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外交论文 >

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问题

发布时间:2018-03-23 18:46

  本文选题:巴勒斯坦历史 切入点:被占领土 出处:《山东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


【摘要】:本文研究的是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之间的冲突。首先,本文回顾巴勒斯坦历史上的一些关键事件和以色列的建国。 其次是巴勒斯难民问题与难民相关的赔偿问题。有些人选择不回巴勒斯坦,有些人选择回去,对选择返回的难民的财产损失或物质损坏如何给予赔偿,使用难民财产或非物质损害(如村庄、房屋、土地等)带来的收入如何处置。 第三、日内瓦第四公约对于被占领的巴勒斯坦的领土的应用(联合国第181号决议和第194决议) 第四,作为国际法中最重要的分支之一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它是用来保护处在战争环境的平民。国际人道主义法对于战争过程中采取的措施进行了限制,当爆发武装冲突时,就适用这条法规。当一个国家占领另外一个国家的时候,该政府必须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及《日内瓦公约》的一些规定,从爆发武装冲突直至战争结束。 第五,以色列在其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内的做法,如集体惩罚和驱逐出境的过程,定居点和耶路撒冷问题等,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 80多年来,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和犹太复国主义民族运动之间的冲突不断。1967年的“六日战争”最终导致了以色列军队占领加沙地带、约旦河先、西奈半岛和戈兰高地,将居住在那里的巴勒斯坦共同体隔离开。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之间的冲突是关于民族自决权、建立国家和领土的权利的冲突,但其深刻根源是两种文明之间的冲突——冲突的双方在民族、宗教和文化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正如美国教授塞缪尔·亨廷顿在其名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指出的,“哲学假定、基本价值、社会关系、习俗以及全面的生活观在各文明之间有重大差异。……文化可以改变,它们的性质对政治和经济的影响可能随时期的不同而不同。但是文明之间在政治和经济发展方面的重大差异显然植根于它们不同的文化之中”;“最普遍的、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在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①。 塞缪尔·亨廷顿的理论可以解释巴以冲突。但正如我们所知,任何理论都有其局限。所以亨廷顿的理论只能有条件地用于解释巴以冲突。因此,尽管根据亨廷顿的理论巴以冲突是最难解决的问题,文章仍然要在讨论如何防止暴力的恶性循环的同时让巴勒斯坦人民更加接近获得民族自决权——这正是双方冲突的核心。既要了解根植于结构的冲突根源,又要指出如何与结构性暴力抗衡,以及如何才能实现巴以之间的和平与正义。 和平的、非暴力的“人民权力”的活动是必需的,这些在巴勒斯坦对抗以色列占领的斗争中可能是有效的。巴以之间的对话和联合行动可以促进彼此之间的文化了解,防止产生“敌对印象”,以及对对方的妖魔化,在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社会内创造一种“和平导向”而非“恐惧导向”的氛围。 在巴以冲突问题上,以往主要讨论领导人之间的高层谈判。本文则指出,从多层次角度探讨冲突变革的方式的重要性,即从社会的各个层面建立和平。长久以来,需要一个基层社区和民间参与的和平进程来变革冲突以及实现市民社会。同时,也强烈需要社会各层之间的合作以及领导人之间的团结。巴以冲突曾导致人权被严重侵害,《人道主义法》被践踏,同时,产生了一种冲突、滥用暴力、压制以及不断重复的暴力袭击的文化。包括日内瓦公约、1967年的难民协议及其他和平进程的结果(如奥斯陆协议)在内的一些和平协议和外交努力并不能解决这种冲突。因为这些协议只是关注高层官员之间的协议,而没有让足够的基层和民间的力量参与和平的构建。 此外,谈判达成的和平计划没有为和平进程带来可观的进展。官方的谈判与一般公众的现实之间的脱节、权力的不对称,以及未能充分考虑冲突的结构根源等原因阻挠了和平进程的发展。 