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历史变迁 ——从人文主义到历史主义
发布时间:2024-12-22 07:47
本文主要考察从16世纪至19世纪欧陆民法思想的产生、发展与成熟的历史进程。笔者希望通过此项研究达到两个目的,其一是概括近代欧陆民法思想发展的历史线索,从而为具体的民法制度研究提供可供参考的历史坐标;其二是在方法论上探索一种部门法律史的研究路径,从而丰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内涵。以下是本文的内容摘要。 第一章“导言”说明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全文的结构安排,界定本文涉及的几个术语,如“近代民法”、“欧陆民法”、“民法思想史”等概念。 第二章“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历史起源”论述受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影响,16世纪以意、法、德为中心兴起人文主义法学运动。人文主义法学家极力批判中世纪罗马法学,倡导恢复古典罗马法。并且在两个方面奠定近代欧陆民法的思想基础:其一,人文主义法学打破了中世纪罗马法权威,将民法作为一门世俗化的学问,从而开启近代民法的人本主义思想:其二,人文主义法学开始进行民法体系化的初步尝试,从而指明近代民法科学的发展方向。可以说,到19世纪末为止的近代欧陆民法思想都是在不断地接近人文主义法学提出的这两个目标。因而人文主义法学标志着近代...
【文章页数】:184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第一章 导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一、本文的研究对象
1. 近代民法与现代民法
2. 欧陆民法
3. 民法思想史
二、本文的方法论
三、本文的结构安排
第二章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历史起源——以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为中心
一、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智识背景:罗马法复兴
二、人文主义法学兴起的历史基础
三、人文主义法学与近代欧陆民法的世俗化
四、人文主义法学与近代欧陆民法的科学化
五、小结
第三章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初步发展——以17、18世纪自然法学为中心
一、自然法传统:古典与近代
1. 古典自然法
2. 近代自然法的转型
三、近代欧陆自然法学家的民法思想
四、近代欧陆的自然法典
1. 自然法精神影响下的法典编纂
2. 自然法典在绝对主义国家的局限性
五、小结
第四章 近代欧陆民法的理性思想——民法典与民法人的理性化
一、19世纪民法典的理性主义哲学基础
二、19世纪民法典的理性主义立法技术
1. 原则的演绎与概念的分析
2. 法典条文的抽象化
3. 基本结构的体系化
三、“资本主义精神”与近代民法人的理性化
1. 近代民法与资本主义精神的问题关联
2. 近代民法人的“赢利欲”
3. 近代民法人的“计算性”
四、小结
第五章 近代欧陆民法的自由思想——私法自治的历史与哲学透视
一、近代私法自治的宪政之维
二、从近代所有权和契约看私法自治
1. 私权的本质:自由意志
2. 近代所有权的绝对性
3. 近代契约的合意原则
三、近代私法自治的自由哲学
1. 个人的自由还是集体的自由?
2. 消极的自由还是积极的自由?
3. 市民社会的自由还是政治国家的自由?
四、小结
第六章 近代欧陆民法的历史思想——以19世纪德国历史主义法学为中心
一、历史主义:真与伪
二、德国历史主义法学的思想背景
1. 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传统
2. 浪漫主义运动的内涵
3. 历史主义法学的兴起
三、历史主义法学的理论大纲
1. 民族精神说
2. 法律的历史进化论
3. 民众法、学者法与制定法
4. 历史方法与体系方法的结合
四、从历史主义法学到近代民法思想的转型
1. 罗马派与日尔曼派
2. 潘德克顿法学与《德国民法典》
3.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转型
五、小结
第七章 结语
后记
参考文献
论文独创性声明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文编号:4019678
【文章页数】:184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第一章 导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一、本文的研究对象
1. 近代民法与现代民法
2. 欧陆民法
3. 民法思想史
二、本文的方法论
三、本文的结构安排
第二章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历史起源——以16世纪人文主义法学为中心
一、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智识背景:罗马法复兴
二、人文主义法学兴起的历史基础
三、人文主义法学与近代欧陆民法的世俗化
四、人文主义法学与近代欧陆民法的科学化
五、小结
第三章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初步发展——以17、18世纪自然法学为中心
一、自然法传统:古典与近代
1. 古典自然法
2. 近代自然法的转型
三、近代欧陆自然法学家的民法思想
四、近代欧陆的自然法典
1. 自然法精神影响下的法典编纂
2. 自然法典在绝对主义国家的局限性
五、小结
第四章 近代欧陆民法的理性思想——民法典与民法人的理性化
一、19世纪民法典的理性主义哲学基础
二、19世纪民法典的理性主义立法技术
1. 原则的演绎与概念的分析
2. 法典条文的抽象化
3. 基本结构的体系化
三、“资本主义精神”与近代民法人的理性化
1. 近代民法与资本主义精神的问题关联
2. 近代民法人的“赢利欲”
3. 近代民法人的“计算性”
四、小结
第五章 近代欧陆民法的自由思想——私法自治的历史与哲学透视
一、近代私法自治的宪政之维
二、从近代所有权和契约看私法自治
1. 私权的本质:自由意志
2. 近代所有权的绝对性
3. 近代契约的合意原则
三、近代私法自治的自由哲学
1. 个人的自由还是集体的自由?
2. 消极的自由还是积极的自由?
3. 市民社会的自由还是政治国家的自由?
四、小结
第六章 近代欧陆民法的历史思想——以19世纪德国历史主义法学为中心
一、历史主义:真与伪
二、德国历史主义法学的思想背景
1. 德意志的文化民族主义传统
2. 浪漫主义运动的内涵
3. 历史主义法学的兴起
三、历史主义法学的理论大纲
1. 民族精神说
2. 法律的历史进化论
3. 民众法、学者法与制定法
4. 历史方法与体系方法的结合
四、从历史主义法学到近代民法思想的转型
1. 罗马派与日尔曼派
2. 潘德克顿法学与《德国民法典》
3.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的转型
五、小结
第七章 结语
后记
参考文献
论文独创性声明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文编号:401967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jls/4019678.html
上一篇:理性与躁动 ——大众“培训热”的文化审思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