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福建卫所屯粮征收机构的变化

发布时间:2023-04-29 00:18
  清代福建卫所屯粮征收机构的变化可用于说明卫所归并州县的历史过程:屯粮的征收、管理权在清初被卫所、府厅、县所分割;卫所裁撤后,由府厅和县并征;乾隆初年,正式确定原卫所屯粮全部归并所在州县征收。类似的情况也散见于其他地区,但通省有此过程的仅福建而已。该现象的直接原因是清廷与郑氏之间的长时间战争导致的福建经费困难,根本原因则是自明中后期以降州县逐步掌握屯粮管理权、卫所系统日益民政化;同时,该过程反映出清代对前朝制度的调试及其国家体制的标准化进程。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明代福建卫所屯粮由县带征的几种情况
二、清初卫所裁撤前的屯粮征收机构
三、从厅、县并征到归并各县



本文编号:380477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ggdslw/380477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d63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