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山东增设府州建制探析
发布时间:2020-08-01 17:06
【摘要】: 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分为三级:省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省以下的地方政权分为二级:第一级是府,长官为知府;直隶州,即直属省的州,长官为知州,其地位和府相等。第二级是县,长官为知县;一般州(也叫属州),长官为知州,其地位与县相等。所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府作为清代在地方统治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一直管辖着最基层、最稳定的县,成为维系地方最高与最低一级行政区的纽带,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清初承袭明制,山东省领府六:济南、兖州、东昌、青州、莱州、登州;属州十五:德州、武定州、滨州、泰安州、临清州、高唐州、濮州、曹州、济宁州、东平州、沂州、莒州、平度州、胶州、宁海州;县八十九。经过有清一代尤其是康雍乾三朝的增删改置,到清末山东省领府十:济南、兖州、东昌、青州、莱州、登州、泰安、武定、曹州、沂州;直隶州三:济宁、临清和胶州。清代山东省府的增加和直隶州的设置成为国家管理地方的重要行政制度改革和中央对地方行政管理的一项有效措施。 本文根据山东方志、清实录及其他研究资料,主要考察并厘清清代山东府州增设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引起山东府州增设的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原因,以及由此对山东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影响。绪论部分论述了本文选题的目的、意义,介绍了相关的学术回顾。正文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清承明制的地方建制和府州增设的社会背景也就是革新中对地方的改革,作为雍正革新的重要方面,尤其是吏治整顿和府州一级的建制使得雍正年间的地方建制带有了新的政治意义。此部分便于大家对当时社会背景有一个整体性和全局性的把握。 第二部分介绍了清代山东建制沿革以及对其整体原因的探讨,作为本文的重点,介绍了山东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政治、文化地位以及由于清代山东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建制方面的改变。 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了清代山东增设府州建制的原因,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由于清代山东府的增设都经过了直隶州阶段的考察,所以对山东增设直隶州的具体原因也有探讨并以清代济宁的建制沿革为例着重分析,对清末存在的其他两个直隶州临清和胶州也略有述及;新增的四个府由于具体原因方面存在诸多共性的东西,所以本文以泰安府和沂州府为例着重分析其增设原因的特殊性和地区性。 第四部分总结了清代山东府州增设对地区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政治上加强了对山东人口和财富的控制;经济上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的社会风俗。 最后是结语部分,概述了本文研究的重点,并进一步指出清代山东府州的增设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是国家政治行为,旨在维护封建统治者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学位授予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K249
本文编号:2777748
【学位授予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K249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许檀 ,经君健;明清时期山东生产资料市场初探[J];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04期
本文编号:277774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2777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