多年来的虐待、压迫、无力感和绝望已经造成许多巴勒斯坦人直接参加暴力活动,因为他们把暴力视为唯一有效的对抗方式。然而,这种直接暴力的使用对于在经济上和军事上都占优势的对手以色列来说,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直接的暴力导致仇恨、报复和更多的暴力之间的恶性循环,对实现持久和平来说希望不大。以色列占领军建立了“隔离墙”以保护约旦河西岸以色列平民的安全。然而,被巴勒斯坦人称为“隔离墙”的屏障,已经成为和平建设进程的一个障碍,导致巴以冲突不断持续。这堵墙阻止了构建和平所必须的合作与关系发展,并由于在物理上和象征意义上将巴以双方隔离,从而造成了双方对对方的敌对印象。 持续的文化上和经济上的剥夺、迫害、不安全和不公平经历对当地社会来说容易造成高度的挫败感和绝望感。而长时间的压迫、暴力、破坏和侵略将在社会中造成一种集体的“恐惧取向”,人们严密关注感知到的威胁,并预知到即将发生更多的威胁和危险。 无论以色列人还是巴勒斯坦人,他们几代人之间经历过这种棘手的冲突和直接的暴力之后,已经产生一种高度的“恐惧取向”。巴勒斯坦人在以色列的占领下生活了40年,经历了直接的、文化的和结构性的暴力,这些暴力来源于导致了压迫、贫穷和灾难的政治和经济结构。由于暴力和几代人根深蒂固的民族冲突,恐惧的情绪记忆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每个人心中和社会机体上。他们已经深深地嵌入到文化中。在这种文化情境下,人们倾向于看重过去的经验,无法脱离过去,并提出一种和平解决冲突的替代选择。 这种敌人的形象在一些巴勒斯坦人那里看来是很明显的,他们认为,以色列人是邪恶的,不承认以色列国的存在。同样,以色列民族运动也把巴勒斯坦人描绘成敌人,把他们看成是意图毁灭以色列的恐怖分子。一些教科书把巴勒斯坦人描绘成邪恶的,一些以色列人拒绝承认巴勒斯坦,双方都为自己对对方的暴行进行辩护。 这对于巴以和平进程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障碍。暴力冲突已经持续很久,而在和平方面进展甚微。人们不太可能突破已有的参与或解决冲突的方式,而另寻新的、创造性的、非暴力活动以实现持续和平。由于之前的失败的和平进程,人们对境况的改变几乎不抱希望。而希望对于激发基层和民间社会的力量参与和平进程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年轻的巴勒斯坦人可能认为自己有权使用恐怖活动作为对抗敌人的一种方式。然而,这种暴力袭击在破坏一些外交方案的同时,也减少了巴勒斯坦人内部的团结,降低了国际社会对改变该地区局势的支持力度。自杀式爆炸产生的结果对和平进程来说,是适得其反的。 巴勒斯坦人参与的直接暴力,可部分解释为巴勒斯坦地区结构性暴力的结果的一部分。很多年轻的巴勒斯坦人失业,他们看不到未来的希望,对自己的境遇非常沮丧。难民们也看到自己的财产被占领国使用。 在被占领区绝望地生活,无法获得独立、平等和自由,这些绝望感和挫败感促使很多年轻人加入了巴勒斯坦民族主义运动。一旦这种民族主义运动开始使用直接暴力,就会形成暴力循环,几乎无望达成正义下的和平。通过这种方式,结构性暴力,如失业、贫困、压迫和缺少机会等,导致巴勒斯坦人直接采用暴力形式。因此,要消除这种直接暴力,必须了解暴力的结构性根源。 从这个意义上说,结束暴虐的占领以及发展民主、提供教育、完善福利制度和提供就业机会,这些措施对于建立一个和平的社会来说必不可少。要从根本上消除暴力,这些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发生自杀式袭击形式的直接暴力,部分原因在于人们的沮丧、失望和绝望。重要的是找到年轻人对未来的生活不抱希望的原因,而创建一个和平的、充满希望和发展机遇的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富有挑战的过程。 为了给人们以希望,需要有一些具体的、积极的、可以达成的目标。虽然这种希望的构建主要来自本社会内部,但也迫切需要来自邻国和国际社会的支持。为了给人们以希望,应该是放下过去,充分发挥想象力、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参与一些积极的事件来对未来设定一些积极的目标和规划。 在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社会创造一种“希望取向”是解决冲突和建设和平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富有挑战性的部分。当研究冲突解决方案的时候,必须考虑深层次的人的需求和价值观,看它们是否受到侵犯。 需求被剥夺造成的困苦是巴以冲突的一部分。对人身安全的剥夺造成了一种恐惧和不安的环境,进而导致了冲突的升级。同时,许多巴勒斯坦难民,由于房屋被占,这种物理上的安全被剥夺引发了冲突。因此,为防止冲突,需要对这种基本的人类需求加以解决。认可的需求,如对巴勒斯坦文化身份的承认,被以色列占领当局所侵犯。 