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前期广东刑案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6 03:18
本文关键词:清前期广东刑案研究
【摘要】: 清前期的广东社会,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对外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同时,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某些种类的刑案频频发生,主要表现为斗殴、抢劫、走私以及涉外案件等方面。在这些案件的处理中,官吏的腐败和无能、司法效率的低下,彰显出传统司法制度无法克服的弊端。透过这种现象可以看出,封建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趋于松驰,传统法制已经难以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社会发展最终必然呼唤法治的出现,而在涉外案件的司法审判中,中西法律文化之间已经出现了接轨的端倪。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K249
【引证文献】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王巨新;清朝前期涉外法律研究[D];山东大学;2007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高肖;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来华外人的司法管辖(1796-1840年)[D];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14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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