忽视的群体,任何一个生物群体的发展都不可避免发生偶然的事故或意外,,残疾人作为人类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不是由他自己所能左右,而是自然规律所决定,那么,所有人类都应该共同承担起这份责任,而不是对他冷嘲热讽、置之不理。只有这样,人类才会真正的走向和谐和共赢。

  第二,更新帮扶理念,从“注血式”帮扶到“造血式”帮扶

  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农村残疾人也一样,与其给他们一定数额的补贴让他们挣扎在生活边缘,倒不如给他们机会就业使他们自己能够养活自己,教育、培训是授渔之法,是“积极性”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开展农村残疾人教育与职业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保证残疾人融人社会,迈进小康,过上现代化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本在教育。因此,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与培训,推动残疾人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和参与社会生活能力,以多样化形式发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提高残疾人就业层次,形成以福利企业集中安置为主、按比例分散安置为辅、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劳务输出等为补充的多渠道就业格局。加大残疾人教育与职业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17]

  (2)行动上

  在宏观层面,国家应逐步建立并完善适合国情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在中观层面,地方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工作计划,派专人专款用于残疾人事业;在微观层面,县市及乡镇村等部门应该努力落实上级安排,并积极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尽可能为造福农村残疾人提供便利。

  具体说来,应该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扩大助残资金来源,加大农村助残资金的投入

  帮助农村残疾人,不是只喊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实处,落实就需要资金,残疾人数量大,贫困程度也大,需要的帮扶资金数量巨大,光靠政府出资资金缺口大,那就需要社会各界无偿捐助善款,所以,残疾人联合会或者慈善机构应该多加宣传,努力为农村残疾人集资,更好的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当然,资金筹集是个大问题,不仅涉及前期策划,还要涉及管理和监督。用好了造福一群人,造福社会,用不好反而危害社会,所以用于帮扶残疾人的资金一定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用在做需要帮助的人身上,切实发挥社会主义社会的关怀备至。

  第二,尊重农村残疾人的需求意愿,优先满足紧迫性需求

  农村残疾人的残疾程度不一,根据他们的残疾程度和生活需求,解决他们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对农村残疾人进行救助和扶持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残疾人自身的需求意愿,对于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给予不同的帮助。从总体上来看,农村残疾人最主要和最迫切的需求是医疗服务与救助,比如,肢残残疾人,他们或许通过安装假肢进行康复训练后可以恢复部分或全部劳动力,那么对于他们就应该先对他们进行医疗救助。

  第三,有针对性地进行农村残疾的预防和治疗

  我国骨关节和脑血管疾病的致残比例已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长寿与健康的矛盾对健康老龄化提出了挑战。在汽车拥有量不断增多、机械化和建筑业迅猛发展过程中,交通事故和工伤所引发的肢体残疾应引起广泛关注。针对致残原因的新变化开展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16]

  第四,以就业为龙头,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3]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就业保障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紧紧抓住就业这个“龙头”,让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充分就业,才能使其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要创造条件,逐步变分散就业为集中安置就业。建议以乡为单位,建立扶贫助残基地,由区县、乡共同投资,集中安置就业。通过开发扶贫、科技扶贫、集中安置扶贫,使他们从事种植、养殖业等多种经营。要严格执行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落实各类企业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的规定,扩大就地就近就业,将就业率、就业数量层层分解,并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确保落实。要加强对农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将这项工作纳入规划。建议对农村残疾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以上的,由政府全部出资购买培训成果;对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政府应给予不少于60%的补贴。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减免税费、小额贷款等政策,以拓宽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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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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