有必要区分三种不同类型的人类需求:认可的需求,参与的需求和安全的需求。认可需求包括身份的认可,注重文化价值和遗产。参与的需求包括参与政治、市场和决策机构。安全的需求包括物理安全、营养及住房。 冲突的核心是巴勒斯坦人要求被承认和接受,因为这些可以保护他们的文化认同不被侵犯。他们会为了承认和接受他们对以色列所占领土的认同、民族认同、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权等而斗争。另一方面,以色列也希望自己存在的权力、对巴勒斯坦人所在的同一地区的领土认同等得到认可和接受。 对基本需求的剥夺,容易引发冲突。巴以冲突不仅是利益冲突,更是深层需求和价值观的冲突。传统的谈判和调节只关注表面利益,对于解决这类冲突是远远不够的。 自从以色列国在巴勒斯坦领土上建国,中东已成为威胁世界和平的冲突热点。仅仅出于这个原因,更遑论公理和正义的原则,就要求巴勒斯坦人民有建立自己国家的合法权利。但是以色列拒绝这些权利,这是这整个冲突的根本原因。 20世纪最有影响的哲学家罗素曾在1970年2月举行的国际会议的发言中谈到这些权利:“巴勒斯坦人民的悲剧是,他们的国家由外国势力送给了另外的人民,创造一个新的国家。结果是,成千上万的无辜人民成了永久的无家可归者。每一次新的冲突难民人数就会增加。世界到底愿意忍受多久这种肆无忌惮的残酷景象呢?非常清楚的是,难民在已经被赶出的家园中拥有各种权利,这些权利的被剥夺是冲突持续不断的根本原因。”在世界任何地方没有人会接受被集体驱逐出自己国家,人们又如何要求巴勒斯坦人接受无人可忍的这种处罚呢? 建立一个巴勒斯坦国是国际社会向巴勒斯坦人民做出的承诺。在六十四年前英国政府终结其在巴勒斯坦的殖民统治时,为解决犹太移民社区和土著的巴勒斯坦阿拉伯人之间的冲突,国际社会通过联合国呼吁建立两个国家。然而今天,巴勒斯坦人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独立国家。1988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宣布在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和加沙地带的被占领土上建立巴勒斯坦国家。自1993年签署《奥斯陆协议》以来,国际社会一再重申,在该地区实现和平的唯一解决方案是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的巴勒斯坦国。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的权利已被公认。联合国大会第3236号决议指出,巴勒斯坦独立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联大2672号决议宣布,尊重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是在中东建立公正和持久和平的不可缺少的元素。 令人遗憾的是,在1993年签署《奥斯陆协议》以来,以色列定居者居住在被占领的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人数超过一倍。在过去20年中,巴勒斯坦人看到的是他们的家园被夷为平地,他们的经济萎缩,看到的是加沙的封锁和检查站制度。巴勒斯坦人履行自己的承诺,而以色列采取单方面行动,违反了所有已签署的协议。 对巴勒斯坦国的承认,不应替代谈判。相反,它加强了基于国际法的实现公正和持久和平的可能性。承认以色列以及实现以色列与阿拉伯世界之间的关系正常化,这是一致的。巴勒斯坦将继续致力于谈判,因为我们相信,结束冲突,仍然需要各方谈判,就所有未决问题达成全面和平协议,包括难民,安全,水和其他问题。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各自作为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共处,是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案。最近,欧洲的外交官们在研究中得出结论认为,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在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以色列的行动威胁到两个国家的解决方案。此外,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还得出结论,以色列继续占领被占领土是巴勒斯坦建国的唯一障碍。 作为成为联合国正式成员的努力,巴勒斯坦国已经满足所有先决条件。我们有能力与其他国家建立友好关系,并已在100多个国家拥有使馆和使团。