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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视角的“直接”与“间接”

发布时间:2021-01-29 10:08
  至少由于我们总是且不得不处于社会之中,所以社会所"是"的东西在内容上远比我们能够表述的要大或者要多。从哲学角度来看,社会既是我们的运作对象,也是我们身处其中的活动形式,由此"直接"与"间接"就成了认识和分析社会的基本范畴。就其真实含义和突出特征来讲,范畴运用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或针对方面:社会的存在形态体现为以间接方式应对和处理直接境况的机制;由分工形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关系主要是由组织和机构为载体的;制度、技术、心理是维系和确证关系处理的正当性和价值意义的基本功能。 

【文章来源】: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20,14(06)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存在形态
二、关系结构
三、功能作用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学研究规范对象的变化及其知识境况[J]. 孙津.  社会学研究. 2004(01)



本文编号:300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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