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对孝的理解_中西方孝文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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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中西方孝文化的对比分析,认为中西方孝文化有着显著的不同。中国孝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博大精深,涉及方方面面;而西方孝文化在历史进程中却没有得到发展,内容也很单一。这些不同主要源于文化差异。
关键词:家庭;孝文化;文化差异;养老模式
中西方的孝文化都是伴随着家庭的产生而开始出现的。从新旧石器时代到父系氏族的建立,人类自身的力量十分弱小,因此这个阶段的人时刻也离不开氏族这个集体,当然更不可能独立生存。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氏族集体的依赖逐渐减少,但孤立的个体劳动仍不足以满足人们对于物质及精神生活的需要。因此,家庭(家族)核心制成为最直接与最佳选择。孝同样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由于个体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人们对与自己相关的血缘亲族关系的认识逐步得到提高而慢慢产生[1]。家庭是人类由于客观的原因迫不得已的选择,同时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由于中西方家庭产生的不同步性,中西方孝文化也不是同时出现的,但最初形态的孝文化却是一样的,即善待长辈。而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的孝文化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博大精深的体系,而西方的孝文化却成了只在文献中出现的很狭义的概念,甚至连最初的孝文化的一些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中西方孝文化有较大的差异。
一、中西方孝文化比较
为了对中西方孝文化的差异有更清楚、更全面的认识,我们先从文献的角度对中西方的孝文化进行考证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对中西方孝文化进行对比分析。
(一)中国孝文化
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中国五千年灿烂辉煌的文明记载中,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涉及方方面面,内容极其丰富,其中“孝”不仅是家庭观念中孝敬父母的问题,也是几千年来统治秩序中重要的社会规范。中华民族有着一整套关于孝的理论。中国历史上,“孝”是进入家庭观念中最早的伦理道德范畴。传说尧时,“虞舜,性至孝”,感天动地,“帝尧闻之,遂以天下让焉”。这可能就是中华孝文化的雏形。肖群忠认为,“孝”当产生或大兴于周代,其初始意指尊祖敬宗、报本返初和生儿育女、延续生命;至孔子,,使“孝”从其宗教与哲学意义转化为“善事父母”的纯粹伦理意义,从宗族道德转化为家族道德;至《孝经》,“孝”这个反映家庭亲子关系的道德观念被全面政治化了。[2]
孝文化在中国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孔子提出了“孝为仁之本”,而儒家思想也就是以“仁”为中心的道德思想,可见“孝”在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在《孝经》中,“孝”被置于道德规范的最高地位,“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意思说,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产生。同时,《孝经》还认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就是说,“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是人民固有的自然的行为。“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本位,可以说是一切传统道德规范的核心。
中国孝文化对“孝”有明确的规定,并强调“孝”与“顺”的一致。曾子认为:“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尊亲”不仅指尊敬,更有一系列礼仪规定;“弗辱”就是要安分守己,不许玷污祖上的名声和家族的尊严,还要珍爱父母给予的身体;“能养”并非一般的供养,而是敬养。在中国的孝文化中,还强调“顺”,即顺从父母的意愿,孔子对孝的简洁解释是“无违”,儒家所提倡的“孝”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服从长上的意志。
中国孝文化有着重要的政治内涵。“孝”本是规范家庭内部亲子关系的伦理道德,主要指子女对父母的道德义务,是家庭伦理的范畴之一。但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家国同构、君父同伦,正如孔子所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孝”也就具有了重要的政治意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道,忠孝是一体的。在统治者看来,忠孝观念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无论家与国,其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而皇帝通常被称为君父,皇帝派遣的官吏、地方行政官员则被视为老百姓的“父母官”。“以孝治天下”成了历代君王成功施政的经验总结。可见,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孝文化不仅仅局限于单纯地敬养父母,已经明显地扩展和泛化了。《孝经•开宗明义》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敬父母只是孝的开始,进德修业才是孝之终。这与儒家伦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相一致,与儒家“身—家—国”的模式相统一。可见,“孝”已经同时向个体道德领域和政治领域扩展,它起源于个体道德修养,贯穿于家庭中赡养父母和家庭和睦,终于进德修业,对国家和社会履行职责。
同时,中国孝文化对“不孝”有明确的规定,即“孝”与“不孝”是有衡量标准的。《孝经•五刑》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在应受大辟等五种极重刑罚的三千罪行中,“不孝”是最大最严重的罪行。在《孟子•离娄章句上》中,孟子提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赵岐为其做了如下注解:“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从精神层面提出致亲于义则为“孝”,陷亲于不义则为“一不孝”。可见,孝不是简单的恭敬顺从,而是以“义”作为“孝”的评判标准。“家贫亲老,不为禄仕”则从物质层面,即温饱与否和是否为考取功名而努力提出“孝”的标准。最后,“不娶无子,绝先祖祀”又从发展的层面,即后继是否有人的角度提出“孝”的标准。此处的“无后”并不是侧重“不娶无子”,而是强调“绝先祖祀”,即无人继承衣钵才是真正的无后,真正的大不孝。
(二)西方孝文化
西方文化有三个源头:一是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文明;二是古希伯来犹太教文明;三是古罗马文明。这三大源头后来融会起来并以基督教的形式构成了西方文化体系。[3]因此,要探讨西方的孝文化必须研究《圣经》。《圣经》一直被认为是西方文学和艺术创作的源泉,很多西方社会中的道德规范亦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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