巴勒斯坦人民是一个爱好和平的,致力于维护人权,民主,法律规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独立建国和加入联合国,这是自1947年以来的国际社会的愿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一贯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争取恢复合法民族权利的正义事业。中国政府最早了解和接触巴勒斯坦问题始于1955年4月召开的万隆会议。据塔里克·伊斯梅尔在《当代中东国际关系》一书中转引1964年3月27日《北京周报》的报道说,“在刘少奇主席和来访的苏丹总统发表的联合公报中,明确表示中国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合法权利、重返家园的斗争。这个立场是官方的”①。1964年12月,中国总理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支持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民重返家园的斗争。1965年3月16-27日,巴解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艾哈迈德·舒凯里率巴勒斯坦代表团访问中国,受到中方高规格的热情接待。中方表示将尽一切努力从政治方面和其他方面支援巴勒斯坦阿拉伯人民返回家园的斗争。同年5月,巴解组织在北京设立享有外交机构待遇的办事处。中国从此成为最早承认巴解组织的非阿拉伯国家之一。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的第二天,即1967年6月6日,周恩来总理致电巴解组织主席舒凯里,表示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支持巴勒斯坦人民和阿拉伯各国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和以色列侵略的正义斗争。1968年7月,舒凯里辞职后巴解组织在开罗举行的第一次全国委员会会议即第4次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中,中国是受到称赞的唯一的非阿拉伯国家,当时驻埃及大使黄华曾率一个中国高级代表团出席会议。1970年3月,阿拉法特主席率巴勒斯坦代表团访问中国。从此以后,中国一直给巴解组织和巴勒斯坦人民以坚决的支持。 1988年1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宣布承认巴勒斯坦国,两国建交。1989年10月5口,邓小平会见来访的阿拉法特时说:中巴友谊几十年如一日,相互支持,相互信任,非同一般②。90年代开始至今,中巴关系继续持续健康发展。2000年4月15日,江泽民主席首次访问巴勒斯坦,两国代表签署了两项合作协议,中巴关系从过去的政治领域进入到了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全面发展。正如江泽民所说: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和人民始终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事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事业是中国政府的坚定方针,中国人民永远是巴勒斯坦人民可以信赖的朋友。 新世纪,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巴政治互信更加巩固,经贸合作不断拓展,各领域交往日益活跃。2010年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上海东郊宾馆会见了巴勒斯坦国总统、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时,重申中国人民始终坚定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争取民族合法权利的正义事业,巴勒斯坦人民也始终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2011年9月15日,外交部明确表示中国支持巴勒斯坦独立建国,发言人姜瑜说:中方一贯支持巴勒斯坦和阿拉伯人民争取恢复民族合法权利的正义事业,对巴勒斯坦要将独立建国问题提交联合国表示尊重和支持。我们认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诉求包括在属于阿拉伯被占领土上建都的权利。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815.4;D815.6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孟殊;;以色列七月大选剖析[J];国际展望;1984年14期

2 柯斯;;以色列的中东军事战略[J];世界知识;1986年19期

3 刘素云;;以色列报复心理为何这么强[J];世界知识;2006年14期

4 小苏;;没有宪法的国家[J];出国与就业;1998年21期

5 拱振喜;;以色列急于划定巴以边界的原因及前景[J];学习月刊;2006年11期

6 赵力昌;;没有胜利者的战争?——加沙停火后局势分析[J];轻兵器;2009年05期

7 周孝正;;以色列绝对是个好国家[J];学习博览;2010年03期

8 雅各布·蒂默曼;文亮河;;罪恶的战争(下)——以色列记者实地见闻[J];世界知识;1983年07期

9 李俊亭;;核武器史话(10) 以色列研制核武器内幕[J];现代军事;2001年09期

10 东东;;最高利益[J];杂文月刊(原创版);2008年11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6条

1 马志学;;马格里布国家与以色列关系[A];北京大学非洲研究丛书第二辑——非洲变革与发展[C];2002年

2 李芳梅;;军队律师在战火蔓延时[A];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百篇优秀论文集[C];2004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A];中国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论文集[C];2005年

4 温自力;;浅谈军队律师在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A];第2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集[C];2002年

5 万薇;张世秋;邹文博;;区域环境管理机制:国际经验与借鉴思考[A];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三卷)[C];2009年

6 李洁宇;;论自尊心、恐惧感和国家间关系——以以德关系为例分析国际政治中的理性和感情因素[A];国际关系研究:探索与创新——2009年博士论坛[C];2009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CUBN 记者 黄婧;以色列——科技创新国度里的投资潜能[N];中国联合商报;2011年

2 文华;蔡武会见以色列文化体育部长[N];中国文化报;2011年

3 毕健康;为了和解的巴勒斯坦史研究[N];人民日报;2010年

4 刘颖玮;快速高效的以色列国防动员[N];解放军报;2003年

5 本报驻安卡拉记者 李玉东;土以关系“冻”住了[N];光明日报;2011年

6 中国前驻欧盟大使 丁原洪;中东乱局难有穷期[N];解放日报;2011年

7 本报记者;夏耕会见以色列国驻华大使[N];青岛日报;2007年

8 特派记者 宋安娜 胡宇轲;“犹太人在天津”图片展在耶路撒冷举办[N];天津日报;2010年

9 陈立希;以或接受“冻结”条件[N];中国国防报;2010年

10 罗时叙;用自己的眼光欣赏别样的风景[N];中国文化报;2011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9条

1 沙地;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问题[D];山东大学;2011年

2 李洁宇;论以美特殊关系的根源[D];外交学院;2010年

3 雷钰;以色列议会选举制度研究[D];西北大学;2004年

4 李志芬;以色列民族构建研究[D];西北大学;2009年

5 卜翔国;迁就与支配:美国对以色列的和谈政策(1973—1979)[D];复旦大学;2003年

6 潘卫;美国犹太人(1920-1950年)[D];复旦大学;2008年

7 周承;冷战结束前后以色列新一代俄裔犹太移民的形成及其影响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07年

8 徐进;暴力的限度:战争法的国际政治分析[D];清华大学;2008年

9 宁立标;适足食物权及其法律保障研究[D];吉林大学;2010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于蔚天;以色列教育立国经验研究[D];西北大学;2011年

2 和婷;苏联集团对以色列的军事援助(1947-1949)[D];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

3 朱泉钢;约翰逊政府满足以色列坦克请求的政策[D];南京大学;2011年

4 周敏;以色列联盟战略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

5 李立;影响以色列和土耳其关系的因素分析[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0年

6 张莹;试析“消耗战”对埃及与以色列的影响[D];河南大学;2011年

7 杨玲玲;以色列反恐战略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

8 齐淑杰;英以关系研究(1948-1973)[D];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

9 赵继珂;美国对以色列发展核武器的评估和对策(1958-1974年)[D];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

10 宋静静;“六日战争”后以色列文化多元化倾向研究[D];河南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165471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waijiao/165471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d2c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